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人的媒介素养很重要。
有了媒介素养,有助于对传播场域作出态势性判断。例如,在当前的传播格局中,极大化的是信息总量。然而,有素养者会分辨出,信息场域中富余的是观点性信息,而稀缺的是事实性信息。弄清这个事实和简单的道理,人们才会在把控情理的分配上,守正于理,不至于迷坠于情。
在大数据时代,其实不一定都要依赖大数据来证实或证伪。打开互联网,自己数一数事实信息数量,再看看其衍生出的观点信息数量,会很容易发现巨量的落差对比。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事件发生之后,互联网迅速地聚焦,急切之中其实并没有源源不断的新料可报,于是各式各样的观点信息成了主角,甚至一传再传之下,观点似乎变成了事实,取信于那些媒介素养不够者之心。
就媒介产品而言,事实性信息属于发现性的劳动成果,而观点性信息更多地来源于宣导性的意念结果。以媒介素养指导来分析信息供给侧,可以感知事实性信息所含的劳动成本——时间、精力、过程和机会成本的付出和风险,往往远比观点性信息要高得多,因此当然会形成稀缺。而这种供给侧的格局是一种自在型的客观现象,没有也永不可能改变。明白这个道理,也就不会在潮水般出现的观点信息面前,忘记了“事实信息再少,也是干货和真货”的媒介价值观。
有了媒介素养,就不会抓住信息一概都认,而是在知性的分析中主导自己的认知走向。传播学者经过长期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早已证明人们在信息接受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受着“认知基模”的影响。这种基模形成,源于客观的环境与心因,也受制于某些“舆论螺旋”,或者“意见领袖”的引导。也许接受者并不知道自己受着这些规律的支配,但科学就是科学,需要运用媒介素养,来对科学规律予以认知,以正确判断自己在信息场域中的方位,判别信息的不同价值。
当然,“有效供给”是供给侧应该改进的重点。受益于媒介素养者明白,在信息场域中,如果观点倚事实而生,则观点有价,甚至由此而产生的“观点新闻”也有价。然而,媒介素养不是只用来驯化受众的,而是要被供受双方自觉运用。就供方而言,当观点信息充塞之时,自己的主要责任不是去发布更多的观点信息,或者阻拦他人发布观点信息,而是以披露更多真实信息为要。也就是既有一点“子产不毁乡校”的雅量,更自信于发现和披露事实的独特劳动价值——这是新闻行业作为劳动分工,其合理存在的逻辑归宿。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