【作 者】唐海燕:广西艺术学院
【摘 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社会效益考核,是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义为利先、义利辩证统一,其特有的本质主旨、内在属性以及基本特征,成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科学价值基础、正确行为指南和合理评价标准。在出版业社会绩效考核中,挖掘和运用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合理内核,是保持出版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出版业;社会绩效考核;社会主义义利观
中宣部印发的《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是指图书出版单位通过以图书为主的出版物和与出版相关的活动,对社会产生的价值和影响”。《办法》还在出版的政治导向、内容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着重强调“要把出版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的占比权重在50%以上”。《办法》首次以量化指标来衡量出版业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成为出版业绩效考核的首要指标,对出版业而言,这既是一次重大的变革,也将带来一次全面的创新,而探索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辩证唯物论思想,运用于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是推进出版业长足进步的应有之义。
在伦理学范域中,“义”主要指道义、合乎公平公益,“利”侧重于物质之利益;对于各行业领域中的义利范畴诠释,“义”即蕴含社会效益与社会责任之意,“利”指向于经济效益和利润获得,而义利观主要基于衡量义与利二者孰先孰后、何者为主何者为次,从而表达出主体的行为趋向与价值诉求。社会主义义利观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的合理审视,成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正确思想导向、行为规范与评价标准。
1 坚持“义以为上、义利协调”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价值基础
“义以为上、义利协调”是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本质主旨,作为一种科学价值指向,其可成为推进出版业端正思路、以创造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的思想导向。
追求义高于利的价值原则。“义高于利”是社会效益超越于经济效益的一种价值展现。出版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遵循集体主义基本要求,将创造社会效益居于追求经济效益之上。尽力打造立得起、留得下的文化精品,尽力打造出版物“高原”作品特别是“高峰”作品,应成为出版社及编辑队伍的不懈追求。特别是在近年来国家对出版物的社会影响力、社会效应的日益重视的背景下,《办法》提出的对出版的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的量化要求就是一个重要杠杆,出版业遵循“义高于利”的原则,就是要努力在加强质量管理、树立精品意识以及提高社会效益上下功夫。
1.1 反对见利忘义的价值规定
反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谋取私利而枉顾公共利益、仁道要求的行为,是社会效益至上的价值导向。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秉承讲道义、谋公利的传统美德,在经济领域体现为摒弃见利忘义,批判“放于利而行”,并已然成为薪火相传的特有文化传承和精神诉求。2011年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基本完成了转企改制任务以后,即走上了自主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道路,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出版业竞争和利润意识不断增强,难免出现有些出版单位求数量、求规模、求利润而淡化质量意识、品牌效应、社会效果的现象。因此,提倡反对见利而忘义,在出版业实行社会效益考核具有积极意义,它能促使出版单位在面对经济利益诱惑时,考虑其是否具有“应当性”“应得性”,注重行业内生持续发展,扭转从考核出版品种、码洋增长、发货数量规模为主导的经济效益指标为考核品牌效应度、优质图书开发、社会影响力、读者满意度等以质量增长为核心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同时,能督促出版从业人员提高社会正能量文化传播的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不局限于追逐出版高利润高数量,在市场经济中坚定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和初心。
1.2 倡导义利统一的价值取向
义利统一是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赢的价值基础。在辩证唯物论视域中,义利作为特定社会背景中主体不同的目标追求与行为选择,是两种既冲突又可融合的利益指向,能同时作为目的与手段发挥应有的道德作用。社会主义义利观既强调“义然后取”,但还肯定义与利相互协调的正当之利的获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1]因此,应以义利融合为出版业的社会效益考核的立足点,生产出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精品,促进出版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寻找一个出版业发展的阿基米德支点,以社会效益引领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助推社会效益,努力实现二者的共同提高。
2 倡导“以义导利、以义取利”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行为指南
“以义导利、以义取利”是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内在属性,作为一种理性效益论,其可成为出版业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正当方式谋求利润的行动指针。
2.1 主张“以义导利”的行为准则
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重要意义之一在于规范出版单位、出版从业者的行为。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利”以合义合宜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以义作为利的目标追求和价值标准,即以义为本、义中求利,各行各业的正当利益在遵道义、守规则中获取,如《易传•乾文言》中称“利者,义之和也”,《论语•述而》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儒家先贤荀子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2],等,社会主义义利观根植并汲取了传统义利观精华,也主张合法经济利益须基于维护公利公益的前提。
评判出版业经济效益行为是否合理的标准,在于其是否符合和保障社会效益,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文化发展和繁荣。一方面,要发挥社会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效益绩效考核置于经济效益之前,狠抓社会效益考核不放松;另一方面,要大力遏制出版业“泡沫”和“虚火”,消除书号泛滥、内容把关不严、出版物散乱的病象,改善出版市场环境。近年来,有些出版单位对出版业社会效益为首的意识有所淡漠,甚至忽视出版产品的思想引领、文化担当、精神滋养的重要社会功能,以至于出版物出现错漏严重,造成人们对出版业“无错不成书”的印象。[3]因此,及时调整出版业效益考核,强调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将会有效矫正出版业的不良行为,提高出版业的声誉,提升出版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2.2 推进“以义取利”的行为引导
“以义取利则利济天下”,遵循出版业社会效益最高的准则,经济效益也可以同时得到促进,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首先,出版物具有传承社会文明、传扬优秀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已经成为现代人学习知识、了解世界的重要工具和窗口。同时,随着人们文化程度、审美情趣的日益提高,内涵深刻、格调高雅的图书,必将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追捧,因此,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会有效提高出版物的销售量和营销利润;相反,粗制滥造、粗俗低下的出版物,也必将被绝大多数人所排斥所抵制,从而也会降低出版码洋总额。其次,出版从业人员也要及时转变观念,明确社会效益考核相对于经济效益考核更具有长远性、激励性、可行性。出版业具有的内在文明传播属性和出版物特有的精神食粮属性,社会效益为先必然是时代进步的选择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但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合法谋利、增进公利、合理让利已成为社会主义义利观中“义”的新内容。因此,出版业只要善于规划、做好定位,完全可以在激烈的图书市场竞争格局中寻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经济增长点。
3 强调“以义制利、见义思利”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评价标准
“以义制利、见义思利”是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科学方法观,可成为出版业完善自我,以社会效益为衡量业绩成效的评价准绳。
3.1 遵循“以义制利”的评价基础
社会主义义利观“以义制利”的属性,强调了义利关系中社会效益考核对经济效益的主导性、把控性。首先,在评价原则上,出版业必须始终坚持社会效益至上不动摇。科学的评价原则是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的根本,社会效益考核评价要突出出版物社会影响和效果,《办法》中的评分标准制定,注重于出版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等社会效益发展方向,必将有效推进出版单位出精品、创优品,以及在原创品牌读物、专业图书、数字转型等方面的精细化。因此,发展特色、包容差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专家参评相结合应成为出版业总体评价须遵循的四个规则。其次,在评价细化指标上,出版业必须强化社会效益第一。在这方面,《办法》也已经给出具体方案,确立了社会效益考核实行打分制,制定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详细评分标准,引导出版单位在出版质量、文化和社会影响、产品结构和专业特色上下功夫,同时要求出版单位在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抓出成效。
3.2 倡导“见义思利”的评价目标
社会主义义利观的“见义思利”,突出了经济效益评价是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中重要成分。其一,社会效益考核评价虽最为注重出版业在传扬社会主义精神文化、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贡献,但也不应“一刀切”,忽视出版业在市场竞争与影响力评价中的经济进步因素。为使社会效益考核不框于单一,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评价应构建多维度评价体系,即多维主体参与及多维客体评价——参与主体应覆盖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职工、读者受众;评价客体不仅应囊括政治导向性、图书质量、创新维度、传播效应、读者认同度等社会效益要素,还应兼具市场份额占有、经济量化指标等经济要素,使评价对象更为广泛、评价结果更为全面。
其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在社会效益考核中,也应适当考察经济效益是否达标。《办法》对社会效益考核评价奖励和处罚都做了详细规定,在社会效益考核各项评分标准中,还列出具体的加分项,例如,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出版单位,在评先推优、资源配置、资金配套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将给予倾斜。同时提出相应的惩罚条例,实行出版物有严重政治导向错误、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效益评价考核一票否决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的措施。此外,还规定连续2年、3年考核不合格的出版单位,给予从进行整改到调整负责人、退出出版业的严厉处罚。细化的处罚条例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扼制因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忽视社会效益考核,而出现的出版物品质低劣,衍生严重的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编校审阅等问题;也能避免出版单位虽然在社会效益方面成效显著,但经济效益考核未能达标的“滑铁卢”现象,有效激发出版业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推动利润增长,使出版业在完成社会效益考核的同时获得经济效益丰收。
4 结语
实行出版业社会绩效考核以及考核的量化是一条底线,同时也是高压线。《办法》明确,图书出版单位的使命任务是“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推出更多传承文明、传播知识、推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优秀出版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的办法,是中央主管部门强调出版业注重出版社会效应和社会影响力的详尽规定,对出版业而言,是契合出版大变革时代背景的推进器和强化剂,必能推动出版业朝着健康、可持续发展方向全速迈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凝练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核心要义,引领出版业的社会绩效考核,是繁荣出版事业的应有之义,倡导义在利先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以其自身所具有的合理规定性、科学指导性,成为加强出版业社会效益考核一以贯之的主脉。出版业要聚力于强“文化之质”、创“文化之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结合大众阅读新需求和全媒体大趋势,以不断提升出版业的社会效益为动力,着力挖掘中华深厚文化底蕴、反映时代发展强音,力求推出思想深邃、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经典之作,更好地实现优秀文化传承与科学知识体系传播的功能。总之,出版业要把策划编辑优质出版物作为责任担当,筑牢社会效益至上、品质为先的行业操守和职业信念,以社会效益为本,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0-15(01).
[2]方勇,盛敏慧.荀子鉴赏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105.
[3]林芬.浅析“无错不成书”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出版,2007(8):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