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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2019-09-02 来源:《新闻研究导刊》
  【作 者】夏灏然: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人们交流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版业的产业链模式也开始由传统模式转变为数字化及综合化模式。未来的出版业也将是以数字出版为主导。[1]数字出版在近年来迅速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版权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移动互联网为数字作品的再现和传播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并已成为数字出版物重要的载体,但这使版权保护与互联网繁荣发展之间产生了冲突。因此,对数字出版版权问题的研究,尝试探索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数字出版业朝着更健康、更有序的方向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数字出版;版权;版权保护

  一、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保护版权所有者的智力成果

  版权所有者是版权作品的创作者,并且是版权主体,版权制度是通过保护创作者的版权,使创作者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可以在公开的范围内得到传播,被全体读者所共享。作者本人也可以通过财产权的实现来满足自身生活的需要。此外,保护作者的权利也是一种鼓励形式,它既包含物质奖励,也包含精神奖励,提高作者的积极性与参与度,使作者能够创作出更多受读者喜爱的高质量作品。

  因此,保护作者的数字版权并确保作者获得合理的收入,有助于消除作者对数字出版的顾虑和担忧,提升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作者的能力。

  (二)完善版权保护制度

  将数字技术引入出版实践活动并与出版实践相结合,衍生出了数字出版产业,在为出版业带来新的商机以及活力的同时,也给版权保护体制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冲击。[2]第一,版权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数量增多、难度增加。人们复制、传播和使用他人作品变得更容易,另外,网站无限制准入使得侵权行为难以被识别。第二,版权法的适应性以及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数字出版无论是在媒介使用、传播方式以及赢利模式方面,都与传统出版有很大的不同,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出版实践活动。因此,以人的出版实践活动为基础,制定的出版法律也应该适合出版实践的发展,对此作出相应的调整。第三,版权保护技术的选择与应用问题。虽然新技术的应用对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有效的方法与手段,但这种保护意味着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对公众接触版权作品产生了阻碍,削弱了公众合理使用版权作品。

  (三)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

  在当今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与国家之间不仅存在“硬实力”的竞争,还存在文化“软实力”的竞争,一个国家的国际影响力更多地取决于其自身的文化“软实力”。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是建立在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之上的。

  众所周知,出版业本质上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灵魂在于“传播知识,传承文化”。其中,“传承文化”的意义最为重要。出版数字化是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在文化传播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方面,发展数字出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盗版侵权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

  网络空间本身具有的虚拟性,使侵权行为在网络中较为隐蔽,并且侵权成本相对较低,权利保护相当困难。

  频繁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所有者和互联网平台的利益,严重扰乱了以数字出版为主导的市场秩序,给整个数字出版产业带来了巨大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3]:首先,它严重损害了真诚运营的版权所有者和网络平台的利益。版权所有者的合法经济利益因违法行为而大大减少,作者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严重阻碍了以数字出版为主的产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干扰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市场秩序。这种网络侵权行为给相关领域的所有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出现了更恶劣的现象,严重破坏了数字出版业的市场秩序。第三,它阻碍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网络文学的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如果不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改革,予以纠正,不仅会影响文化衍生品市场和文化市场,还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将破坏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降低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二)侵权归属问题界定不清

  《著作权法》对传统出版物的著作权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当今的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出版物对版权归属的界定变得相对复杂。对于数字出版物版权的解释仅基于《著作权法》中纸质出版物的相关规定,但是,现行的法规无法明确、合理地界定数字出版物版权所有者的权利。数字出版版权不明确问题已成为业界普遍存在的现象。

  当下,相当一部分出版文化企业一直受到诸如版权和资产所有权问题界定不明确的困扰,因而很多企业受到来自自主创新等能力方面的抑制。

  (三)利益分配体系存在严重混乱现象

  在数字出版与传统纸质出版中,两者的利益分配方式不同,主要包括分成制、版税制、一次性买断制。目前,出版行业较多采取分成制的分配形式,作者将创作的内容提供给互联网,随后,互联网供应服务商为之提供网络平台,双方根据之前约定分成的占比,等到数字出版物被投放到市场,产生相应的收益后,作者和互联网供应商分别按照约定的比例,取得各自的收入。

  可以看出,在数字出版中,并没有形成能够涉及各个方面都比较完整的利益分配体系。由于受到网络及其他众多因素外部经济性效应的影响,尽管边际成本很低,但网络服务运营商却可以用极少的投入换取丰厚的利润;但对于数字内容的提供者即版权所有者而言,却只能从中获得很少的利益甚至根本没有收益。这种利益分配不清的状况,使创作者的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打击,严重阻碍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对中国数字出版著作权保护的对策

  (一)逐渐完善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如今我国越来越多的民众都是依靠互联网来学习知识、浏览信息、了解新闻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数字出版而发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下,数字产品形态各式各样,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时,数字出版物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数量众多,以至于大量数字出版物版权纠纷问题出现。因而,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及管理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数字出版行为规范和基本法律法规下,仍存在许多局限性。如今,数字出版正迅速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行业行为规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加大我国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力度

  法制建设分为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这两个部分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缺一不可。[4]为了建立中国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的法律机制,立法和执法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立法是先决条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法规,是确保数字出版版权保护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四、结语

  如今数字出版发展动力无限,势头旺盛,但版权保护问题仍然是数字出版面临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其严重限制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弥补这块短板才能使之向前发展,向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必须把数字出版公司、出版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聚集在一起。只有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管理模式和版权保护技术,才能营造出适合数字出版发展的保护环境。总的来说,改进数字出版版权保护机制不是立即就能够完成的,需要每一个部门协同合作,持续作出努力。当大众把数字版权保护当成一种习惯的时候,数字出版这个行业就可以得到健康发展,并且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促进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参考文献:

  [1]蔡立媛,赖明妍.浅谈信息时代数字出版侵权问题及对策[J].西部学刊,2018(12):17-19.

  [2]李东.数字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报业,2018(03):90-91.

  [3]陈志文.数字出版资源版权保护探析[J].出版与印刷,2017(01):23-26.

  [4]张斌.我国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对策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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