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欧阳敏: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摘 要】大学出版与民营出版是近现代中国出版的两条线索。受到近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生态和出版生态耦合效应的影响,武汉大学与其他大学一样,其出版制度实践走的是“职能制”道路,即将出版机构视为学校的行政组织;在传播功能上,武汉大学的出版活动旨在通过出版讲义、教材和学术刊物等,以促进学科的本土化建设和拓展近现代学术文化空间。大学出版是大学的“第三势力”,它的制度结构实践应该更好地为传播功能服务,以降低学术知识的传播成本,提高传播效果。
【关键词】武汉大学;大学出版;制度结构;传播功能
1 问题的提出
从产生的时间来看,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出版业远远落后于欧洲大学出版业。早在13世纪,欧洲的大学出版业就开始萌芽,当时的大学中已有“公然宣称发售重要书籍”的文具商人,将政府核准的教材售给大学生;至15世纪,欧洲的大学出版业开始兴盛,牛津大学于1468年出版第一本书《使徒教律之批判》,剑桥大学于1521年印行第一本书。
19世纪中叶以来,“西风东渐”,传教士创办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现代意义上的出版机构。1877年,“在华传教士大会”设立的“益智书会”为中国大学出版之滥觞;1882年,位于山东登州(今烟台市)的教会学校“登州文会馆”开始自印教材,正式开创了中国现代大学出版之先河。完全由国人自办的大学出版社是北京大学出版部(组),以五四为契机,该社逐渐成长为民国时期中国最重要的大学出版社,也是华北地区实力最强的出版社,该社鼎盛时期年出书100余种,奠定了民国时期北京的全国学术出版中心地位;其他高校如燕京大学、南开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武汉大学、金陵大学也纷纷设立出版部,其中南开大学出版社是国内最早以“出版社”命名的大学出版机构。中国近现代大学出版业与近现代民营出版业共同构成了中国近现代出版的版图。
近现代武汉大学的出版活动,是中国近现代高校出版活动的一部分。武汉大学的源头,本文引述冯天瑜先生的观点,“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世纪末叶所创办的两湖书院、自强学堂、湖北总师范等,为1913年建立的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的源头,而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又为1928年成立的国立武汉大学的直接源头,因此武汉大学的校史前段追溯至19世纪末叶确证无疑。自强学堂已开始具备近代高校性质,而方言学堂则为自强学堂变名,并于1913年重办,定名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因此,本文论述的是广义上的武汉大学的出版活动,自强学堂、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国立武昌大学等的出版活动也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2 制度结构:多重耦合关系下的“职能制”结构
“交易成本”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名词,也是当代经济学的重要流派——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如何通过制度设计降低组织机构的交易成本、提高组织效率,是新制度经济学要研究的核心问题。学术知识的传播当然是有成本的,而学术知识传播机构的“制度化”则是降低采集与传播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
2.1 近现代大学出版业的多重耦合关系
制度与机构的设置,是出版活动有序进行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也体现出大学管理者对出版活动的认知程度。与当今的大学出版社注重企业制度建设不同,近现代中国的大学出版机构整体侧重于职能制度建设,将出版机构视为大学的职能部门。中国近现代大学出版制度与高等教育生态、出版生态具有高度的耦合性。
就近现代中国的出版生态来看,民营出版业占据绝对主导的位置,在资本总额、人员规模、企业制度等方面大幅领先于大学出版业,大学出版业的力量还非常薄弱。大学是非盈利组织,作为大学附属机构的出版组织,特别注重文化效益,这对近现代中国的大学而言尤为凸显。因此,近现代武汉大学的出版活动在“制度化”的实践过程中并不注重企业制度建设,其关注点在职能制度。大学管理者倾向于将出版机构定位为与图书馆类似的职能组织,两者最大的共同点在于学术知识的采集与传播。
就近现代中国的教育生态来看,相对而言,中国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规模足够撑起民营出版业,而高等教育的规模很小,难以撑起以学术出版为根基的大学出版业。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中国近现代民营出版业得以发展并壮大的根基就是中小学教科书市场的逐渐发达。1931年是中国教育的高峰年,据统计:该年全国初级小学生共计9145822人,高级小学生共计1396704人;中等学校包括中学、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其学生总数分别396948人、82809人、34852人;专科以上学生共计44130人。抗战前,民国时期大学生(包括专科生)的总人数在鼎盛期也不到50000人,还不及当今武汉大学的在校生总人数(2016年,武汉大学有普通本科生31086人,硕士研究生16426人,博士研究生6785人,外国留学生1838人)。1931年,全国高校共计103家,平均每所高校只有400余人,人数最多的高校是北京大学,亦只有1700余人,武汉大学则只有600余人。
此后发展到1947年,全国总计有大专以上学校207所,在校生总数超过15万,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均达到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数量发展的最高水平。但与庞大的全国人口基数相比,这个水平仍然太低。
高等教育的规模如此之小,高等教育出版市场离成熟为时尚早,以至于当时的中国大学出版业暂时只能作为职能部门依托于学校以求取发展。武汉大学出版活动的“制度化”实践亦脱不了此一规律的约束。
20世纪初,美国高校总数近千所,学生总数为23万;到了1940年代,高校发展至1800余所,学生总数达150余万。美国大学出版业与高等教育的耦合效应十分明显。20世纪以前,美国仅有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少数大学出版书籍;20世纪以来,随着美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美国大学出版事业发展迅猛,时人评论道:“从本世纪以来,美国出版界最显著的发展之一,却是大学出版事业之蓬勃生长。目前全美国最重要的出版机关中有二十五家属于各大学。”到了1940年代,美国大学出版业的整体实力已经比较雄厚了,而且各家大学出版社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出版特色,“约翰•霍普金斯的出版社长于自然科学,芝加哥却长于社会科学及宗教研究。沃克拉荷马、北卡洛林、加州、斯丹福、本雪尔凡尼亚、明尼苏达和路易雪那在出版界都各有独特地位。沃克拉荷马的主要目标是发现美国西南部文化上的富源。北卡洛林大学对于美国南部的贡献无人能加否认;本雪尔凡尼亚大学则重视本州之历史及名人传记”。
综上所述,大学出版业与高等教育生态和出版生态存在紧密的耦合关系。民营出版业在出版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但它在某些场域(譬如高等教育)可能会“失灵”,而这也正是大学出版业能够存在的外部合理性。大学出版业的内部合理性则在于,大规模的高等教育必然导致对学术知识采集与传播的大量需求,而大学出版业提供了一种能够有效降低知识交易成本、满足知识需求的制度供给。在高等教育发展初期,大学出版业的制度结构主要是“职能制”,随着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大学出版业的制度结构必然会向市场靠拢。
2.2 武汉大学出版活动的制度实践
早在自强学堂时期,出版活动就受到学堂主办者的高度重视,并设立了专门的出版机构,这一时期主要以译书为主。1896年,张之洞改革湖北自强学堂,增设译西书机构,开创翻译商务经济书籍之风。张之洞认为“西书之切于实用者,充栋汗牛”,然而“总理衙门同文馆所译多是交涉公法之书,上海广方言馆所译多武备制造之书。方今商务日兴,铁路将开,则商务律、铁路律等类,亦宜逐渐译出,以资参考。其他专门之学,如种植、畜物等利用厚生之书,以及西国治国养民之术,由贫而富,由弱而强之陈迹”。因此决定将翻译刊刻西书之事附入自强学堂中,为一专门机构。近代史上著名人物汪康年受聘在自强学堂负责译西书工作多年,还出版过著名数学家华蘅芳的专著多种,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此为自强学堂出版活动之发端。
1923年9月,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改名为国立武昌师范大学(1923年9月—1924年8月)。1924年9月,国立武昌师范大学改名为国立武昌大学(1924年9月—1926年秋)。1926年秋,以国立武昌大学为主体融合多所高校成立国立武昌中山大学。
1928年8月,国民政府决定彻底改组武昌中山大学,组建国立武汉大学。依照国民政府《大学组织法》的规定,国立武汉大学组建后不久就制定了《国立武汉大学组织规程》。组织规程规定,学校设校长一人,总辖全校教务,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之;设教务长一人,由校长聘任,处理全校教务及学术设备事宜。学校的各级权力机关包括校务会议、院务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包括:聘任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图书委员会、仪器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训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体育委员会、出版委员会及其他各种临时委员会。出版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著名法学家燕树棠(1891—1984)曾兼任出版委员会主席。学校的重大学术出版事项,出版委员会拥有最终决定权,如在1930年代,武汉大学计划出版《国立武汉大学丛书》,在“纲要”中规定“本丛书稿件由校务会议临时推定委员会审查内容,再由出版委员会斟酌出版”。
1939年,西迁乐山的武汉大学对组织机构进行改组以适应战时需要,依据学校组织大纲规定设立了13个委员会,其中就包括出版委员会,1939—1942年,法学院院长刘秉麟兼任出版委员会主席。
此外,在设置出版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的同时,学校还设置了出版部(组)作为执行机构,它们均为重要的职能部门。出版部(组)实行二元领导制:在业务上受出版委员会领导,在行政上受教务长领导。
1927年2月16日,国立武昌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前身)正式颁布了学校组织大纲。这个大纲反映了学校的性质、办学宗旨、组织原则和机构制度。是当时学校建设的重要文件,对以后的办学也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学校设大学委员会、教务处、行政处、监察处以及各种常设委员会。大学委员会总揽政务,由国民政府任命,5人组成。“大学委员会经教授总会同意,从教师中选出三人组成行政委员会,负责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行政长。行政委员会的三位委员中,一人负责注册部,秘书部;一人负责财务部,庶务部;一人负责图书部,仪器部及出版部”。由此可知,出版部是重要的职能部门。
1930年,校务会议通过了《出版部暂行计划》,内容大略如下。
出版部暂行计划
(1)出版部暂时只办出版及售书两项业务,不办印刷。现在印刷讲义之缮印股仍由注册部管理。
(2)出版部设主任一人,助理一人。
(3)出版部以一万元为资金。
(4)出版部职工薪金及杂费,由本校经费项下开支。
(5)季刊暂由缮印股印刷,交由出版部发售。
(6)武汉大学丛书全部暂托上海印刷公司代印,出版部负其他出版之全部责任。出版条件,依出版委员会议定之出版规则办理。
1933年,学校调整组织结构,将全部机构分为15部分:(1)校长室;(2)教务长室;(3)文学院;(4)法学院;(5)理学院;(6)工学院;(7)秘书处;(8)图书馆;(9)出版部;(10)注册部;(11)体育部;(12)仪器管理处;(13)校医室;(14)农学院筹备处;(15)事务部。学校的办公开支、文具教材采购、实验仪器的购进等事务都有出版部的参与。
本校一切因公支用及请购文具、药品、材料、运输器具及定印讲义等项,除考试题目、零星印件及非常紧急事件外,均需经由上列各部分主任亲笔签字或加盖特定图章后,再送事务部或出版部办理,如价值过大,事务部或出版部得酌量商减。
出版部应将各种自用印件除讲义另定办法外,编定统一号码,印在各该印件之一角上,并将每号印件检出三份,以一份送事务主任,一份送出版部主任,一份送各该签准印件机关备查。
出版部于印件印就后应制成印件报告三份,连同前项印件分送事务部主任、出版部主任及各该签准印件机关。其报告内容应包含下列各事项:(1)印件号数;(2)印件名称;(3)印件数量;(4)印件页数;(5)所用纸张名称;(6)每张裁几页;(7)共用纸若干张;(8)出版部签注意见。
出版部应于每月底将十五部分印件总数造具详细表册,一式十五份分送各机关。
从上述引文中可见出版部的作用十分重要,扮演着各行政机关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角色。
1939年,因应战时需要,学校精简行政机构,组织结构调整为三处一室,即教务处、训导处、总务处和会计室。其中教务处下辖注册组、出版组和图书馆三个机构,出版组负责印刷讲义及教科书。出版组设主任一名,组员若干名,皆由校长委任。
除此之外,对于刊物出版活动,各刊物委员会也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则。综合《国立武汉大学一览中华民国廿一年度》中所载《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规则》《本大学〈理科季刊〉规则》《本大学〈文哲季刊〉规则》可知,刊物都设有季刊委员会,由校长聘任本校教师5—7人组成,并于其中指定1人为编辑主任;季刊委员会负责审查稿件、决定稿费、保管存款及审议其他关于季刊出版事宜之责;季刊委员会开会由编辑主任召集,并以编辑主任为主席;季刊委员会之委员除分担撰写论文任务外,有撰写书评的义务;刊物所需本校教员文章,由各季刊主办学院与编辑主任共同征集;刊物印刷费由本校经费项下支付;三刊每期各刊行800册到2000册不等,每年3、6、9、12月出版。
2.3 传播功能:促进学科本土化建设,拓展学术文化空间
从全息理论的角度而言,近现代武汉大学的出版制度基本上能够投射出近现代中国大学出版制度的整体概貌。与近现代民营出版业以企业制度为主要制度形式不同的是,近现代大学出版业的主要制度形式是“职能制”,前者的受众群体是社会大众,而后者的受众群体主要是高校师生。中国近现代大学出版业的传播功能主要在于促进学科建设,拓展学术空间。
大学不仅是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也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基地。教科书的编撰刊印,学术论著的创作出版,在近现代高等学府中处于一个重要位置。
在1930年代以前,中国大学课堂上所用的教材,绝大部分为外文原版教材或外文影印教材,有识之士对此现象甚感担忧。1931年4月,蔡元培在大东书局成立十五年周年纪念会上发表题为《国化教科书问题》的演讲,他指出:“现在我国学校自高中以上,率多采用外国文本子,尤其是自然科学,如数、理、化、动、植、矿等科多用原文教学。这固然是我们文化落伍的国家,想得到现代知识所用的苦法子。但吾人终须认为这是不得已的过渡办法,倘若将这种不良状况长时间的展延下去,则吾国学子所受的损失,将不可言喻,实为一件至可恼痛的事情。”为此,他呼吁高等教育界和出版界一起致力于教科书的本土化。
蔡元培的呼吁很快得到了有识之士的共鸣。当时国内的主要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央大学、燕京大学、武汉大学等纷纷出版较为系列的本土化教材。“这一时期武汉大学的教科书,文、法两学院多系教员自己编选,如1932年中文系全系开必修课25门,授课教员自己编写的讲义占90%以上。理、工两学院则相当数量的教科书是采用外国的。理学院开设的99门课中有46门是借用国外教科书,借用率近50%,工学院开设的38门课中竟有33门借用国外教科书,借用率几乎高达90%。后来,随着自编教材的缓慢增多,借用国外教材的比例也逐年下降”。据本文统计孔夫子网和“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上的相关信息,武汉大学出版部出版的讲义主要有:《统计学入门》(1934)、《看护法》(1935)、《监狱规则》(1936)、《农业政策》(1937)、《刑事诉讼法》(1938)、《经济思想史》(1938)、《热力学实验》(1944)。
除了出版讲义,武汉大学出版部还出版了系列教材。本文共搜集到两套丛书的出版信息。
其一是《国立武汉大学丛书》,1930年11月21日第98次校务会议决定刊行该丛书,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章程。为了激励教师进行学术创作,章程中特别规定:“本丛书稿件如由本校出版,其著作版税初版定价百分之十五,再版抽百分之二十,三版以后抽百分之二十五,每次版税由本校垫发应得版税总额之半;本丛书稿件由校外书局出版时,著作者之待遇除依照本校与该书局所订契约办理外,由本校垫付第一版应得版税之全部,但至多以一千元为度。前项垫付由书印就发行时为之。”同时期,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的版税也是15%,这在当时算是非常高的标准了,就此而论,《国立武汉大学丛书》的版税标准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而言是有激励作用的。
截至1938年,《国立武汉大学丛书》所出图书如下:《科学概论》(王星拱)、《现代国际法问题》(周鲠生)、《声韵学表解》(刘博平)、《政治学概论》(李剑农)、《比较政治制度》(刘迺诚)、《墨经易解》(谭戒甫)、《市政学》(刘迺诚)、《比较政治制度第二卷》(刘迺诚)、《金文历朔疏证》(吴其昌)、《材料力学》(丁燮和)。虽然校方曾设想由本校出版部负责出版该套丛书,但限于武大出版部自身的编辑力量、印刷设备和发行实力,该丛书最终还是交由商务印书馆代为出版。这在当时也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燕京大学、中央大学都曾将各自的丛书委托商务印书馆代为出版。归根到底是由于当时大学出版业实力极为弱小,从交易成本和传播效果方面考虑,不得不借商务印书馆这艘大船出海。
另有一套《现代社会科学丛书》,本文目前能查到的书目为:《比较宪法》(王世杰)、《国际法大纲》(周鲠生)、《近代欧洲外交史》(周鲠生)、《近代欧洲政治史》(周鲠生)、《国际公法之新发展》(周鲠生)、《法国政治组织》(钱端升)。
近现代中国大学出版的最突出贡献在于报刊,尤其是学术期刊方面。“如果说在图书出版方面,社会上的出版机构还占有绝对优势的话,一到期刊特别是学术期刊领域,大学出版机构就不仅毫不逊色,甚至有更加骄人的成就”。近现代中国大学的学术期刊,大都保持比较高的水准,非一般社会出版机构所能办到,较具代表性的学术期刊有《燕京学报》、《国学季刊》(北京大学主办)、《清华学报》、《复旦》杂志等。五四以来,以大学为依托,还形成了或激进或保守的不同刊物派别,其中既有《新青年》《新潮》等作为大学空间里的思想舞台,又有《史地学报》《国风》等作为大学空间里的另类舞台。它们活跃着高等学校的学术空气,又向社会、世界传播有中国特质的优秀学术成果,拓展了近现代中国的学术文化空间。
近现代武汉大学创办了三份延续至今的重要学术刊物:《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武汉大学文哲季刊》《武汉大学理科季刊》。这三份刊物在当时是著名的学术刊物,在今天亦是学术界的核心刊物。
《社会科学季刊》由法学院主办,主要刊登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文章,每期设有《论著》《特载》《新书介绍与批评》等栏目;《文哲季刊》由文学院主办,主要刊登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心理学以及史学方面的文章,辟有《论著》《特载》《书评》等栏目;《理科季刊》由理学院主办,主要刊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方面的文章,未设置栏目。至于三大季刊每期刊载的文章数量较少,《社会科学季刊》和《文哲季刊》每期刊文(因书评篇幅一般较短,故不计)在8篇左右,《理科季刊》每期在6篇左右。三者的篇幅,《社会科学季刊》和《文哲季刊》在200—230页之间,《理科季刊》在150—200页之间。这就确保了每篇文章有足够的篇幅来展开论述,较长的篇幅虽然不是成为优秀学术刊物或优秀学术文章的必要条件,但却是充分条件。
刊物的作者群中名家荟萃,“《社会科学季刊》刊登了王世杰4篇、张奚若4篇,周鲠生68篇、钱端升9篇、刘秉麟10篇、燕树棠6篇、杨端六19篇、李剑农3篇、刘迺诚13篇、吴学义11篇;《文哲季刊》刊登有闻一多2篇(其中一篇连载4期)、胡适2篇、郭绍虞1篇、朱东润14篇、谭戒甫22篇、刘颐(刘博平)3篇、刘永济12篇、郭斌佳19篇、陈恭禄9篇、范寿康4篇(以上统计篇数均包括书评文章)”。《理科季刊》刊登过李四光、华罗庚、曾昭安、任国荣、汤佩松、葛正权、邬保良、萧文灿等名家的文章。三大季刊还十分重视学术讨论与学术批评以及刊登书评文章,并且还刊登少量英文文章。
3 结 语
武汉大学作为近现代中国高等教育的一座重镇,其成就的取得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出版”也是因素之一。受到中国近现代高度教育生态和出版业生态耦合效应的影响,武汉大学与其他大学一样,在出版的制度结构方面走的是“职能制”路径,在传播功能上偏向促进学科的本土化建设和拓展学术文化空间。以《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国立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国立武汉大学理科季刊》等为代表的刊物,是武汉大学师生优秀学术成果的发布平台,对武汉大学学科优势的培育具有积极作用。近现代西方一些学术流派的形成与出版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法国年鉴学派就是围绕《经济与社会史年鉴》而形成的,西方学界流行的谚语“publish or perish”,其正是对出版与学者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密切关系的生动注释。
通过分析个案,本文验证了如下事实:“一流大学教育的三大支柱力量应为优秀的师资、优良的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服务、健全的大学出版社。以大学的‘第三势力’自诩的大学出版社在具有传播学术与知识功能的同时,具有影响社会、启迪思潮的教育功能,对大学更能推展其理念、特质和形象。”
近现代中国,无论是国立大学、私立大学还是教会大学,均十分注重出版活动,在制度层面上设置出版委员会和出版部(组),这些大学主要有北京大学、西北大学、武汉大学、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南开大学、金陵大学等。
国外的情形亦如此,近现代欧美大学的校长们普遍重视大学出版。芝加哥大学首任校长威廉•哈珀(William Rainey Harper)认为,如果一所大学没有一种刊物将其师生的研究成果公诸于世,那么这所大学就不能算作一所完备的大学,创立芝加哥大学出版社是他一生中的得意之作。耶鲁大学校长哈特莱(Arthur Twining Hadley)在追述自己的行政经历时说:“现在回忆起来,我认为最满意的一件事便是本校出版事业之进步。它已获得全世界人士的赞许。”他的继任者安吉尔(James Rowland Angell,1869—1949)认为:“这种赞许固然使本大学感觉满意,就是耶鲁的历届毕业生和一般友人也必引为与有荣焉。”由此可见,出版之于大学是有重要意义的,这个意义既体现在塑造大学公共形象方面,也体现在促进大学学科体系建设与完善、拓展近现代学术空间等方面。
虽然商业性出版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兼顾学术出版,但学术出版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事业,显然应该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来举办,这也是当今大学出版社能够繁盛的内在逻辑之一。上海成为近现代中国的商业出版中心,而北京则成为近现代中国的学术出版中心,武汉、桂林、昆明等城市则一度成为近现代中国的学术出版重镇。大学出版与民营出版有着不同的发展逻辑,前者偏向学术和精英社会,后者偏向商业和市民社会;从某种程度而言,可以将大学出版视为出版业乃至社会的“瞭望者”,大学出版人应该具有前瞻视野与批评视野。总体而言,关于近现代大学出版与学术文化空间的形成、近现代大学出版与社会思潮的互动等的“复合”视野下的研究,尚不够充分,这些课题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