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19日—21日,在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举办期间,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国家版权局主办,江苏省版权局与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8国际版权论坛——21世纪版权促进文化创意国际论坛在苏州举行。
在论坛举办期间,来自中国、韩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马来西亚、肯尼亚等国家的300余位中外嘉宾就21世纪版权的主要特征、释放文化产品的经济潜力、推动和保护数字时代创新、升级版权架构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打造促进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版权生态系统等5个议题进行了讨论。中外嘉宾共同认为,随着传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版权产业日益成为各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努力创新,加强版权保护,则是各国共同的主张、需要和任务,需要各国不断加强交流,携手合作。本报摘取嘉宾们发言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议题】推动和保护数字时代创新:国家和国际版权制度的作用
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制定或者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其中也包括与版权相关的内容。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在制定战略之后持续地实施计划更为重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版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础规则
现在,多种多样的网络平台服务,使消费者能够随意地欣赏音乐、影视节目、书籍以及其他的文化创意作品,保护这些文化产品的关键在于开展版权保护、促进版权发展。我们要去识别版权保护有哪些特征,就是要去发现传统的版权保护方式与新兴的商业模式、经营模式以及融资模式之间存在的缺口,这也是我们应对技术挑战的关键所在。此次WIPO与中国举办国际版权论坛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集思广益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在国际版权论坛举办前,我参观了苏州创意产业园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那里的人们将创意产业构建了不同的商业模式,也为我们提出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版权课题,因为这不只涉及创意活动本身,也不只是为了保护版权而进行版权登记,而是融合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各样的要素,形成了一个个全新的经营模式,其中也包括以版权资源为基础开展的融资等活动。
就如WIPO总干事高锐先生提到的那样,在技术与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在经济表达方面所显现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大,这就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增长,特别是无形财产所呈现出的附加值,更是创意产业的融资基础。当然,创意产业带来的关键问题是谁来融资、融多少资、怎么去融资,都是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而无论如何,保护版权、促进版权发展,是根本的问题。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生院副教授Helga Tabuchi Miyuki:创作者需要良好环境
在日本,对版权的保护或者说保护版权背后的哲学,起源于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创作提供好的环境。
从统计中可以看出,我们从海外收到的权利金在增长,同时向海外支付的权利金也在增长。可以说,世界的“疆界”正在模糊,企业在跨界经营。
创意行业版权法律和版权保护系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其最重要的保护对象是国内的创意行业,因为人们一般最喜欢享用本国的创意产品。
要不要对保护期进行延长?这个话题在日本已经讨论了很久。另外一个在日本讨论很久的话题是引入对于版权的新型限定,例如引入更加灵活的限制条件,以便可以适应技术和市场的新发展。因为技术发展速度非常快,新的市场也是如此。市场的改变是很快的,政策制定者不一定每次都能跟得上这些新的技术市场的变化,根据技术和市场来改变法律。对版权和相关权灵活的限制是今年引入的,因此,版权法就可以解决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深度学习或者开发人工智能方面的服务。
目前,日本还对一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有一些是因为电子学习的发展而做出的修订,比如使用手机进行远程学习。另外,结合《马拉喀什条约》我们对版权法进行修订,还有根据档案内容做出的相关修订。
【议题】21世纪版权的主要特征:变革、挑战和机遇
随着传播方式的革命性变化,版权产业日益成为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努力创新、加强版权保护是知识产权界共同的主张、共同的需要、共同的任务,也正因如此,需要各国加强交流,携手合作。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网络时代版权问题超越国界
创新是国家、民族和文明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版权制度正是激励创新的基础规则。
随着新的传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以版权资源为智力支持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传统版权产业以及与现代科技紧密相连的信息网络、计算机软件等新兴版权行业,不仅继续作为文化创新力、生产力和持续力的承载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必需的精神食粮,促进了文化繁荣,而且形成了新的版权产业群,对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迈入21世纪的网络时代,版权问题超越国界,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挑战和机遇。鼓励文化创新、加强版权保护,也成为各国共同的主张和任务。因此,需要各国携手合作、加强交流。现在,我们有一套国际通行的版权概念、理论和规则体系,也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这样一个国际多边交流平台和机制。那么,如何利用版权制度缩小知识鸿沟,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更多地参与其中,就是我们要共同寻求的答案。我们愿意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共同努力,建立并实施平衡有效的国际版权制度体系。
中国版权保护工作近年来取得了6个方面的新进展:
一是中国版权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经过30多年努力,中国先后颁布了1部法律、6部条例,以及9个部门规章和44个规范性文件,并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等国际版权条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版权法律体系,整体保护水平达到国际通行标准。
二是版权司法保护强度不断提高。一方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不断健全;另一方面,著作权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2017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数量为137267件,同比上升达57.80%。
三是版权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至2016年,各级版权主管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35万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5.08亿件。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连续14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针对数字技术和网络商业模式发展不断调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
四是版权保护推动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据《2016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5455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占GDP的比重为7.33%。
五是版权保护和社会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一方面,不断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登记总量的大幅度增长。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2747652件,同比增长36.86%。另一方面,加强版权交易体系建设,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了16家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版权贸易基地),推动成立了全国版权交易中心联盟。
六是版权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入。中国与国际社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版权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版权对话与合作。特别是2012年6月,中国政府在北京承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推动并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体现了中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版权合作的良好意愿,也彰显了国际社会对中国近年来版权保护工作的高度认可。
【议题】释放文化产品的经济潜力:新兴融资与商业模式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版权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在适应网络环境需求的同时,更应该不忘初心,让创造者以及对版权作品进行投资的人获利。新时代带来新机遇,也带来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新的版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兴融资方式和商业模式。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局副处长Hye-Yeon Choi:版权保护需要多方合力
在韩国,版权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度在各个行业之中居于第三,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现在,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的格局出现了剧变,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创造自己的文化成果,他们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面对数字时代的相关版权挑战,韩国政府正在从三个方面着力应对。
第一方面,韩国的文化体育观光部正在制定政策,以便抓住数字时代的发展机遇,我们还建立了一个著作权的战略讨论或者磋商机构,这个机构会研究大数据、区块链、3D打印等话题,希望能够为立法的改革提供支持。
第二方面,我们采纳了新一代版权注册系统,该系统促进了版权的公正使用。同样,这个系统也可以为受版权保护的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第三方面,版权的保护是应当由私企驱动的。现在盗版手段越来越多,权利人个人很难去跟机构对抗,保护自己的权利。尤其盗版发生在国外时,国内的法律对国外的盗版是失效的,这样权利人根本没有办法采取措施。为了应对这样的挑战,去年,海外版权促进协会成立,来自广播、动画和电影等领域的15家公司加入其中。该协会致力于促进作品的海外版权使用,他们会和外国类似的协会进行协作。而且他们不光跟政府合作,也会跟私企进行合作,大家在国内、国外共享信息,促进版权的公正使用。我们认为这个协会可以开展国家机关没有办法进行的工作,所以我们会支持他们。
英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官员Tom Duke:版权促进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目标
有效的版权制度不仅可以促进作品的使用,激励创作者去继续创作,也可以吸引那些对作品进行开发投资的人。
英国可以称得上是全球创意产业发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据英国政府公布的数据,在17个工作岗位中,就有1个是从事创意产业的,目前在英国大概有200万人在创意行业中工作。例如世界上很多新的大片拍摄后,都是在英国进行后期制作,所以说大概21%的全球电影总收入是由英国电影贡献的。在音乐方面,英国的人口虽然只占世界人口1%,但其音乐市场份额却占据13%,例如埃尔顿•约翰、阿黛尔等都是世界上非常受欢迎的优秀歌手,其唱片销量巨大,也创造出可观的经济价值。英国创意产业对全球作出的突出贡献,得益于英国所采取的的扶持政策,如税收激励机制,可以吸引对于创意产业的投资。
在当今数字时代,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都能够推动内容的生产和消费,对于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都会带来许多挑战。为了与时俱进,我们需要对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就包括不同类型的版权许可制度,这就会涉及限制与例外。另外在维权、执法方面如何加强?各国需要对消费者进行引导和教育,让他们知道版权的重要意义。我们要给创造者提供足够的回报,使整个文化版权消费的环境透明,让公众知晓版权消费与利益是如何流动的。
【议题】升级版权架构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以满足21世纪需求和挑战:政策考虑和行业实践
如今,内容产业从业者更应该重视内容创建和分发过程中产生的新的价值链。因为除了传统媒体传播外,越来越多的社交媒体也在分发和传播影视、视听艺术等方面的作品。如何调整版权架构、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就成为业界共同关注、研讨的话题。知识产权管理是需要基本工具的。如今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社会各界不断用创新的技术方法去解决技术给版权制度带来的难题。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阿里巴巴知识产权研究院负责人孙军工:用数据资源保护创新
是否能够用好数据,一个非常重要的检验标准是能不能把数据作为基础的资源推动各行业的发展,在版权的升级保护方面同样面临这个问题。
2017年,阿里巴巴集团的原创设计店开店数量持续高速增长,2017年线上各行业原创设计类店铺开店量同比上年增加26%,2017年线上月均成交商品数量达到500万件,原创设计师接近5万人,而这仅仅是阿里这一家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和孵化的原创设计师数量。
我们希望用互联网数据技术为在淘宝天猫首发的创意设计商品颁发“出生证”,只要上传了原创作品的方案,就会获得一个“出生证”,这个“出生证”在纠纷产生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在甄别侵权和维权问题上,我们通过算法验证的方式,把技术、算法结合起来,更好地保护原创的商家,这样做的好处是维权的速度更快,成本更低,操作简便,安全性强,效力可靠。此外,我们还会用阿里巴巴大数据技术保护创新,打击侵权假冒,打击恶意抄袭行为,激发原创设计市场的活力。
从优酷的具体版权业务来看,盗链行为在侵权当中造成的损失非常大。2017年整个流媒体盗链造成的损失是318亿元,其中亚太地区的流媒体盗版情况最为严重。这种情况下,我们投入了七重反盗链技术手段,提升盗链难度。
此外,基于盗链和反盗链的需求,阿里专门开发了全网版权监测维权服务平台——千里眼,用千里眼发现侵权,及时下线,通过全网不间断地扫描视频内容以及运用自研的指纹对比和相似度算法技术,快速定位到版权内容的侵权视频,通知下架并提供维权服务。同时搭载阿里巴巴达摩院DST的指纹提取和对比技术,并加持优酷版权团队自研的算法技术,实现全网覆盖实时监控,在侵权识别速度和准确度上大幅度提升。
从现在盗链治理的阶段性指标来看,优酷CDN盗链带宽占比从20%降至2.5%,会员片的盗链从30%降到几乎为0。
只有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才是我们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提升版权保护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唯一策略选择。
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国际部主任Scot Morris:政府和集体 管理组织角色很重要
在执法上以及在版权和文化行业的开发上,政府有明确的角色。但是同时政府要确保有集体管理组织机构的存在,要确保集体管理组织中有代表,而且管理要透明、有机制。政府同样应当参与这些教育和扩展项目,提高大家的版权保护意识。
现在,澳大利亚的版权是归通信部管的,他们负责制定政策,试图确保能够形成有效、多元的通讯基础设施服务,并发展文化产业。但是有的时候这是难以平衡的事情,因为有些通讯技术供应商希望打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希望创新性地开发传播版权作品的渠道,但是另一方面还是需要从内容行业或者说从创造者这边得到许可才行,因此管理部门就有职责从中协调。
我们曾对现场音乐的经济价值做过研究,认为它产生了80亿澳元的利润,这是非常大的经济贡献。现在政府和行业在合作并且在探讨怎样才能面对数字环境,这需要对版权法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很多国家也在想方设法去更新、检视他们的版权法在数字化环境下需要哪些进一步的调整。
澳大利亚政府在出资支持文化产业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一个关于艺术法的组织,他们可以对文艺行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另外我们还有一个组织叫澳大利亚版权理事会,这是一个非盈利组织,由政府出资,有23个单位参与,包括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这些权利人组织希望通过有效的版权政策、基础设施和版权保护来实现文艺的繁荣。
另外澳大利亚还有一个音乐权利协会,这个组织负责分析有关盗版问题,尤其是针对网络盗版的相关对策,主要是在音乐和唱片方面,希望能够游说政府对盗版活动进行网络屏蔽,从而保护创意产业,使之不受网络盗版所害。
【议题】打造促进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版权生态系统
文化产业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举足轻重,它不仅给经济贡献了产值,同时也贡献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文化产业驱动了数字经济版权的生态环境,对于文化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亚太区总裁吴铭枢: 集体管理组织要为创作者与使用者间架起桥梁
根据CISAC(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的研究,2017年创意产业产值为2.2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3%,2015年其产值超过了电信业(1.57万亿美元)。大家可以看到,文化产业在世界经济当中的贡献是举足轻重的,它不只是给经济贡献了产值,同时也贡献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看到文化产业重要意义的同时,集体管理组织已成为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一部分。
权利人创作出非常有意义的内容,需要有人把这些作品传播给用户,这样才能被用户有效使用。比如迈克尔•杰克逊,从来没有意识到他的歌曲在那么多国家播放,原因就是没有有效的集体管理制度帮助他把歌曲传唱到全世界。其实,这些歌曲可以非常便利地播放,而且听众支付合理的价钱就可以欣赏,各方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实现作品的传播。集体管理组织把创意作品提供给使用者,而使用者又能够通过付费回馈创作者。通过这个生态系统就可以维持创意作品的良性循环,也就是作品的创作、流传、传播使用以及获得合理的报酬。这就使得创作者有更大的动力进一步创作。
加入集体管理组织代表着作者和权利人将权利委托给集体管理组织,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节约成本。集体管理组织也为创作者和使用者之间架起了桥梁,作品提供给使用者,使用者公平支付报酬,集体管理组织提供很好的平台,把报酬准确地再分配给权利人。想让这个生态系统良好运转,需要有一个非常好的经济体系支持它,关键就是要有政策、立法,还要有相关好的争议解决机制。使用者和创作者之间一旦发生纠纷,要有能够裁决纷争的机制。此外,还要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使得更多人了解版权。不只是国家层面,在国际层面也要有很好的法律制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订立的国际条约以及建立的重要的国际制度框架,使得各国能够遵守、执行,把它变成国内法,给予恰当的支持。在数字立法时代,我们需要缩小服务提供商和创意者之间的鸿沟。
关于集体管理组织,最后一点就是公众教育和公众宣传。我们必须获得政府的支持,集体管理组织、创作者各方都要共同宣传版权,因为这是唯一能够确保用户和大众知道版权重要性的方式,一定要让他们合法地使用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对于商业方来说,集体管理组织要召开研讨会,让使用版权作品的公司了解使用作品要合法付费。此外,集体管理组织要采取一些行动,确保创作作品本身要放在聚光灯下,让大家了解创意的重要性、作品的重要性。
肯尼亚版权委员会法律顾问Paul Kiarie Kaindo:完善版权制度是利国利民的举措
肯尼亚是东非国家,是东非以及中非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有很好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之所以能够维持就是因为有比较好的版权制度。肯尼亚的版权制度是由几部法律组成的——首先是肯尼亚的宪法,它承认艺术创作的自由以及产权,其中就包括知识产权,要求国家去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另外还有一个版权法,此外还有版权条例。
肯尼亚加入了多个版权条约、公约,包括《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马拉喀什条约》。另外,肯尼亚有资源登记制度,计算机软件也被作为文字作品进行保护。
肯尼亚版权委员会是根据版权法设立的国有机构,隶属于总检查署和司法部,职责包括监督所有的版权相关法律以及条约、公约的执行,还有一个职权是进行法律的修订,使之能够适应技术的进步发展。另外,肯尼亚版权委员会还有职责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其了解版权以及相关权的有关问题,还要进行版权事务的管理,包括版权侵权案件的侦察和起诉,版权委员会会监督集体管理组织的工作。
肯尼亚有非常健全的集体管理制度。现在的情况是由政府机关来监督、管理集体管理组织的工作。肯尼亚的集体管理组织根据不同的权属进行设置,包括代理著作权的,还有制作者的、出版机构的。现在我们提出了一项体验,在2018年版权修法的过程当中,要加强监管的力度,从而确保如果出现问题的话,政府可以去监督查处。因为集体管理有垄断的性质,所以有必要对集体管理组织进行恰当的管控。
2007年,肯尼亚在版权和经济发展关系方面做过一项研究,总体目标是要去量化版权及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度以及在国民总产出当中的占比。另外要衡量的就是创意产业的产值问题,因为其经济活动是基于原创产品的贸易和使用,我们结合版权作品的商业化变现进行研究。这个研究表明,版权为基础的产业贡献了8500万美元,占到整个5%的总附加值,同时对于GDP有3.8%的贡献,占全国就业岗位的3.3%。这个研究还显示,大家对版权产业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因为大家认识到创意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繁荣的基础。
我们在2008年提出了一个2030年愿景,这是一个长期发展蓝图,动机就是希望在2030年建设一个更好的知识产权社会。这个愿景推动了新宪法修订。
俄罗斯知识产权局顾问Sergey Renzhin:将作者作为版权保护的中心
版权保护制度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俄罗斯有两个公权力机关与版权相关,一个是文化部,一个是知识产权局。文化部要建立相关的机制并负责版权的立法工作,知识产权局则在知识产权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其中包括国际版权合作,此外他们也会参加国际协定的制定工作,同时代表俄罗斯进行国际谈判。
俄罗斯版权保护的突出特点是将作者作为中心环节。为了确保能够持续创作版权和文化作品,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促进创意的落实,希望通过搭建法律制度,让作者感受到受保护。创作者要确保权利得到尊重,同时能获得恰当的报酬,使他们能够名利双收。这样能够实现社会创新活力的提升。
我们研究了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包括3D打印、数据技术、网络技术等这些新的技术下版权制度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跟国际接轨,使得俄罗斯的国内法和国际的最佳实践相协调。此外,还要面对一些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从2013年8月起,俄罗斯推出了《反假冒法》,它能够解决比如影院盗录、网上盗播的情况,让权利人能够维权。在集体管理组织方面,俄罗斯对集体管理组织的信息披露有新要求。国会有一个新的法案,那就是机构、集体管理组织的领导要对自己组织的活动进行披露,例如财务报表和年度报表,以看他是不是在支付方面有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转了这些费用。我们希望让这些集体管理组织的活动尽量透明,这样有利于激发创意活动和创意作品的产生。
保护知识产权是俄罗斯国家政策的重要方向。要确保版权受到保护,在互联网的版权使用方面确保持权人得到相应的回报,确保他们得到保护,才能够促进这个领域继续产生经济效益和影响。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版权司司长Rashidah Sheikh Khalid:让青少年了解版权知识意义重大
马来西亚版权法是在1969年年初开始制定的,版权法本身传承自英国。
版权系统要获得职能,需要把版权战略纳入部委议程。第一个层面就是经过部委,让他们有这个共识,让版权的创造、运用和管理、保护可以在他们那里受到重视。之后行业以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参加进来。也就是说先要把政策制定清楚,让大家知道版权有哪些,马来西亚需要什么,马来西亚需要做什么让版权产业得以繁荣。在立法之后,扩展项目也要跟上,这些扩展项目要识别目标受众是谁,不管是新的还是已有的,要更加关注作者,而不是关注中小企业。
马来西亚的国内贸易部是负责执法的,如果版权保护要生效的话,那些部委的执法必须要能够达到效果,让版权的制定和版权的执法能够共同开展。我们长期的目标是版权能够进入教科书系统,孩子才能了解版权是什么,以后才能够建立对版权的尊重。
第二个层面就是立法,在版权立法上要跟得上进度。首先要完善自愿通报机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自愿登记,我们不光只是让版权的初步证据在诉讼时可以使用,也可以作为证券化或者是抵押的依据。
我们的战略目标是要增加法律当中执法方面的规定。现在需要把数字环境下执法的需求纳入到执法的制度当中。此外,我们强调集体管理组织在提高透明度、治理水平、问责性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让集体管理组织运营得更为有道。
对于培育版权文化,一方面要靠立法,另外一方面要推进与立法并驾齐驱的版权文化环境建设。文化对于版权的发展非常重要,我们需要逐步借此推动创业以及能力建设,要能够对青年一代,尤其是城乡的手工艺人进行版权意识的培养。马来西亚的手工业非常发达,我们希望让年轻的匠人、设计师更好地运用版权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我们希望改造目前的版权制度,形成一个更优化的生态环境,从中培养更高素质的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