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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责任伦理概说

2018-06-19 来源:《今传媒》
  【作 者】钟媛媛:外交学院基础教学部
 
  【摘 要】媒介化社会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传媒责任伦理既是对当前传媒自身发展伦理困境的回应,同时,也对由传媒新技术带来的不可预测的、未来的、远距离的传媒伦理问题进行责任指导。传媒责任伦理从整体的视域来探究大众传媒与人、社会、自然以及未来之间的责任关系,是实现传媒善治的理论追寻和实践路径。
 
  【关键词】大众传媒;责任;伦理
 
  一、为何需要传媒责任伦理
 
  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为人们带来一个媒介化的社会,甚至是“过度媒介化的社会”,在当前语境下,媒介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无论是在深度、广度、形式和频度上,都远远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媒介不仅以其特殊的符号形式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实”的“拟态环境”,同时也从根本上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认知和行为方式。随着人类交流方式逐渐向“媒介化类互动”转化,人们对大众媒介的依赖也越来越呈现出一种心理上的“婴儿态”。当然,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的子系统,其作用对象绝不仅仅是个体的人,尤其是世界全球化的趋势,迫使大众传媒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更为突显。随着约瑟夫·奈“软实力”理论在全球的风靡,人们逐渐意识到来自于一个国家的文化底蕴、政治态度以及在外交政策上的吸引力,需要凭借更为通畅和强势的媒体渠道去展示,可以说,传媒实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量化指标之一。
 
  “正能量”也好,“负影响”也罢,传媒现代性的意义及其发展走向绝非可以等闲视之。也许正是基于人们对大众传媒表现出的深度依赖,以及大众传媒对社会和国家发展路径、步伐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事实上,西方马克思主义始终都有一部分人对大众传媒及其衍生力量保持高度的警惕。法兰克福学派以一种浓烈的精英主义气息深刻揭露了大众传媒作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本质,指出传媒在资本和利润驱使下的文化工业生产,从根本上异化和消解了现代主体,从而造成高级文化的瓦解和精英意识的消亡。而法国的鲍德里亚则从“仿真、超现实、内爆”三个独特视角来解释媒介运作的规律,并为人们构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后现代传媒批判语境。当然,作为另辟蹊径而一鸣惊人的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尽管因为“地球村”的预言而名声大噪,但其真正警醒人们的则是他跨越了法兰克福学派对媒介内容批判的藩篱,转向媒介本身及其与人类关系的研究思路。
 
  对传媒现代性的批判和反思从来都不是流于表层的指陈是非,也不仅是纸上谈兵式的学术争论,而是对大众传媒现实困境的忧思,这种忧思其实恰恰就是传媒责任旁落后的精神孤独和现实无奈感。随着大众传媒影响力的不断彰显,其自身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与挑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传媒体制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大众传媒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深层矛盾不断凸显,这其中既有媒体政治属性式微的潜在危机,又有媒体在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权力异化;既有“双重体制”下媒体改革发展的瓶颈,也有过度市场化引发的公正、诚信等道德信条的缺失;既有传媒消费主义对媒体社会价值规导功能的弱化,也有经济利益目标下人类精神家园的迷失;既有偏离娱乐真谛的“三俗”之风泛滥,也有传媒后现代主义对传统价值观的消解。媒体在彰显其强大功能的同时,也有意无意地给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带来困扰,尤其是Web2.0带来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发布方式和“传授”关系,人类真正进入到了一个“人人皆记者,个个是编辑”的全民新闻时代。新技术的日新月异从时间和空间上扩大了传媒的责任范围,从面对面的“近距离”传播到虚拟空间的“远距离”交流,从此时此地的当下沟通到与遥远未来的对话。
 
  二、何为传媒责任伦理
 
  旧的问题还未解决,新的问题便接踵而至,人们不得不拷问当下大众传媒,究竟在社会生活中应有怎样的角色定位?应当发挥怎样的功能?又该承担何种责任?着眼大众传媒领域,媒介化社会所引发的种种道德问题,无一不和“责任”相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责任”已经当仁不让地成为传媒的核心概念。再反观以德性论、功利论和义务论为代表的传统伦理学,在指导传媒实践的过程中尽管曾经各有所长,然而,面临现代传媒的新特点、新困境,都会因各自理论的偏颇而显得力不从心。传媒领域需要全新的、指导性的责任伦理学,这种责任伦理学不仅直面精神性的道德困境,更是在技术统治的威胁下对传媒责任的解读。因此,总的来说,传媒责任伦理是基于对媒介化时代的伦理反思,对大众传媒领域的责任问题进行理性的伦理追问。大众传媒责任伦理不仅关注所有参与大众传播活动中的道德主体在履行其角色义务时表现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同时对传媒实践领域当下的伦理困境,以及由传媒新技术带来的不可预测的、未来的、远距离的传媒伦理问题进行责任指导。传媒责任伦理是从整体的视域来探究大众传媒与人、社会、自然以及未来之间的责任关系。
 
  历史地看,中西方传媒都有着较为深厚的责任思想基础,只是各自责任的旨归和研究路径不尽相同而已。中西方责任理念根基的迥异为各自新闻传播事业的成长设置了不同的发展路径,也决定了责任目标和责任制度设计上的较大差异。中国的传媒责任观总体上说是一种大责任观,中国自近现代开始,新闻人都具有深沉的民族责任感和热情的爱国主义情怀,证明中国新闻媒体的责任在责任制度的设计上也更加主张道德自律。谨慎看待西方制度设计的优势经验,探寻本土责任观在今日传媒治理对策的时效性尤为重要。
 
  媒介化社会中媒体已经全面融入人类的生活,在传媒改革的转型期,由于先天理论指导欠缺、制度保障的不足和现实道德精神追求的迷失,媒体必然要经历改革的阵痛,甚至为之付出一定的代价。谈起传媒道德问题,注意力经济常常被推至风口浪尖而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市场却不必然导致传媒失责!传媒主体自身定位不清,责任意识薄弱,职业主体专业精神缺乏和社会主体媒介素养不高都从主观上限制了大众传播活动“善”的应然价值取向。从现实机制保障层面来说,法律、制度、规范等的刚性约束不力及传媒伦理理论研究的欠缺也使传媒的发展前行缺乏动力支持。

 
  深入挖掘问题成因,理性面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分析传媒走向,针对当前我国传媒领域的种种道德责任失范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一种理性和审慎的态度来分析和反思,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一个负责任的传媒界,才能建立起合乎时代发展和现实需求的健康有序的传媒责任生态体系。因此,解决好“怎么办?”的问题才是关键,也是难点。目前我国媒体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期,需要不断优化管理结构,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效率。另外,在传媒运行机制上,明确采编和经营各自职责和工作,推进传媒责任伦理构建的进程,从而实现我们国家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因此,从大的方向上平衡利益关系,通过制度安排导入公众主体,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确保传媒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传媒善治也离不开合理制度的保障,在具体操作层面,尽快推行传媒法的出台、成立传媒评议会、完善受众监督反馈机制和行业问责机制,是保证传媒健康发展的重要后备力量。当然,制度往往是一种反思性、预防性和惩戒性的规范体系,对于当前的媒体环境虽能起到改善和优化作用,但制度毕竟也是一种底线性的约束,除了制度,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还需要更高层次的道德来调节和引领。因此,从主体层面来说,除了要求职业主体对自身传媒职责有清晰的定位和良好的执行力之外,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形塑传媒主体的职业形象,培养专业精神和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也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手段。另外,新媒体时代使社会主体在传播活动中的影响力更为凸显,因此主体公民德性的培养和媒介素养的提高对净化当前传媒生态环境、构建传媒责任伦理体系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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