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更要入脑入心。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努力创造条件,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舆论氛围。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规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5月8日《北京青年报》)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如何才能抵达美好社会?迈向美好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力量?对此回答林林总总,但“万山磅礴必有主峰”,最核心的应该还是激发整个社会向上的力量和向善的力量。
所谓向上的力量,就是鼓励人们通过奋斗来改变命运,追求个人命运与社会命运的同频共振。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在岁月长河中,确实存在一种叫做机遇的东西,可能有一段时间正处于历史机遇期,有的人就是运气好,但在最主流方式上,还是奋斗改变命运。“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让人们相信奋斗而不是怀疑一切,让人们努力奋斗而不是徘徊等待,社会也就有了无限的向上力量。
所谓向善的力量,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蔚然成风。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要市场经济而不是市场社会,如果整个社会高度市场化,也就不能实现真正的“诗意栖居”。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一旦失去了道德指引,也会出现空心化。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这种信仰,首先就是通过核心价值观体现的。中流击水,浪遏飞舟,风正才能一帆悬。
向上向善是一切美好社会的根本。如果一个社会失去了向上和向善的力量,那么这个社会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向上的力量和向善的力量,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不能有选择性偏废。有向善指引的向上,更具有逻辑正义;向善也能够激发向上,向善力量本身就是向上力量的“内存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更要入脑入心。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文章要做,特别是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努力创造条件,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舆论氛围。比如,新闻媒体应该更多地开辟专栏、专题,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可读可看的内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版机构应该通过重点策划,从文学作品、社科著作、生活百科等方面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视制作机构多创作有时代气息的、充满向上向善力量的精品力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每一个人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