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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出版版权保护

2018-08-10 来源:《出版发行研究》
  【作 者】聂静: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数字出版产业的方兴未艾凸显了数字版权保护目前存在的“确权难、收益难,维权难”等问题,本文引入区块链技术设计构建数字版权管理服务平台,旨在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完善数字版权保护措施,推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长远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数字出版;数字版权;版权保护
 
  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造就了数字出版产业的一片繁荣,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2015年整体收入4403.85亿元,比2014年同比增长近30%。在过去的两年间,数字内容的版权运营,加速了内容产业的多元化商业布局,推动了图书出版、动漫、网游、影视、周边衍生品等产品形态的协同创新,促进了很多优质内容的充分挖掘与运用,延长了优质IP的生命周期,实现了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但也凸显了数字版权保护领域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数字出版版权保护的主要困境
 
  1. 网络侵权严重
 
  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导致的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共有2118件与网络版权相关的民事案件,同比增长近28.3%。艾瑞《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指出,我国网络文学因为盗版侵权在2014年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34.5亿元,还有21.8亿元的衍生产品收入损失,总体来看,网络文学盗版一年给整个行业就造成了近百亿的损失。
 
  网络盗版不同于传统盗版,借助于链接、社交分享、P2P技术和云端网盘具有上传迅速,下载快捷,扩散广泛,成本低,时间短的特点,如不加以有效管理,将对出版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2. 版权交易保护措施乏力
 
  技术的进步加上政策的扶持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继而带动了数字版权交易的繁荣。授权量的激增,凸显了我国目前交易方式的成本高、效率低、过程繁琐的弊端。互联网时代,除了正式出版物,大量的微视频、图片、网络文学等要想获得版权保护,如果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不仅需要缴纳登记费还需要耗费较高的时间成本,这对于原创作者的数字版权保护非常不利。媒介发达的今天,一个作品的版权很可能被拆分成很多个细分版权独立授权,如果没有统一的版权交易平台,很容易造成市场和作者对这些细分版权状态的不清晰。目前,大量的内容平台规定平台对于自身的数据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交易的不透明,内容需求方不可避免地会怀疑内容提供方提供的作品阅读量、影视观看量等数据存在水分,这对作品的版权交易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3. 损害赔偿难度大
 
  实践中,一些盗版网站依靠搜索引擎抢夺用户流量,一有风吹草动就将盗版内容暂时下架或暂停站点运营,等警报解除后卷土重来,利用“避风港”原则和法律打擦边球;甚至还有一些盗版站点将服务器设在海外,做好随时更换阵地的准备。近年来终端智能化发展迅速,方便了移动内容的聚合,但也造成了盗版内容和实际服务提供者相分离,在一定程度上为侵权者提供了便利。加之,数字作品容易被修改且证据容易灭失,造成了权利人维权举证困难,加大了侵权执法成本,使得网络盗版现象屡禁不止。
 
  将区块链技术引入数字版权的服务管理领域,有利于实现对文化产业的版权交易全程追溯,为司法取证提供技术保障和结论依据,有效保护版权交易各方的权益。
 
  二、区块链技术简介
 
  1. 区块链技术概念及特点
 
  区块链技术是比特币技术应用的底层技术,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通过去中心化、共识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的数据库。“去中心化”是指整个网络不存在中心管理机构,各节点间权利义务对等,任意节点的损坏或灭失都不会威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作;“共识信任”是指整个系统遵循公开透明的运行规则,所有数据的记录与传递使用非对称加密和哈希算法来确保真实、不被篡改,从而促成系统各节点间达成一致信任;“集体维护”是指系统中的数据块由系统所有节点共同维护,运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方便每个参与节点都能及时获得一份完整数据拷贝。
 
  2. 区块链的四项基础技术
 
  (1)哈希算法(SHA256),作为SHA-2的分支,2001年由美国国家安全局研发,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发布。SHA256能够对任何一条录入信息赋予一个256位的HASH值,相同的信息输入得到相同的结果,信息稍有变化都会得到不同的HASH值。
 
  (2)非对称加密,是基于椭圆曲线加密技术的公私钥来实现。通过非对称加密有利于形成构建网络节点间在匿名环境下的共识信任。公私钥之间具有极强的相关性,公钥加密的内容,对应的私钥才能解密;私钥加密的内容,也只有对应的公钥才能解密。通过非对称加密及哈希算法,信息在整个平台的传输过程如图1所示。
 
  (3)P2P网络(Peer-to-peer network,对等式网络),区块链系统一般采用此种网络形式来组织散布于全球的参与数据验证和记账的节点。P2P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以扁平式拓扑结构相互连通和交互,不存在任何中心节点或层级结构,每个节点均应承担网络路由、验证及传播区块数据、发现新节点等功能。
 
  (4)工作量证明机制(POW),是指系统为达到某一目标而设置的度量方法,其本身是一个经济学名词。为了抵挡服务攻击和网络爬虫,此概念在1999年引入计算机体系。区块链运用POW技术的核心思想在于引入分布式节点的算力竞争来保证传输数据的一致性和共识信任的安全性。
 
  三、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版权
 
  管理服务平台设计架构
 
  引入区块链技术对于数字版权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完整记录作品的所有变化过程,有利于实现版权交易的透明化,版权交易对手方购买版权时不用再怀疑每一笔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可以自动规范所有权利的行使和追溯,降低确权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区块链中共识信任的特点可以方便作者在统一平台上管理所有的细分版权授权情况,为作品提供更好的曝光机会和交易机会,平台侧链会详细记录用户的每一次付费、阅读及观赏行为,用户据此付费,平台也据此来支付版权所有者。综上,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版权管理服务平台对于解决我国数字版权保护面临的“确权难、收益难,维权难”等问题是非常有利的,实践领域也已经有了一些创新使用如“原本”和“华夏微电影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等。
 
  本文设计构建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版权管理服务平台(图2)集“确权和交易”与一体,包括资源层、分析层、网络层、共识层、合约层和应用层,主要由账户区块链、版权区块链和交易区块链三条区块链架构起来,每一条区块链都有不同的模块构成,实现不同的模块功能。
 
  1. 账户区块链
 
  账户区块链主要有两个功能模块:(1)用户注册模块。用户想要获得版权管理服务首先需要登录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号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号码,便于平台审核认证。(2)钱包模块。用户可以随时查看自己作品的分销收益,并且可以根据平台合约进行充值提现操作等。
 
  2. 版权区块链
 
  版权区块链主要包含四个功能模块:(1)作品上传模块。作者在登记注册后,可以上传自有版权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图片作品或者视听作品等。(2)版权登记模块。如果权利人上传的版权作品已经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过版权登记,可同时上传版权登记证书,系统会自动将DCI码嵌入作品的数字证书中。如果用户还没有进行过版权登记,可以通过平台直接进行版权登记,即创作者将自己的原创作品及相关协议上传至区块链,平台会生成此作品文件的哈希值,此加密哈希值会一直跟随版权交易,当一笔交易被其他节点打包到一个区块后,该区块的时间戳就成为该文件的时间戳。至此,一张哈希值+时间戳的数字证书,一定程度解决了作品的存在证明和时效性问题。(3)授权模块。作者将作品上传成功后可以自行设置对该作品的授权方式,设置分销渠道、分销价格及分销规则,同时作者也可以独立分销。(4)内容审核模块。平台对作者上传的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及相应作品进行审核通过,这样作品就可以开始进一步的分发。
 
  3. 交易区块链
 
  交易区块链主要包含五个功能模块:(1)渠道分销模块。平台可以根据权利人设置的授权方式对作品进行分销推广,并根据分销收益对权力者进行付费。权力者也可以根据作品类型一键分享到适合的社交媒体平台如知乎、头条、豆瓣、微博、微信、优酷等等,这样全方位立体化的分销加大了版权作品变现的可能。(2)付费欣赏模块。内容需求方可以直接登录平台点击感兴趣的作品标题也可以通过其他社交媒体平台链接进入,进入作品的原始信息界面,内容需求方可以清晰地看到具体的版权和授权信息,在线支付相应授权费用之后就可以获得授权欣赏了。整个过程看似简单,但授权和交易都已经被写入了区块链中并不可篡改。在此模块中,内容需求方获取了想要的内容,内容生产者的价值获得了认可。(3)智能合约模块。它其实是一种计算机程序,即当事先设计好的条件被触发时,自动执行既定合约条款的计算机程序。在数字版权服务管理平台上,版权作品的上传、点播、转发、支付等过程都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分销奖励规则、运营管理费、平台费和税费等具体条款也有智能合约自动执行。(4)数据统计模块。这个模块可以实现平台和不同用户之间的清结算、对账及人员管理功能。(5)监控报警模块。监控报警模块可以实时全平台侵权监控,并自动完成侵权证据的固化保全,及时通知权利主体,便于权利主体进一步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
 
  四、面临的挑战
 
  综上,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版权管理服务的应用研究具有潜在的巨大价值,但运用在实操层面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1. 版权认证标志统一问题
 
  目前已在运行的区块链数字保护平台,大部分是基于自身平台对被上传的作品进行版权认证,比如“原本”平台会给上传的作品生成一个唯一数字DNA。如果每个平台都各自认证,就会造成互相之间认证割裂不能兼容操作,这对于数字版权保护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未来,如果各独立版权保护平台可以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协同合作,统一采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的数字版权标识符DCI码体系,有利于实现各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便于版权的协同保护。今年初,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等共同打造的华夏微电影微视频区块链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就采用了这种模式。
 
  2. 安全性问题
 
  区块链应用中的账户即为用户的公钥,进行信息交互的手段则是私钥。一旦私钥丢失,用户原有参与信息交互的权利随即丢失,没有中心机构可以实现信息重置,这种对安全性的担忧,是技术无法解决的。另外在防篡改方面,虽然必须在掌控全网 51%以上客户端节点的基础上才能够对区块链的信息交互记录进行修改,但通过整合算力等技术手段,仍然有可能对区块链应用的安全造成威胁。
 
  3. 延时问题
 
  由于P2P网络的工作原理,很难实现高度的实时同步,加之区块链平台上的版权交易确认需要全网客户端参与,同样具有较高的延时特性,所以在数字版权保护实践中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实时交互问题。
 
  4. 资源浪费问题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版权服务管理P2P网络需要在参与客户端中存储整个信息交互账簿,对数据存储具有较高的要求。同时,重复的数据存储将造成较为严重的存储资源浪费,在版权信息交互中进行数据加密、哈希运算等又需要大量的算力,相对中心结构的应用又会存在明显的算力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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