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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能否成为真正的作家

2017-06-2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近来,有本叫《阳光失去了玻璃窗》的书很火,作者署名是“小冰”。据称,它是“人类史上首部人工智能灵思诗集”。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作者。自然人成为作者,是基本的原则;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自然人之延伸和拟制。所以,仅从主体上看,纯粹机器产生的内容,就不能成为作品。机器人是机器,而不是人,只有人类创造出来的内容才是作品,所以因为主体不适格,这些“诗”也就不是作品,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果“小冰”对其文字作品拥有著作权,按照现行著作权法规定,小冰将拥有著作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等)和著作财产权(复制、演绎、传播等)。如果作品的著作权被侵犯了,如何行使权利?如果著作的人身权由机器人的所有人或控制人代为行使,财产权由机器人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拥有、行使,则人与机器人之间是代理关系吗?人是机器人的代理人吗?机器人有委托人类的权利吗?如果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是否为一纸空文?还有,小冰会死吗?如果它不会死,这些诗的保护期是否就是永远的了?机器人的“死”是什么意思?是否要重新定义人类?至于权利,如果由机器人的所有人或控制人行使或者代为行使,这与由机器人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拥有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呢?
 

  细细想来,这些都涉及人类心灵和大脑中最隐秘的部分,带有情感的涨落、意义的坚守。由此,人工智能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多很多,这促使人类要更多地反思自己以及现在赖以存在的制度,不能再以有限的世界观来看待无限的未来图景了。

  (6月20日 《解放日报》 刘永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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