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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营销应有边界和底线

2019-09-0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张魁兴
  近日,有个消息在读书人的朋友圈刷屏了。读客图书在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寻逝去的时光》的新版腰封上,宣称该书“曾有一个错误译名——《追忆似水年华》”,并称此次由“读客文化”出版的是“全三册”(实际上是七卷本中的三卷)。读客图书目前已发出致歉声明。(8月27日《文汇报》)

  读客图书这样宣传就是图个广而告之,让旧作新版图书吸引眼球。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是这则实物广告却故意传递两个错误,一是《追寻逝去的时光》“曾有一个错误译名”叫《追忆似水年华》;二是《追寻逝去的时光》是“全三册”,其实,译者周克希只译出3卷,“全三册”的提法极易对读者形成误导,以为这本书就是普鲁斯特原著的全部内容。周克希得知译作被这样“处理”,“吃惊”之余表示不能容忍,已与出版方交涉,并称对读客图书“如此营销”完全不知情,且至今未收到样书。

  应该说,翻译作品由于翻译观念、翻译风格和个人喜好等问题,取个特别的书名也不稀奇,只要遵守法律和商业规则就行。换言之,就是要有边界和底线,不能违反社会规则和道德底线。然而,读客图书营销《追寻逝去的时光》,却违反了规则,触犯了商业底线。叫《追寻逝去的时光》与叫《追忆似水年华》,没有优劣之分,也没有说非得叫《追忆似水年华》,但是读客图书却说《追忆似水年华》是错误译名,这就是在故意贬低《追忆似水年华》,是犯大忌的,怎能为营销《追寻逝去的时光》而贬低《追忆似水年华》呢?事实证明,如此营销不仅没有提高《追寻逝去的时光》的知名度,反而自降水准“损人毫不利己”,结果导致豆瓣评分只有2.3。

  实话说,先前我对读客图书没有什么印象。据称,被业界誉为“单品王”,创立于2006年的读客图书,是中国书业品牌影响力领先、营销模式领先、生产方式领先的民营书业机构。然而,从《追寻逝去的时光》营销事件看,读客图书也是名不副实。图书出版需要创新意识,需要创意营销,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边界和底线不能丢,怎么创新营销是图书机构的事,但是不能伤及其他。

  此事不禁令笔者想到出版发行界的类似营销乱象。比如叶兆言《动物的意志》一书的黄色腰封上,竟有“除了莫言,至少还有叶兆言”几个粗体大字,被认为“公开叫板莫言”;《追风筝的人》译者李继宏执笔翻译《小王子》的新译本尚未正式发售,却因“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纠正现存其他56个《小王子》译本的200多处硬伤、错误”等宣传营销用语遭到了读者的强烈抵触。图书出版不是不可以创新营销手段,但最好的营销不是自我吹捧,不是排他性营销,而是客观实际地介绍。

  唯我最佳的排他式营销应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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