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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封面“核心期刊”标注语调查、分析与建议

2018-05-18 来源:《科技与出版》
  【作 者】温学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110034,沈阳;王秋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110034,沈阳
 
  【摘 要】笔者在国家图书馆阅览室随机抽取了230种学术期刊,对封面上的各类“核心期刊”标注语进行了调查,发现许多期刊存在标注时滞、虚假标注、标注不统一、不准确等问题。文章对是否可以标注、是否应该标注、应该怎么标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学术期刊应该本着给读者提供方便、对期刊进行宣传、诚实办刊、体现编辑劳动价值等原则,采取标注有效期、版本号、评价机构等办法,规范各类“核心期刊”标注语。
 
  【关键词】“核心期刊”,  标注语,  问题,  原因,  建议
 
  学术期刊评价机构的产品是兼具学术性和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其制作目的是为期刊出版和管理部门评选优秀期刊,当下的各种“核心期刊”即是不同评价机构遴选出的优秀期刊。
 
  多数入选各类核心的期刊都会在封面上标注“核心期刊”数据库名称,但很多期刊在核心期刊数据库标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笔者在国家图书馆阅览室随机抽取了230种学术期刊,通过比对当前流行的8种核心期刊数据库的各方面信息,分类描述了学术期刊在“核心期刊”标注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是否可以标注、是否应该标注、应该怎么标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1、标注时滞
 
  目前,国内有8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权威/核心期刊、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分别隔3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第六版之前,每隔4年)、2年、2年、1年、4年、2年、2年、4年遴选一次,推出一个新的版本,也就是说上述核心期刊的“有效期”分别是3年、2年、2年、1年、4年、2年、2年、4年。而每一个新版本核心期刊数据库推出的时间往往是在上一版核心期刊数据库有效期到期后很久。例如,第七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本应在2015年1月1日前发布,可是直到2015年9月才与大家见面。于是,在旧版核心期刊数据库有效期截止后、新版
 
  核心期刊数据库目录发布前,旧核心期刊还都标注自己为核心期刊。但一定会有一批旧核心期刊退出新版目录,如果属于退出期刊怎么办?
 
  1.2、虚假标注
 
  有些期刊明明已经不是某某数据库核心期刊了,仍旧不删除“核心期刊”标注语。有的期刊从某数据库核心退出后只是把封一的标识转移到了封四。本着期刊应该对读者负责的原则,上述做法属于明显的欺骗读者的行为。
 
  1.3、标注不统一、不准确
 
  每个核心期刊数据库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名称或者缩写,而不同期刊对核心期刊的标注差别很大。例如,“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文核心科技期刊”“中国综合性科技类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综合性科技类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2014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等等。其中的“中文核心科技期刊”就不够准确,现在的核心这么多,让人无法确定到底标的是哪一种,而其余的标注能看出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但各家说法太多,差别太大。
 
  1.4、不标注
 
  大多数期刊都会在封面标注自己当前进入的各种“核心期刊”的名称,但也有一些期刊不作任何标注。
 
  2、对于“核心期刊”标注问题的分析
 
  2.1、是否允许标注
 
  科技期刊的封面,既要考虑到我国期刊历来沿用的习惯和特定的需要,又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出必要的项目和信息。最新的GB/T 3179—2009《期刊编排格式》规定,“期刊封一上应标明以下项目:a)刊名,包括可能有的副刊名和并列刊名;b)出版年、卷号、期号,或出版年、期号;c)主办者(刊名已表明主办单位者除外);d)出版者(必要时);e)中国连续出版物号(按GB/T 9999的规定);f)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部分)条码(按GB/T 16827的规定,优先位置为封一的左下角,也可为封四的右下角)”。《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没有对除上述标注语以外的封面附加标注语是否可标注作出明确规定。
 
  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0年1月6日发文(新出报刊〔2000〕15号)指出,“为便于识别获奖期刊,鼓励先进并利于社会监督,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制作首届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和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微标,从2000年1月起统一印制在获奖期刊封面明显处”。2001年10月8日又发文(新出报刊〔2001〕1389号)指出,“凡进入‘中国期刊方阵’的期刊,从2002年第1期起,一律在期刊封面印制入选‘中国期刊方阵’标识”。这2个文件也是目前学术期刊把期刊宣传语置于封面的重要原因,因而封面上标注“核心期刊”也就说地过去了。
 
  2.2、是否应该标注
 
  基于以下3个方面的考虑,笔者认为在期刊封面标注“核心期刊”也有着合适的理由:1)对读者来说,封面是一本期刊的“脸”,看人先看脸。封面是向外界展示期刊的重要载体,读者通过封面获取刊名、出版年、卷、期等期刊重要信息。把“核心期刊”标注语放在封面上,有助于增加封面承载的信息量,让读者快速获得除刊物基本要素外的更多信息,也满足了很多科研人员评定职称需要选择特定核心期刊投稿的需求。2)对学术期刊来说,标注“核心期刊”,表明刊物在特定国内学术期刊群中的位置,增强期刊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期刊的宣传推广,以吸引更多高质量稿件。3)对编辑来说,千方百计征稿,一丝不苟校对,始终在为作者作嫁衣,标注“核心期刊”,是对自己辛苦取得的成绩最大的肯定,是劳动价值的体现。
 
  3、对于标注问题的建议
 
  标注时滞问题的出现是因为新版“核心期刊”名单的公布可能滞后于“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期刊评价是一个复杂的大工程,等待、收集、整理、计算定量评价数据加上专家给出意见确实需要很长的时间。例如,第七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有效期”为2015—2017年,可是其直到2015年9月才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因此,在确定所谓“有效期”的问题上,考虑到出版与印制时间、作者投稿到期刊出版之间的时间差问题,《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编委会建议使用单位不要采取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出版年月为界一刀切的做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也专门为“有效期”问题在其官网发布《关于2017年CSSCI数据库入库范围说明》,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14—2016)延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对于期刊本身来说,既然每种核心期刊数据库每版都有“有效期”,可以采取标注版本号或版本时间区间等方式精确标注核心期刊“有效期”。例如,《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14—2015年);2018年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这样,即使新版评审结果延迟,也不影响核心期刊数据库标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虚假标注的欺骗行为不可取。“核心期刊”可能涉及作者的职称评定、学位获得、项目结题、奖项评选等重要问题,不可乱来。如果退出了“核心期刊”却不删除核心标注,误导作者而导致其利益受到难以挽回的影响,就可能引火烧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即使未使作者利益受损,但因此使期刊背负虚假宣传、不诚实办刊的恶名,也会严重降低期刊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令投稿人对如此不老实的期刊望而却步。
 
  对于标注不统一、不准确的问题,建议期刊编辑认真查看核心期刊数据库网页或评价机构出版的“核心期刊”引证报告,不要随意标注,不要想当然标注。例如,通过文献[2-5]中给出的书籍和网址,就能很容易地对这4种“核心期刊”作出准确和比较统一的标注,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17—2018年)、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7—2018年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18年版)。
 
  对于不标注“核心期刊”的行业内名刊,也许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吧。不过,笔者觉得,保江山也是很费心力的,在封面上标注一下,给新入行的科研人员一个提示,给编辑的劳动价值一份宣传也无不可。
 
  4、结语
 
  期刊校对的标准非常严格,而封面标注语也是期刊的一部分,因此,广大编辑同仁必须认真对待,力争准确真实地标注各种“核心期刊”,体现自己的价值,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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