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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审稿人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动因分析

2018-09-07 来源:《编辑学报》
  【关键词】科技期刊  审稿意见  外审专家  退修  引用文献
 
  【作 者】林松、张娅彭、张维维、段为杰、于洋、段桂花、向政:吉林大学《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编辑部
 
  【摘 要】对编辑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科技期刊外审专家在审稿意见中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现象进行了动因分析,发现部分审稿人的确是基于提高稿件质量的考虑而推荐作者阅读文献,而那些只推荐引用自己课题组论文的审稿专家的审稿动机可能不够端正。文章意在提醒编辑应注意外审专家在审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力求为作者呈现公平合理、实用准确的修改意见,并针对不同动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为保证科技期刊的学术性、专业性和创新性,科技期刊的来稿通常需要经过编辑初审、审稿专家外审以及主编终审的流程,即遵循“三审制”原则。在实际的编辑工作中,审稿专家的外审往往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无论稿件最终是录用还是拒稿,编辑反馈给作者的意见大多是基于审稿专家提出的审理意见,这就意味着客观、公正、专业、准确的外审意见是提高稿件水平、控制期刊质量的重要保证。对编辑来说,有价值的审稿意见通常是根据稿件内容提出的一些建设性问题,如稿件的选题是否有创新性、稿件的结构是否逻辑清楚、实验设计存在哪些缺点与不足,等等,以帮助编辑筛选稿件、指导作者完善稿件。尽管外审专家的审稿工作为科技期刊起到了“过滤网”的作用,但审稿周期长、审稿意见笼统、审稿不深入等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尤其是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无用型审稿意见,通常是外审专家不够严谨、态度敷衍的结果,对稿件的取舍和质量的提高无任何帮助。
 
  对于某些科技期刊编辑来说,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充当审理意见的“搬运工”,将外审专家给出的审稿意见复制粘贴到退修模板中发给作者,机械性完成工作,在审查作者修改稿之前完全不清楚外审意见都有哪些内容。笔者认为对外审意见照本宣科、原样照搬是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比如有些外审专家因时间紧迫,审稿意见写得较笼统,作者看后不知所云,对稿件的修改无从下手,不利于稿件质量的提升;再如有些外审专家语气强烈,对作者在稿件中犯的错误严厉批评、言辞尖锐,易伤害作者感情,不利于作者与期刊良好关系的维系。因此,编辑必须对外审专家给出的审理意见去粗取精,进行适当的加工和转述,使其合理呈现。近来,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审稿专家建议作者引用文献的审稿意见日渐增多,有的专家一次推荐引用1、2篇文献,有的专家甚至一次就推荐引用3-5篇文献,而且此现象在《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文刊)和《高等学校化学研究》(英文刊)的稿件处理过程中均多次出现,绝非个例。本文主要从审稿意见的合理性角度出发,通过分析讨论科技期刊审稿人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动因,为编辑做好审稿意见的反馈工作提供解决策略与建议。
 
  1、审稿意见中专家建议作者引用文献的形式及种类
 
  建议作者引用文献的审理意见中,常见形式为:“建议参考如下文献,对文中机理(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讨论”或“文章探讨XX内容时,所引文献不够全面充分,作者在修改稿件中时应考虑引用以下文章”,更言简意赅的就是“以下几篇文章与本工作有关,可参考引用”。而审稿专家罗列出的参考文献的格式主要分为3种:第1种是给出全部文献信息,即作者姓名、期刊名称以及年卷期和页码信息;第2种是只给出期刊名称和年卷期及页码信息;第3种是给出DOI信息。
 
  外审专家的意见通常看起来都合情合理,推荐作者增引文献似乎也都是为稿件的修改服务,但笔者在对专家审稿意见进行分析与核查时,会逐条查阅审稿专家推荐引用的文献,发现其中竟然暗藏玄机,外审专家推荐的文献可大致归纳为3类:1)所推荐文献的作者和发表时间无明显规律,文献多为相关领域的经典论著;2)所推荐文献中,部分为审稿专家所在课题组发表的科研论文,部分为相关领域其他学者的科研论文;3)所推荐的文献均为审稿专家所在课题组发表的科研论文。笔者对2017年《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编辑部不同编辑处理的稿件的外审意见进行了统计,所得数据也印证了外审专家倾向于在外审意见中推荐作者引用参考文献这一结论(表1)。
 
表1 2017年《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编辑部外审意见中推荐引用参考文献情况
编辑代码 外审稿件数 推荐引用文献的意见数(占稿件比例/%) 推荐引用审者工作的意见数(占推荐文献意见比例/%)
P 130 7(5.4) 4(57)
C 125 17(13.6) 12(71)
F 96 11(11.5) 7(64)
N 83 14(16.9) 8(57)
D 83 7(8.4) 4(57)
W 76 6(7.9) 3(50)
V 74 3(4.1) 2(67)
Y 71 4(5.6) 2(50)
 
  由表1中数据可见,近年来外审专家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现象非常普遍,每个编辑在工作中都会遇到,在审理意见中约占4%-17%的比例;而在所有推荐引用文献的审理意见中,有超过50%的外审专家会推荐引用自己团队的科研成果。基于以上对外审专家推荐引用的文献和文献作者进行的归纳,可以判断出外审专家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不同的,笔者对期刊外审专家推荐作者引用文献的动因进行了相应的梳理和总结。
 
  2、动因分析及基于动因分析的解决对策与建议
 
  上节中将外审专家推荐的文献大致分为3类,在本节中分别针对这3类外审意见做出了相应的动因分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与建议。
 
  2.1、对于建议引用他人文献的外审意见
 
  通常,如果作者的文献综述工作做得不全面,遗漏了相关领域的重要文献,或者作者给出的结论有悖于相关领域公认的结论,抑或对稿件中所得结果的讨论不够科学合理,外审专家可能会建议作者参考一些相关的文献,以帮助他们认清自己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更正某些认识上的错误或解决实验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出于此目的的审稿专家推荐给作者的文献大多均为该研究领域中领军人物和知名专家的科研成果,给出参考文献的格式也相对随意。推荐的文献数目通常不超过3篇,其中经典的综述性文章居多,文章的出版时间也有较大的时间差,并非都是最新出版的文献。可以说,选择这样的外审专家来把关稿件是非常合理和成功的,因为审者的研究领域与稿件涉及的学术领域契合度很高,审者给出的信息能够弥补作者学术信息的空白,使其文献搜索工作更具有目的性,帮助作者积累了有价值的学术信息,从不同角度启发作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实现了科技期刊的传播意义和学术意义。而能给出如此有价值的审稿意见的专家,通常责任心较强且在相关领域中有较高建树,给出的审稿意见大多中肯、准确,是可以长期合作的理想审稿专家。对于此种类型的审理意见,可经整理后直接全部转给作者即可。但根据表1中结果可见,只有不到50%的外审专家推荐的引用文献为他人的研究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审稿专家推荐的文献对作者稿件的修改帮助很大,即便审稿意见中未作要求,作者也大多会主动将相关内容融入自己的文章作为佐证或素材并进行引用,有的作者还会特意写信表示感谢。这时编辑宜将作者的感激之情反馈给审稿专家,可满足审稿专家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提高其使命感,增加其审稿意愿。
 
  2.2、对于建议引用本人文献和他人文献的审理意见
 
  某些外审专家推荐作者引用的多篇文献中会带有审者自己团队的学术论文,至少为1篇,多为审者较新的研究成果。这时编辑应仔细考查推荐的文献与稿件内容的相关性,如果确为稿件涉及领域的相关文献,可参考2.1节中提到的方式直接进行处理;对于不相关的文献最好直接删去,不要转达给作者,因为一些作者存在迎合专家的心态,对审者提供的信息照单全收,不加甄别和思考,认为只要按照审稿专家提出的意见言听计从,满足审稿专家提出的要求,就可使文章得以录用,最终导致稿件引用的文献与文章内容不符,或是生硬引用,降低了文章的科学性和可读性,对作者和期刊的声誉均无益处。笔者认为,将自己团队的科研成果和其他文献一同推荐给作者的审稿专家,除了是因为熟悉自己的研究领域,将适合的内容推荐给作者参考,以帮助作者了解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还可能是为了推广审稿专家自己团队的工作,通过作者的引用而传播出去,得到更广泛的扩散和宣传,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推荐文献的数量和形式得当,作者无法从推荐的参考文献中得知审稿人的具体信息,笔者认为这样的文献组合还是可以推荐给作者的。
 
  2.3、对于仅建议引用本团队文献的审理意见
 
  审稿专家在审稿意见中仅推荐自己团队的科研成果给作者引用,在实际工作中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且推荐的文献数量较多,通常是2-5篇,均为近5年来的工作。笔者曾遇见一位外审专家,给出的审理意见为修后发表,修改意见为增引文献,并推荐了10余篇该外审专家所在团队发表的论文供作者参考和引用,数量之多,令人发指。值得注意的是,个别审稿专家在推荐作者引用文献时非常有策略,为避免太过醒目,推荐的文献中往往不会给出作者信息,只简单给出期刊名称、出版时间和页码,或者直接给出DOI信息,如果编辑疏忽大意、未引起重视,很可能将推荐的文献直接转给作者。科技期刊的作者大多数都是科研工作者,看到审稿专家推荐如此数量同一科研团队的文献,必定会推测出审稿人为该科研团队的成员,对于一些想走捷径的作者,便会想方设法联系到该审稿专家,央求他网开一面放行自己的稿件。长此以往,作者和审稿专家私底下互通有无,将失去封闭式同行评议的作用,稿件质量没有保障,期刊水平也会受到影响。一些对审稿意见有异议或不认可的作者,通过推荐的文献猜出审稿专家身份,也会对审稿人带来不良影响。
 
  科技期刊稿件的外审要严格遵从回避制度,即避免邀请与作者在同一单位或有师生关系的审稿专家来审理稿件,这是编辑起码的职业道德。而科技期刊审稿人多为各个领域的大小专家,为何会在审稿意见中如此不避嫌的建议作者大量引用自己团队的科研工作呢?是否与审稿专家的治学态度有关?是否将他们归为失范审稿人而拉入编辑部黑名单?为此,笔者随机选取了4位在审理意见中建议作者引用自己科研工作的外审专家,考察了他们近3年来的审稿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列于表2。
 
表2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2015-2017年个别外审专家的 审稿和推荐引用文献情况
审者代码 审稿数 录用稿件数 推荐引用文献次数 是否全推荐审者工作
Z 24 11 2
G 19 15 9
C 11 10 7
S 7 1 1
 
  调查结果显示,在审理意见中推荐作者引用自己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外审专家大多给出“论文修后发表”的结论,而做出“退稿”决定的外审专家也通常不会再建议作者引用文献。令人欣慰的是,虽然某些外审专家在审理意见中推荐作者引用自己团队发表的文章的频次较高,但他们并非在每一次给出“论文修后发表”结论后都推荐作者引用文献,也不会为了让作者更多地引用自己的文献而故意放水,随意录用稿件。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某些外审专家可以严控稿件质量,部分专家又做出“审稿失范”行为呢?笔者认为这与国内的学术评价体系不无关系。当今学术界通常将科研工作者的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作为评估其工作成果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少数科研工作者没有端正心态,受评价体系的压力所迫,急功近利,不扎扎实实搞学术通过文章质量取胜,而是“走捷径”,利用为科技期刊审理稿件的便利条件,抓住作者为了刊出稿件而“一切行动听指挥”的心态,鼓励作者引用审者推荐的文章,快速达到提高自己已发表文章的他引率的目的。笔者认为,身为科技期刊的审稿专家,这一行为为学术界不良风气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浮躁心态和投机心理的外在表现,同故意拖延审稿、使用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提交不客观审稿意见等行为一样,应属于审稿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已有报道表明,审稿人对“故意拖延审稿”和“提交不客观审稿意见”等不端行为的认知率较低,有近四分之一的审稿人意识不到存在的审稿不端行为。而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推荐作者在稿件中引用文献的情况中,推荐引用审稿专家自己的科研成果的现象竟占到高于50%的比例(表1)。也许有编辑同行会默许审稿专家的这一行为,认为是对审稿专家为期刊审稿工作的回馈,但笔者认为此举不妥,因为这不仅是对稿件盲审制度的违背,也是对期刊严肃性、纯洁性和公正性的衷读。对审稿专家的回报有许多种,包括酬金回报、实物回报、精神回报、提供更好的服务等,拿编辑的底线和期刊的声誉来交换部分审稿专家不算公正的劳动,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对于上述提到的这种建议引用文献的审理意见,笔者认为,不宜按外审专家的意见将所有推荐的文献原封不动照搬给作者,出于尊敬审者劳动的角度,可以酌情从中选取1-2篇,如编辑能再额外检索几篇相关文献推荐给作者则更好,以免过分暴露审者身份。期刊编辑是连结外审专家与作者的纽带,应结合实际情况维护好其中的关系,尽量做到两全。古语有云“事不过三”,对于3次连续大量推荐作者引用外审专家团队科研成果的“失范”审稿人,笔者则会考虑暂缓送审稿件,或直接关闭其审稿通道。
 
  3、结束语
 
  学术期刊的核心任务是传播高质量学术论文,而编辑的本职工作就是提高稿件的学术质量,如果科技期刊编辑不能很好地扮演把关者的角色,纵容那些打着“为期刊服务”幌子却为自己谋私利的审稿专家,则极易导致稿件的评审有失公正,影响期刊的声誉。即使这样的专家只是少数,编辑仍应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将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科技期刊编辑应是有独立精神意志和正确价值观念的个体,其对科学文化的传播,必须是积极且正面的,只有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拒绝粗制滥造、投机取巧,弘扬风清气正的科研风气,才能避免谬误流传,贻误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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