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江俊鹏,赵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摘 要】出版商平台、集成平台是论文开放获取的重要途径。版权问题则是影响平台论文开放获取出版、集成或服 务的重要因素。首先研究出版商Springer、Wiley、SCIRP、PLOS及集成平台DOAJ、GoOA的版权政策,然后从版权许 可协议、让渡模式和利益相关方对集成平台和出版商平台的版权政策内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对国内开放获取 平台的版权政策的制定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开放获取;版权;出版商平台;集成平台
1 引言
2002年“布达佩斯开放存取首倡计划”发布,引起了一场全世界范围内将所有最新发表的同行评议研究成果进行开放获取(简称“OA”)的运动[1]。众多出版商通过开放获取运动出版丰富的、同行评议的开放获取资源。与此同时,国际科研机构、图书馆等也陆续建设开放获取平台,集成开放获取资源,以增强服务功能。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版权问题是制约开放获取的重要因素之一[2]。开放获取版权问题是贯穿论文出版、集成、组织及服务等各阶段,版权研究是作品在开放获取各阶段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各出版商、集成平台根据平台特点和需求采取相应版权政策和许可说明等,不仅可规避版权纠纷,而且有助于平台发展和开放获取运动的推行。
开放获取是一种免费的无限制的联机获取方式,可通过网络自由的获取文献,允许任何用户进行阅读、下载、复制、发布、打印和查找,或提供论文文本的链接、对其进行索引、作为素材纳入软件及其他任何法律许可的应用[3]。
版权亦称为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不论作品是否发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大体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且著作权人依法拥有转让他人享有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部分权利[4]。
在传统环境下的学术出版机构在著作权法的基础上,纷纷制定版权政策,一方面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保障作品的合理使用。传统的版权政策已不能契合开放获取的发展需求,为保护作者开放获取出版的版权,促进开放获取发展和作品的共享交流,有必要进行开放获取版权研究。
目前,开放获取版权研究主要涉及版权许可协议、让渡模式和利益相关方。首先,开放获取以授权协议为基础[5],有效的授权协议无疑能为开放获取保驾护航;其次,开放获取虽作为不同于传统出版的新型学术出版模式,但其同样存在版权转移问题[6],合理的版权让渡能保护作者权利,吸引作者进行开放获取出版;再次,开放获取文献的出版涉及平台、作者、用户等多方利益关系,在讨论开放获取版权转让模式和授权协议的前提下,维系各方利益均衡,避免权益纠纷[7]。
本文重点对开放获取期刊相关的出版商平台和集成平台的版权政策进行研究,包括传统出版商Springer和Wiley,新型OA出版商SCIRP和PLOS,开放获取集成平台DOAJ和GoOA。主要从版权许可协议、让渡模式和利益相关方对集成平台和出版商平台的版权政策内容进行调研,比较分析不同平台开放获取版权政策的差异。
2 版权利益相关方
开放获取平台版权利益相关方,指在平台进行文献出版、传递、集成时涉及权益关系的个人、团体、机构或平台自身。其中,出版商平台的利益相关方通常涉及作者及其合著者、平台自身、集成平台、用户等;集成平台的利益相关方则涉及出版商、集成平台自身、作者及其合著者、用户等[7-8]。开放获取平台在制定版权政策、许可协议、权益声明等之前,必须明确平台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关系,保证各方利益均衡。2001年6月至2004年,荷兰召开了3次Zwolle会议并通过Zwolle原则草案。Zwolle原则指出版权要保证权利分配明确,并力求维护涉及使用和管理学术的所有利益关系方的利益[9]。常见的开放获取平台利益方及其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OA资源版权利益关系
目前,各出版商和集成平台通过版权政策和版权许可协议来规定不同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借此保证各方利益均衡与平台的长久发展(表1)。
表1 各平台利益相关方说明
平台 | OA平台作者 | OA平台用户 | 出版商平台 | 集成平台 | |
传统出版商 | Springer | 选择并签署相应的版权许可协议同时分配著作权益 | 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并清楚标明原作者、出版商的前提下:(1)获得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等(2)部分作品可商业使用和演绎 | 发表和管理作品 | 按作品授权许可获取文献 |
Wiley | 选择并签署相应的版权许可协议同时分配著作权益 | 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并清楚标明原作者、出版商的前提下:(1)获得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等(2)部分作品可商业使用和演绎 | 发表和管理作品 | 获取经发表的最后版本的文献 | |
纯OA出版商 | SCTRP | 选择并签署相应的版权许可协议同时分配著作权益 | 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并清楚标明原作者、出版商的前提下:(1)获得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等(2)部分作品可商业使用和演绎 | 发表和管理作品 | 获取文献元数据 |
PTOS | 签署相应的版权许可协议并分配著作权益 | 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并清楚标明原作者、出版商的前提下:获得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演绎权和商业使用 | 发表和管理作品 | 合理使用API抓取文献 | |
集成平台 | DOAJ | 署名 | 按原出版商平台的版权条款和许可协议:(1)获得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等(2)部分作品的商业使用和演绎权 | 署名,提供使用条款和协议 | 集成资源 |
GoOA | 署名 | (1)在OA期刊协议或者标准法律下使用作品(2)部分作品的商业使用或演绎权 | 署名,提供使用条款和协议 | (1)集成资源(2)非商业转载享有“内容来源于GoOA”的署名 |
无论是传统出版商还是纯OA出版商,在进行OA出版时,作者都享有其作品著作权转让和许可使用分配的权利,可自主选择和签订由出版商提供的许可协议内容,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而集成平台和作者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此,作者只享有集成平台对作品揭示时的署名权益及保护作者的精神权益。
用户按照平台的版权政策或协议要求,拥有文献的复制权、展览权、传播权等;部分作品在特定授权或协议说明情况下,可进行商业使用或演绎。出版商拥有作品发表权,并可对作品的可获取性进行限定。集成平台可集成多方来源的文献资源,保障科研所需的文献资源需求,其中DOAJ通过版权政策和协议不参与可能出现的各方利益纠纷;GoOA对用户的商业使用和演绎内容予以控制,并能通过用户使用、转载等加强平台推广。
3 版权许可协议
版权许可协议,又称著作权许可协议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指著作权人向作品传播人就其著作权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提供使用许可的协议[10]。现有的开放获取版权许可协议类型有:(1)公共领域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zero,简称CC0)。在该协议下的作品可不加限制地复制、转载、汇编、商业使用等。(2)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Commons,简称CC)。CC协议按照权利限制从低到高主要分为6种:CC-BY(署名)、CC-BY-SA(署名-以相同方式共享)、CC-BY-ND(署名-禁止演绎)、CC-BY-NC(署名-非商业使用)、CC-BY-NC-SA(署名非商业使用-以相同方式演绎)、CC-BY-NCND(署名-非商业使用-禁止演绎)[11]。(3)数字同行出版许可协议DPL,在该协议下永久免费访问、不禁止商业使用[12]。(4)平台自定义协议,如Elsevier user license[13]。通过调研可知,出版商和集成平台采用的版权许可协议大多为CC协议的某个版权,详见表2。
表2 平台版权许可协议概况
平台 | CC0 | CC-BY | CC-BY-SA | CC-BY-ND | CC-BY-NC | CC-BY-NC-SA | CC-BY-NC-ND | |
传统出版商 | Springer | √ | √ | √ | ||||
Wiley | √ | √ | √ | |||||
纯OA出版商 | SCTRP | √ | √ | |||||
PTOS | √ | |||||||
集成平台 | DOAJ | √ | ||||||
GoOA | √ |
(1)CC-BY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协议。6个平台中除DOAJ均采用其作为平台的版权许可协议,在此协议下只要对原作者进行署名就能对作品进行复制、下载、展示,甚至演绎和商业使用。
(2)出版商平台倾向于提供多种版权协议。Wiley平台对Clinical Case Reports同时提供了3种版权许可协议;Springer提供了公共领域版权许可协议CC0,以满足作品在法律要求下置于公共领域的情况;SCIRP出版商提供了CC-BYNC作为默认协议CC-BY的替代协议,以应对作者提出的更多版权保护需求。可以看出传统出版商的版权许可协议种类要多于纯OA出版商。
(3)开放获取集成平台的许可协议模式相对单一。DOAJ和GoOA均只选定CC协议中的一种,且权限较低。但相较而言,CC-BY-SA协议可使DOAJ平台处于一种不参与用户和出版商、作者间权益纠葛的第三方位置。
4 版权让渡模式
版权让渡是作者通过缔结契约等方式将自己有关作品的权利,以有偿或无偿的形式转让给他人使用或占有。在开放获取发展的过程中,曾出现多种版权让渡模式:(1)作者转让全部著作权,作者通常让渡作品所有著作财产权,对于作品的控制力最小;(2)作者转让部分著作权,通常指作者让渡著作权之后,对于作品的部分权利进行保留,如非商业使用等;(3)作者保留著作权,指保留著作权并许可作品传播,一般是对作品著作财产权的分配和部分人身权的放弃;(4)作者放弃所有著作权[5,14],作者放弃作品的一切权利,并将作品置于公共领域。版权让渡协定能有效表明作者向出版商转让科研成果的权利类型、避免因作品权利归属模糊而导致的版权纠纷。
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对开放获取理解的深入,国外出版商关于版权让渡模式的选择也逐渐发生改变,各平台版权让渡模式概况如表3所示。
表3 各平台版权让渡模式概况
平台 | 作者放弃所有著作权 | 作者保留著作权 | |||
非独家版权 | 独家出版 | 未明确说明 | |||
传统出版商 | Springer | √ | √ | ||
Wiley | √ | ||||
纯OA出版商 | SCTRP | √ | |||
PTOS | √ | ||||
集成平台 | DOAJ | ||||
GoOA |
作者保留著作权是Springer、Wiley、SCIRP、PLOS和作者之间形成的最主要的版权让渡模式。在该模式下,作者通过与出版商达成共识,保留著作权并对版权经济性权利进行分配,放弃部分人身权利,形成知识共享的格局。让渡选择方式的择取也存在一定差异,Springer、Wiley均要求作者授予独家出版许可;SCIRP只要求作者授予非独家版权,作者可继续无限制地持有版权。另外,在向Springer某些期刊投稿时,作者可放弃所有著作权及世界上所有版权法内作者对该作品享有的所有权。
集成平台是在遵循作者和出版商使用许可的前提下,集成来自不同网站平台的、分散的资源文献,通常不涉及作者、出版商之间的版权让渡关系。
5 结语
与建议在开放获取平台的建设、促进开放获取的发展及文献的共享交流过程中,出版商平台和集成平台是重要的途径。出版商进行OA资源出版,丰富开放获取的资源量;集成平台整合网络分散的开放获取资源,提供资源获取的长久保障,更有效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因此,版权许可协议的制定和合理的让渡模式是开放获取发展的基础和灵魂,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是维持平台持续发展的关键。版权问题贯穿开放获取平台运作的整个过程,是平台建设和管理必须引起重视的现实问题。
2003年,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签订了《柏林宣言》,这标志我国正式介入开放获取运动[15]。国内外开放获取发展落后于国外,出版商平台和集成平台是促进国内开放获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规避权益纠纷、有条不紊地开展开放获取运动,平台有必要制定合理的版权政策。现就国内开放获取平台版权政策的制定提出如下建议。
(1)保证利益均衡、避免权益纠纷
开放获取平台在明确利益相关方权益关系、维护利益均衡的前提下,制定版权政策、许可协议等内容,从而避免权益纠纷,保障开放获取平台长久有效地发展。
从出版商平台看,首先,出版商平台的版权政策要维护平台通过作品出版、传播和管理所带来的自身利益。其次,出版商平台要提供版权许可协议等以满足作者及其合著者对作品著作权益保护的需求。再次,要明确用户对作品的使用许可及使用限制等,如要求用户使用作品时提供原出处并加以引用。最后,根据出版商平台具体版权政策规定以及集成平台在爬取开放获取资源时的要求和限制,出版商提供相应的元数据获取接口,以扩大开放获取资源传播范围。
从集成平台看,开放获取集成平台大多是公益性质的,主要目的是对分散的开放获取资源进行集成,加强文献服务。首先,集成平台要拥有出版商关于作品的版权政策或版权许可协议等内容整合资源时在不逾越出版商版权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资源整合、揭示和服务,不涉及出版商和作者间的版权利益纠纷。其次,集成平台进行资源整合时,要保护作者精神权益,对作品的原作者进行署名;明确用户使用权限,不限制和干预用户使用。最后,集成平台版权政策也应要求用户在进行转载或其他用途时,给予平台署名和链接,合理合法地进行平台宣传和推广。
(2)灵活、宽松的版权许可协议
版权许可协议是一种著作权保护和管理机制,平台为保证文献的正常出版、集成和服务,需根据自身需求情况提供相应的版权许可协议。从调研情况看,出版商和集成平台均倾向于权利限制较低的版权许可协议,同时出版商平台为应对法律规定、用户要求等情况,还应提供其他类型的版权许可协议。总之,宽松、灵活的版权许可协议最能满足平台和作者的需求,有利于文献开放获取和学术成果共享交流。
从出版商平台看,在制定版权许可协议时应适当放宽权利限制以满足出版商和作者在出版时达成的共识。CC-BY协议是2012年“布达佩斯开放获取宣言”发布10周年纪念会议上提到的关于出版、传播、使用和再利用学术作品的最佳许可协议[16],是RCUK、Wellcome Trust等基金会资助作品版权许可协议的必要选择,是知识共享协议中版权限制最宽松的协议,是出版商平台的首要选择。其次,由于出版商平台直接面对作者,需提供灵活的版权协议供作者选择,只有提供多种类型CC协议或类似协议,才能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作者的不同要求,最大化完成作品的开放获取出版。
集成平台由于只是资源集成方,采取权利限制宽松的版权许可协议,更有助于学术成果的开放获取和交流。本文建议采用CC-BY-SA协议。用户只要通过对作者进行署名并使用同样的许可协议即可获得作品使用权限,不违反出版商版权政策、许可协议。另外,集成平台不干涉作品传播、不限制作品重用、不影响作品在线获取,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用户的合法使用。二者结合应用不仅有利于学术成果开放获取、平台长效发展,而且保证用户免费无限制地在线获取文献资源。
总之,平台版权许可协议能够促进开放获取的发展,满足作者需求,契合平台发展要求。
(3)合理的版权让渡模式
目前,国内部分开放获取出版仍采取作者转让全部著作权形式,经过发表的手稿成为出版商的永久财产,出版商拥有使用手稿任何形式的权利。随着开放获取的发展,国内出版商和集成平台须采用更合理的版权让渡模式。
根据国外出版商开放获取出版经验与“布达佩斯宣言”内容,笔者认为,作者保留著作权是出版商的最佳选择。因为这样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作者合法权益,提高作者在开放获取平台发表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促进开放获取运动的发展和科研成果的交流共享。集成平台虽不参与版权的让渡,但也应建议合作出版商使用作者保留著作权作为学术出版的让渡模式,促进开放获取发展、知识共享和交流。
在开放获取出版模式下,作者著作权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合理的版权让渡模式——作者保留著作权,明确作品各类权利归属关系,进而提高国内开放获取的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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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en years on from the 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setting the default to open[EB/OL].(2012-09-12)[2016-07-10].http://www.budapestopenaccessinitiative.org/boai-10-recommend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