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张福财)7月9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在福州召开《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据悉,此次福建省制定的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措施共17条,其中首次提出将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福建省图书馆分馆。在台湾同胞集中区域设立图书流通点或提供汽车图书馆服务。对于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内已建成的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求配送实物或电子图书资源支持,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
同时,福建省将免费向台湾的图书馆赠送《福建艺术》《艺苑》《福建图书馆学刊》等刊物,开展闽台图书馆间业务和学术交流活动。此外,凡台湾同胞向以上刊物的投发稿件,达到刊物录用的水平,可优先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