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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论文未被撤销现象及其治理——基于董鹏学术不端事件的个案分析

2018-07-30 来源:《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关键词]学术期刊;撤销论文;董鹏事件;学术不端
 
  [作 者]杨珠:《泉州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摘 要]【目的】 以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为个案,分析相关期刊在发现该学术不端后对其论文撤销的情况,以期为我国学术期刊的撤销论文规范提供参考。【方法】 以新闻报道中董鹏发表的论文为样本,对相关期刊撤销其学术不端论文后,中国知网中还剩下的论文及相应的撤销声明进行检索,分析相关期刊撤销论文的行为。【结果】 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于2016年被报道,截至2018年1月2日,其66.02%的论文仍原样保留在中国知网中,0.12%的论文被相关期刊从数据库中撤销并刊登了撤销声明,33.86%的论文被相关期刊从数据库直接撤销。【结论】 受我国目前暂无完善的撤销论文制度及撤销论文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学术不端论文未撤销和撤销论文未刊登撤销声明的现象较为严重,需要政府与学术团体、作者机构、数据库机构、期刊、读者和作者采取适当措施,共同净化我国学术环境。
 
  近年来,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学术期刊中,我国学者被撤销的论文数量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如更正和勘误一样,撤销论文是学术期刊办刊过程中的一种自我纠正机制,本来属于正常情况。但近些年,国外期刊撤销我国学者论文的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如:2009年,因数据造假问题,Acta Crystallographica一次性撤销70篇中国学者发表在该期刊上的论文[5];2015年,因虚假同行专家评议问题,BioMedCentral、Springer、Elsevier和Nature共计撤销了117篇中国学者发表在其旗下期刊中的论文;2017年4月,同样因虚假同行专家评议问题,Tumor Biology撤销了107篇中国学者发表在该期刊上的论文。虽然我国学者学术论文被撤销的数量以及比例均不是全球最高,但这些撤销论文事件还是在我国学术界以及民众中引起了广泛关注。纵览已报道的文献可发现,学者对撤销论文行为的分析多基于Retraction Watch网站以及一些国外数据库,如Medline、PubMed、Science Direct等,这些数据库在检索栏中将撤销论文信息进行特殊分类,检索较为便捷;而国内的学术期刊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目前还未对撤销论文信息进行特殊分类处理。因此,一些学者对国内期刊的撤销论文量化研究多使用各种关键词对已刊登的撤销论文声明进行检索,如“撤稿”“撤销”等,以获取我国当前期刊撤销论文行为的具体信息。这些论文撤销的研究都是从期刊已经刊登的撤销论文信息入手,量化分析我国学术期刊的撤销论文情况。但这些刊登的撤销论文信息只是期刊撤销论文行为的冰山一角。有些期刊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刊登撤销论文信息,而将论文电子版直接从各大数据库撤销,除了原有的纸质期刊和期刊数据库中原有的pdf版目次页外,在主要通过数据库获取文献的今天,几乎可以说不留痕迹地撤销了论文。当前,国内论文撤销研究主要集中在已刊登撤销声明的论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未对应当撤销而未撤销或仅从数据库中删去论文而未刊登声明的撤销论文进行深入研究。
 
  2016年1月,上海海事大学徐剑华教授发现自己的论文被董鹏抄袭,并发现董鹏存在诸多学术不端行为。随后,《法制晚报》《成都商报》《新京报》等对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进行了相关报道。综合报道内容可知,董鹏原是卡莱(梅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一名跟单员。2011—2016年,他通过伪造自己与某些知名院校博士、博士后合作的身份,虚构、篡改各种科研项目,大量抄袭已发表论文,并利用自己熟悉网络的优势以及论文从投稿到刊发存在的时间差,发表署名论文800多篇,其中很多论文还存在一文多发现象。这些论文涵盖了物流、产业经济、企业管理、艺术、文学、心理学、电影戏剧等领域。
 
  虽然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后在我国学术界、期刊界引起一片哗然,但探讨该事件的学术论文屈指可数,而且皆是用举例的形式以一段文字甚至一句话带过。因此,本研究从这个已经定性的公共事件入手,挖掘相关期刊的不同反应和做法,考察其学术不端论文被撤销的现状,探讨各个责任方在学术不端论文撤销中应起的作用,旨在为规范我国学术不端论文撤销制度和净化学术环境提供一定的参考。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撤销论文既包括由于剽窃、抄袭、伪造数据、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而引起的撤销,也包括结果不可重复、出版错误等正常学术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撤销。由于本研究主要探讨董鹏学术不端事件,因此,本研究的撤销主要是指因学术不端行为而造成的撤销,不包括诚实错误所引起的撤销。
 
  以事发时(2016年)新闻报道中有关其论文的发表情况为样本,再比对当前(2018年)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董鹏的发文情况,用以分析相关期刊应对董鹏学术不端事件采取的撤销论文行为。依据2016年8月《法制晚报》的《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称论文被抄袭》、2016年9月《成都商报》的《起底“论文大神”》[16]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徐剑华教授在科学网发表的关于董鹏学术不端事件系列文章[20]的有效信息,2018年1月2日,在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董鹏”为作者检索项,以“卡莱”“卡斯塔”“AIP”等单位为作者单位检索项进行检索。同时,对新闻报道中提及的个别论文进行检索,并对相关期刊刊登其撤销论文信息进行检索。个别论文的检索项为“题名”,精确检索。
 
  2  结果与分析
 
  2.1  发文量以及撤销论文情况
 
  据报道,在中国知网中,董鹏于2011—2016年以卡莱公司为单位发表的论文达681篇,以卡斯塔集团为单位发表论文90余篇,以AIP集团为单位发表论文50余篇[16]。而笔者在检索中国知网时发现,董鹏在2011—2016年以卡莱(梅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为单位发表论文500篇,以卡斯塔集团为单位发表论文34篇,以AIP集团为单位发表论文8篇。目前,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还保留的董鹏论文见表1。由表1可见,董鹏在2012—2015年发文较多,2016年由于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而发文量锐减,之后其再无法以这3个公司为单位发表论文。
 
表1  中国知网尚存的董鹏论文数量分布情况
 
公司名称 论文数量 / 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卡莱(梅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 17 72 121 107 115 81 4
卡斯塔集团 0 0 0 0 0 0 29 5
AIP集团 0 0 0 0 0 4 4 0
总计 1 17 72 121 107 119 114 9
 
  在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后,有些期刊对董鹏的论文进行了撤销处理。2011—2016年,仅以这3家公司为单位的论文就被相关期刊撤销了279篇。由于新闻报道未说明董鹏以通达管理咨询公司等单位以及未署单位的论文究竟有多少篇,也未将董鹏在2009年和2010年的发文量计入在内,所以此类论文只能暂且不计。在检索撤销论文声明时,仅发现《上海教育评估研究》对其撤销论文行为发表了声明[21]。而另2种期刊——《宏观质量研究》和《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则分别以编辑部和作者的名义,刊登了论文被董鹏侵权的声明[22-23],明确了论文原有的版权。由声明内容可知,这2份声明仅是侵权声明,并非撤销论文声明。目前,这3篇声明所涉及的董鹏论文皆无法在数据库中检索;但其中1份侵权声明所涉及的文章又被董鹏投稿并发表于其他期刊中。
 
  由此可知,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后,其2011—2016年发表的论文有279篇(33.98%)被相关期刊撤销,542篇论文(66.02%)还在数据库中;从撤销论文声明来看,仅有1篇论文(0.12%)被撤销时刊登了声明,也就是说,有278篇论文(33.86%)被相关期刊直接从数据库撤销而未刊登声明。董鹏虽然仅有1篇撤销论文声明,但其需要被撤销的论文数量远超过全球个人论文被撤销数量最多的日本东邦大学前麻醉学者Yoshitaka Fujii(总撤销论文数为183篇)。
 
  前人的学术论文是后来的科研共同体研究的基础,如果学术不端论文未被标示为问题文献,继续保留在期刊数据库中任读者阅读,这对我国未来学术环境的破坏程度可想而知。学术不端论文的存在同时也破坏了出版生态。从另一角度来说,当某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成为不可靠的来源时,学者间将变得相互不信任,很多研究需要重复进行验证,这将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是对科研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公众对严谨的科研成果的信任度也将大打折扣,对社会发展来说,亦是一种伤害。因此,撤销已发表的学术不端论文,应成为学术期刊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然而,在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后的1年多时间里,调查结果表明,其学术不端论文被撤销的现状并不乐观。
 
  2.2  一文多发行为
 
  5年里,董鹏发表了800多篇论文。折算下来,相当于约2天发表1篇。如此批量地发表论文,董鹏除了抄袭他人论文之外,还将论文一文多发。如《基于供应链视域下的生产运营计划制订和管控研究》发表于28种期刊,《全球化背景下的制造业生产调度体系探讨》发表于19种期刊。而笔者在检索时发现,这2篇论文在中国知网中分别还剩19种和8种期刊保留了该论文,也就是说,刊登这2篇论文的27种期刊未对该论文采取任何措施,论文原样保留在数据库中任人下载、引用。目前,《基于供应链视域下的生产运营计划制订和管控研究》总共被引用3次,其中1次为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之后;《全球化背景下的制造业生产调度体系探讨》总共被引用7次,其中1次为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之后。另外,笔者在检索时均未发现这些论文的撤销声明。
 
  一文多发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与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相比,一文多发对学术生态的破坏程度相对来说较轻,也更容易被发现。一文多发,不仅浪费了出版部门的资源和精力,还浪费了有限的期刊版面,是对学术资源的严重浪费。董鹏一文多发的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有一文28发的情况。有研究表明,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1994—2014年,平均每年约有50篇论文存在一文多发现象。可见,我国一文多发的论文未被撤销的现象十分严重。一文多发,不仅影响了期刊的声誉,也影响了作者机构的声誉,更破坏了良好的学术环境。由于论文从投稿到发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期刊在刊发论文时难以发现一文多发现象。但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一旦发现论文存在一文多发情况,应立即予以撤销。
 
  2.3  被引用和下载情况
 
  由于董鹏的论文没有全部被撤销,很多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和万方等数据库上还可以检索得到。这些未被撤销的论文在各大数据库中也没被注明是学术不端文献,因此,这些论文还在不断地被下载甚至引用。即使是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广泛报道,并在学术界引起不小的震荡,但很多读者还是很难鉴别出自己所检索到的文献是否是学术不端文献,因此,只要这些论文还保留在期刊数据库中,其被引用就在所难免。
 
  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还保留有的董鹏学术不端论文中,截至2018年1月2日,总共有220篇被引用,322篇未被引用。被引用超过10次的有5篇,6——10次的有14篇,4——5次的有20篇,1——3次的有181篇。下载次数最高的是《∗∗储运》2014年第9期刊发的《国内跨境电商前景探析》,为2237次。被引频次最高的是《∗∗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刊发的《制造业内部物流所处的困境及优化管理研究》,为46次,其中,43次为董鹏其他论文所引用,另外3次为他人所引用,而引用时间皆为新闻报道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之后,所以该文的引用多数为无效引用。《∗∗科技》2014年第1期刊发的《精益生产在生产线改善中的应用研究》的有效被引频次最高,为17次。事实上,《制造业内部物流所处的困境及优化管理研究》也是一文多发,目前中国知网中还有16种期刊保留该论文。
 
  总体来看,董鹏的论文多数刊登在影响力比较低的期刊上,由于多数读者更偏爱阅读和引用影响力较高的期刊论文,因此,其平均单篇论文对其他学术论文的影响力相对较小。但他发表的论文数量众多,而且论文在数据库中的时间也较长,被下载阅读和引用的概率也相应变大。因此,如何尽快撤销相关论文,阻止其学术不端效应的进一步传播,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  启示与建议
 
  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后,其学术不端论文多数并未被撤销;而在被撤销的论文中,仅有1篇论文刊登了撤销声明。未被撤销的学术不端论文保留在数据库中,被其他读者下载和引用,使其学术不端效应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本研究在分析董鹏学术不端论文撤销存在严峻问题的基础上,从各个责任方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学术不端论文能得以有效撤销,学术环境能得到进一步净化。
 
  3.1  政府与学术团体
 
  随着我国学术文献数量呈“大爆炸式”的增长,科研压力和职称压力的增大,学术不端检测手段的升级,以及学术自我净化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不端文献被发现,学术期刊需要撤销论文的数量不断增多。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规范条文加以引导,很多学术期刊撤销论文时,或是出于简单便利考虑,或是觉得刊登撤销论文声明会自揭其短,或出于其他考虑,往往只是从数据库直接撤销论文而未刊登撤销声明。更有甚者,面对自家期刊刊登的学术不端论文时,即使知悉情况,也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学术不端论文未撤销现状,政府与学术团体需要采取措施来规范这些行为。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规范也在不断增多并积极加以完善。如:2006年,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9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15年,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2016年,教育部又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2017年,针对《肿瘤生物学》集中撤销我国学者论文事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发布《关于对集中撤稿论文涉事作者处理指导意见的函》。随之,该文件成为很多机构出台相关处理意见的重要依据[26]。然而,这些文件并未提及学术不端行为中应如何撤销论文。同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未提及如何撤销论文。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情形的,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论文等措施,消除不良影响”。该文件将对未来相关部门制定学术不端论文的治理办法提供重要的指导方向。
 
  撤销论文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后续治理措施,其程序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依托具体的条文或规范。虽然不少国家设立了科研诚信管理机构,如美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ORI)、英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The UK Research Integrity Office,UKRIO)、德国的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DFG)等,但这些机构主要负责调查科研不端行为、制定相关规章和程序等。拥有众多期刊成员的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对出版道德和规范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其Retraction Guidelines对撤销论文的目的、撤销论文如何声明、什么样的论文需要撤销、谁来发布撤销论文的声明、什么时候需要撤销论文、面对不确凿的证据时编辑如何处理、作者有争议时是否需要撤销论文、作者是否可以在撤销的论文中推卸责任、作者是否有法律诉讼的理由去起诉期刊撤销其论文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该指南是当前很多期刊撤销论文的重要依据。建议我国政府以及学术团体参考此类比较成熟的规范,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撤销论文规范文件,使我国学术期刊的撤销论文有据可依。
 
  我国很多学术期刊不重视撤销论文声明的发布,而有些期刊即使发布了撤销论文的声明,但其内容和格式也较为混乱,这与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撤销论文规范有很大的关系。
 
  3.2  作者机构
 
  2016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第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然而,在我国撤销论文的声明上,几乎看不到高校的影子。从某种程度上看,高校在执行该办法时很少会考虑到以撤销主体来刊登撤销论文声明。事实上,不仅是高校,其他科研机构也存在这种状况。Wager等[9]分析了Medline数据库中1988—2008年发布的撤销论文声明,发现以作者为主体的撤销声明数量排名第一(63%),以作者机构为主体的撤销声明数量仅占总数的1%。付中静[29]分析了PubMed数据库中2005—2014年发布的撤销论文声明,发现以编辑人员(主编和编辑)为主体的撤销声明数量排名第一(35.1%),以作者机构为主体的撤销声明数量仅占总数的6.47%。由此可见,作者机构在撤销论文中的主体作用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作者机构作为作者的主管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其单位成员的学术道德进行把关。《关于对集中撤稿论文涉事作者处理指导意见的函》也指明,论文作者机构是调查处理集中撤销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者机构若发现本机构成员有学术不端行为,如涉及期刊论文的,可联系相关期刊刊登撤销论文声明,制止本机构成员将错误的观点、数据和结论等在相关学术领域扩大,尽量降低本机构学术不端的影响力。
 
  3.3  数据库机构
 
  目前,我国主要的期刊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维普和万方等,在各自的平台均未对撤销论文进行特殊处理,仅是应部分期刊的要求,刊登撤销论文声明或是在数据库中直接删去电子版论文。有些论文虽被刊登了撤销声明,但还是可以在数据库中检索,而且检索出来的论文与其他正常论文并无不同之处。如COPE所言,被撤销的论文不应该直接从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期刊中删去。因为期刊和期刊数据库作为科学发展历程的记录者,应该客观公正地记录其刊登过的文献。即使这些文献后面被证实是错误的,也应该如实记录。
 
  与国际很多数据库一样,我国期刊数据库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将撤销论文的声明与被撤销的论文互相链接起来,并在被撤销论文的显要位置注明是被撤销论文,如检索页的题目旁边明显标示“该文已被撤销”、论文的各种版本加上被撤销的水印等,提醒读者该篇文献已被撤销,不能正向引用。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建立起专门的撤销论文库以及撤销论文检索项,供读者快速浏览、检索。目前,这些技术在PubMed、Medline、ScienceDirect、Web of Science、Springer等数据库皆得以实现,相关的技术手段也较为成熟,这是我国期刊数据库机构的可借鉴之处。
 
  3.4  期刊
 
  从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中可以发现,董鹏于2011—2016年发表的821篇论文需要撤销和刊登撤销声明,然而事实上,其33.86%的论文只是被相关期刊从数据库中直接撤销而未刊登撤销声明,有刊登相关撤销声明的期刊仅为0.12%。以此类推,我国学术期刊中应该被撤销的论文数量显然不仅是当前数据库中有刊登撤销声明论文数量的几倍而已。学术期刊作为发表论文的阵地,期刊编辑是论文学术道德的看门人。既然所发表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那么相关期刊就应肩负起撤销的责任来。虽然我国目前还未出台明确的条文规范期刊撤销论文,然而,关于学术期刊的撤销论文声明,我国期刊早在1995年已有刊载[31]。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期刊如有论文被撤销,说明该期刊对撤销制度有一定的认识;否则,明知自身期刊发表的论文存在问题而未采取任何措施,则这类期刊对撤销制度可能不了解或者存在一定的误解。
 
  撤销论文也是期刊出版的一个环节。在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中,董鹏所刊发的期刊多数是低影响力期刊。调查显示,撤销论文声明往往是由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刊登,影响因子较低的期刊数量更多,但刊登撤销论文声明的数量却更少。这与高影响力期刊受到的关注更多、传播的范围更广、被验证的几率更高有关,也与高影响力期刊有更规范的审核制度以及更强的学术自我净化能力有关。高影响力期刊在发现论文需要被撤销时,多数会马上执行撤销程序,以降低被撤销论文带来的恶劣影响,从而保证其在学术领域中的影响力[32];而低影响力期刊受关注面较少,传播的范围也有限,被验证的几率也较低,如有人举报刊登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经查证属实,一般会选择从数据库中直接撤销论文,而很少刊登撤销论文声明。
 
  我国期刊面对学术不端论文时可参考多数国际期刊的做法,合理、规范地撤销论文。当经科研共同体举报后,如果证据齐全,期刊在与作者沟通确认后,即可在最新的一期期刊中刊登该论文的撤销声明,同时联系数据库对相应论文做撤销处理;如果证据还有待核实,可在经过一定调研,组织编委会对该文的处置进行探讨后,再决定是否撤销。学术期刊在处理撤销论文时,不仅要刊登撤销声明,而且要注意撤销声明的撰写。关于我国学术期刊撤销论文声明的撰写,文献[28,33]已有详细探讨,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3.5  读者
 
  在调查我国期刊刊登的撤销论文声明时,关于发现学术不端文献的起因,多数期刊写道是“经读者举报”。可见,读者在发现学术不端文献中起着重要作用。学术文献的读者,很多时候是该行业的科研工作者,也是该研究方向的小同行。此类读者在检索、阅读专业文献甚至实验验证文献内容时,比较容易发现一些文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当发现文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时,有些读者会与相应的期刊联系,揭示此类学术不端论文。当前的科研制度也对读者揭发学术不端的利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从董鹏1文28发的“盛况”来看,很多读者即使发现了有些文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得罪人”心态的影响,较少采取维护学术道德的措施,以致于很多不端文献已然被读者发现却仍安然无恙地存在着。作为科研共同体,相关专业的读者应该承担起共同维护学术道德的义务,一同净化学术环境。
 
  事实上,在发现学术不端文献时,除了可以与期刊联系说明外,读者也可以与该学术不端论文作者的机构联系。作者机构作为作者的主管单位,对其职员的学术道德行为也负有监督的职责。
 
  3.6  作者
 
  原文作者也是揭发学术不端文献的一股重要力量。原文作者是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的科研工作者,其研究方向在一定阶段内基本相同。因此,大量阅览相关专业文献是其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阅览文献时,原文作者比读者更容易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各种类型的抄袭,包括自己的一些观点被他人移花接木的抄袭等。并且,自己的论文被抄袭,也更有权利和义务向相应的期刊或者抄袭作者的机构揭发,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从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中披露出来的事例,也可以看出不少作者揭发自己论文被抄袭的艰辛之处。如一名被董鹏抄袭论文的作者发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后,向抄袭论文发表的期刊反映了被抄袭的事实,但一直未收到该期刊的任何处理意见,以致于她在发表原文的期刊愤而发布了论文被侵权的声明。甚至有些作者在投诉无果后,只能把被抄袭事件告知公众媒体,以舆论倒逼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理,比如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中的徐剑华教授。这种本末倒置的事情,本不应发生,但现实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我国处理学术不端的规范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道路还很漫长,然而,正是这样,才更加迫切地需要每位较真的科研工作者来共同净化当前的学术科研体系。
 
  4  结语
 
  我国很多学术期刊在学术把关方面做得非常严谨,但对于学术不端论文是否需要撤销、如何撤销,不少期刊的做法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与我国目前尚无完善的撤销论文制度有关,也与撤销论文意识不强有关。通过比对董鹏学术不端事件被报道前后中国知网中其学术不端论文的被撤销情况,笔者认为大量学术不端论文仍被保留在期刊数据库。这与李艳红等[25]认为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应撤销的重复发表论文高达1448篇的结果类似。董鹏学术不端事件中,其66.02%的学术不端论文还保留在数据库中,33.98%的论文被相关期刊撤销,但仅有0.12%撤销时刊登了声明。可见,目前我国尚未足够重视对学术不端论文的撤销,而且多数对论文撤销的处置较为不规范。因此,在借鉴国外一些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论文发表的实际情况,认为政府与学术团体、作者机构、数据库机构、期刊、读者和作者等相关责任方,在撤销学术不端论文、净化学术环境中应起到相应的作用。只有各方相互合作,学术不端论文的撤销才能真正实现,才能终止学术不端论文在更大范围的传播。
 
  本文调查数据比对的样本为新闻报道中的数据。受新闻媒体性质的限制,报道中没有说明董鹏所发表的论文具体分布在哪些期刊中,也没有说明在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分别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更没有说明有多少篇论文存在一文多发现象。没有这些初始数据,本研究无法从该学术不端事件中更广的领域展开更全面的比较研究,这也是本研究的局限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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