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2017-01-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日前,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布“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今后将依法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公开的监管方式。 据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执法处室要对抽查工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和音视频材料等证据资料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检查小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责任处室要对检查档案妥善保管并及时在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下为细则全文: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和我局《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是指我局各执法处室依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的原则,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要求,依法进行检查。抽查工作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执法处室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第五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处室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行政审批台账和市场监管信息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摇号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七条各执法处室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处室自行安排。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单位和企业,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随机抽查应当依法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八条各执法处室要对抽查工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和音视频材料等证据资料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检查小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责任处室要对检查档案妥善保管并及时在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作出处理,该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企业,经催告拒不整改的可进行通报处理,确保检查出的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经营秩序。随机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暗查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对违反抽查纪律、事前透露检查内容、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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