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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税收优惠政策长期稳定

2018-06-1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鲍红
  6月5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18〕53号”文件——《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行业喜不自胜,奔走相告,顷刻传遍朋友圈。
 
  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涉及出版环节的增值税先征后返和发行环节的免征增值税。通知自2006年颁布以来,已经延续了4次。但似乎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么引人关注。
 
  关注“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财税〔2006〕153号文颁布以来,已经延续4次,覆盖期限达15年。这些税收优惠,有力地提振了行业信心,为企业发展积蓄了力量。
 
  2013年来新增对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优惠,更助力了新一代书店的转型升级。书店经营压力减小,也愿意为读者提供更好的阅读环境。有些书店的人流与功能,已经不亚于一座图书馆。他们或许可以承担起图书馆的部分功能,弥补我国公共图书馆的不足。
 
  与此同时,行业也发现,通知每次延续的期限为2——3年,2013年延续5年,已经算最长的一次;而且每次延续都是延迟出台。这可能让企业感到不稳定,影响企业的规划与投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提交的提案中提议:“制定出版(文化)产业促进法,把出版(文化)税收优惠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避免每隔几年就要重新审议一次的做法。”
 
  笔者也以为,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期稳定,更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促进文化发展。
 
  据中央文资办的数据,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截至2014年,累计减免税额超过200亿元。如此,大约合每年减免税收约20亿元。相比于其他一些项目投入,这笔费用并不大,却能让整个社会感到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是行业稳定信心的重要指标。
 
  相比于直接的财政补贴,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更好的办法是税收减免。第一,它对各个企业最为公平,而且普惠。第二,它有较强的市场导向和市场检验功能,让企业把心思用在市场和读者身上,鼓励企业通过满足市场和读者需求来获得更多的回报,而且通过市场检验它是读者所需要的。第三,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活力。企业发展得越好,免税所带来的实惠越大。第四,它也有助于减少权力寻租,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总之,通过税收减免的扶持,国家投入少,鼓励示范作用大,操作简单。
 
  进入21世纪,文化产业因为关系到更深层的“文化自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文化体现一个社会的深层内涵和精神风范,它是各行各业的智力支持,也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它为“中国智造”赋能,也是重塑民族魂的根本。科学的文化引导政策,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吸引社会资金与人才,共同促进文化繁荣。
 
  (作者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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