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透视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的党性原则和行为特征以宋木文主要著作为线索的思考及启示2016-12-01 来源:出版发行研究 侯天保
摘 要:宋木文作为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变革的亲历者、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对当代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发挥了重大影响和特殊作用。本文以宋木文生前主要著作中有关出版改革与出版管理的若干重要问题和重大事件为线索,旨在总结和分析宋木文对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党性原则和行为特征的深入思考,进而从中汲取对全面深化出版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出版管理体制 宋木文 党性原则 行为特征 文化治理 宋木文作为新时期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变革的亲历者、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亲身经历了出版战线的“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和繁荣发展的全过程,对当代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发挥了重大影响和特殊作用。他所留下的对出版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思考的著作和文章,不仅清晰勾勒出当代中国出版业的发展脉络,也完整呈现了其出版思想演进的全貌,使我们得以更全面和真切地了解到诸多重大出版决策背后不为人知的细节和艰辛,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变迁的权威文献。 本文以宋木文生前主要著作中有关出版改革与出版管理的若干重要问题和重大事件为线索,旨在总结和分析宋木文对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党性原则和行为特征的深入思考,进而从中汲取对全面深化出版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一、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的党性原则 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思想工作是中国的国情和传统优势,宋木文对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出版管理体制中坚持党性原则的认识,集中体现在他的广义“出版观”、对党和国家不同时期出版方针和政策的贯彻、对党和国家针对出版工作所作指示和决议的理解以及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出版社领导与定位的认识和建言等四个方面。 1. 基于对出版、出版单位和出版业性质的认识 宋木文在长期的出版行政管理实践中,围绕出版的性质、作用、功能和任务,出版质量的特殊重要性与出版业的探索和改革以及出版管理体制创新等重要论题发表过一系列见解和主张,他还曾将这些属于“过去时”的言论谦称为自己广义的“出版观”①。宋木文将出版的作用形象地比作一个发射台、加工厂和聚光点,作为宣传舆论阵地的一个主力兵种具有强大的引领助推功能;出版单位具有意识形态和产业的双重属性,需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努力争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效统一;出版业总是与党和国家的大局相联系,需要面向市场却又不能一切以市场为导向,最终目的旨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不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归宿。透过宋木文的“出版观”,我们可以发现出版战线在建设文化强国战略目标中的独特地位,并在多面向的出版任务中进一步彰显和突出宣传教育功能的重要性,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应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与坚守出版的文化担当和政治责任。 2. 基于对党和国家不同时期出版方针和政策的贯彻 宋木文曾参与和领导了改革开放前后出版方针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重大转变,推动了地方出版事业的出书政策由“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向“立足本地、面向全国”的重大调整,经受过全国出版战线历史上出现的严重“书荒”和新时期“滞胀”现象的双重考验,真切见证了当代中国出版业从弱到强、从大破坏到大发展进程中沧海桑田般的巨变,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版管理体制创新上一系列的重大突破,并通过系统总结和汲取出版管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紧密切合中国出版工作的国情、特点和规律,鲜明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出版与政治关系的科学论断:“出版工作既要反对脱离政治的倾向,又要避免对为政治服务作狭隘的理解;既要重视党的政治、理论、路线的宣传,也要重视传播一切有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既要重视当前需要,又要重视长远需要,特别是文化积累的需要。”②由此可见,中国出版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需要不断谋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而在这其中离不开党的思想路线、出版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指导与引领。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成为全面深化中国出版业改革和发展的强大且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思想武器。 3. 基于对党和国家针对出版工作所作指示和决议的理解 改革开放前的出版管理体制囿于出版法律法规不健全,基本上依靠党和国家的指示和决议、主管部门的通知和会议讲话与主办单位所出台的具体出版政策来运转。宋木文结合自己在出版管理实际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以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出版决定》)是怎样作出的完整经过,援引大量权威性的档案资料来进一步展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并深入解析党是如何领导出版工作和解决出版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出版决定》是到目前为止第一次且唯一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联合发布的聚焦出版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从胡耀邦总书记“要研究改善出版工作”的批示算起,到经中央的最后审定和正式出台历经两年有余,其间:国家出版局党组起草的《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版工作向中央的汇报提纲》报送中宣部审定时前后修改过九稿;在此基础上中央书记处召开专门讨论出版工作的会议,决定由中宣部牵头并召集和组织文件起草工作;随后中宣部指定宋木文、刘杲、倪子明、袁亮为《出版决定》起草小组成员,在吸收民进中央对出版工作的《建议书》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出版工作提案的合理化建议基础上,完成撰写《出版决定》(草案);然后再次提交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讨论,最后由中宣部根据中央书记处会议的讨论意见进一步对“草案”加以修订后才颁布,此时《出版决定》从起草到出台已达14稿。从中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出版管理的主要行为方式是批示、审定、会议、文件等形式,这也是一个环环相扣、承前启后、有机联系、层层深入的过程。毋庸赘言,《出版决定》不仅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出版工作乃至今天的出版事业发展都有着重要指导作用,其中作出的诸多关于出版工作的科学论断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不断为出版实践所印证,诚如宋木文在该《出版决定》出台20多年后重新学习时所总结的,它“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出版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历史性范例”③。 4. 基于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出版社领导与定位的认识和建言 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即创办的第一个出版机构,宋木文对出版管理体制中人民出版社的定性和定位问题有着深入思考,曾在2005年3月“人民出版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老同志座谈会上系统阐述过自己的看法:“对人民出版社应该怎么定性,它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我觉得首先不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的问题,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益性与经营性单位的问题,而是党的思想、理论、路线的宣传单位,它对党和国家负有重要的思想政治宣传任务和责任。它的地位和它的责任应该是统一的。”④进而,宋木文是在与党报——《人民日报》、党刊——《求是》、党的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党的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相类比的基础上来明确人民出版社的党性和政治定位的,认为这些单位应该都是同一规格而在不同方面承担相同任务的宣传单位,在新形势下党要加强对人民出版社的领导,建议将其地位提升为副部级或按副部级来配备干部,同时较早提出人民出版社可积极探索特定意义上的“一社两制”运作机制:即主牌人民出版社作为承担重大政治宣传任务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副牌东方出版社作为适当放开(某些项目尝试与外资合作等)和扩展业务(政策允许范围内吸纳社会资本等)的经营性出版企业。此后,无论是在国家出版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人民出版社先是被合并入中国出版集团、后又从中国出版集团中剥离直至后来再隶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是在人民出版社自身企事分开改革中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的成立,乃至人民出版社通过特殊管理股制度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首批获得对外专项出版权的非公有制企业——人民天舟出版有限公司,都印证了宋木文对重视和加强人民出版社工作的主要观点。 二、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变迁中主要行为特征的宏观思考 如何认识和改进中国出版管理体制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宋木文紧密结合自己出版管理工作的实践,从统筹协调政府部门的简政放权和加强管理、出版行业的扩大自主经营和加强社会责任感这两对辩证关系出发,将新形势下的出版管理层次形象地划分为国家出版行政机构的“政府行为”、主管主办部门的“老板行为”与出版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自律行为”三种⑤,这为我们透视当代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变迁提供了切入点和新视角。 1. 国家出版行政机构的“政府行为”: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相伴随,中国出版业也开启和推进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根本性转变的新征程,其间作为推动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变革主导力量的国家出版行政机构的“政府行为”,是一个不断向出版单位、出版行业团体和地方出版行政机构放权的过程,即由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全国“一刀切”模式转变为注重分类指导和宏观调控、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激发出版市场活力和维护出版健康秩序的“多元共治”模式,鲜明地体现出从全能政府逐渐向有限政府转变的特征,这通过检视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重要历史和重大事件就不难发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宋木文在出版社转企改制尚在试点阶段时,自2001年起就发表过一系列有关出版社转制话题的观察与思考文章,最早明确提出出版社基本属性问题与国家对出版社管理方式问题——这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同也不能割裂——应该把公益性与经营性作为国家出版管理体制上不同的要求和方式来对待⑥,这一认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 主管主办部门的“老板行为”:从管办一体到管办分离 管办一体模式的雏形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新建国营出版单位和对旧有私营出版单位社会主义改造中,已在出版方针、政策、业务、行政隶属和组织机构等方面明确规定了谁所办和谁所管,但此时关于主管主办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职责尚未明晰。1986年9月,国家出版局颁布《关于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的通知》中对中央和地方出版社的主管主办单位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1993年6月29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对主管主办单位的要求、条件、职责和违规情形都做了清晰界定,明确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不能是挂靠与被挂靠而必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较为严密的管办一体体制最终确立。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将主管主办制度上升到当前我国出版管理体制最高级别的行政法规中,并在2001、2011、2013、2014和2016年等历次修订中得到保留和确认。 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管理实行管办一体体制是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的一项重大顶层设计,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逐步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为保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积极推动作用。但自2003年6月,21家新闻出版单位被确立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单位后,出版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管办一体体制中的有关要求和职责已明显与行政体制改革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要求和任务,管办分离已成为出版管理体制探索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宋木文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取消主管主办制度、改变主管主办制度和维持主管主办制度不变等多种声音⑦,指出在当前不宜笼统地提出取消或改变主管主办制度,而应在坚持主管主办制度前提下,强化主管责任、弱化部门所有,通过管办分离实践中的经验积累,对原有的主管部门与主办部门和出版单位的关系作必要的调整和改进,使之进一步与全面深化出版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情况相契合。 3. 出版行业的“自律行为”:从依附到自主 (1)出版单位的“自律行为”:多出好书与双效统一 出版单位既是出版行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出版管理体制中政府规制的主要对象。出版单位“自律行为”的中心点、关键点和落脚点在于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出版质量,集中表现为多出好书、繁荣出版,努力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早在改革开放初始,即使是缓解“书荒”的特殊年代里,国家出版行政机构也明确“把提高出版物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此后随着出版改革的不断探索和逐步深化,坚持质量第一的要求没有丝毫松懈过,尤其注重在出版规划中加强对骨干工程和重点图书在质量上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宋木文在落实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和对上海出版基地的调研基础上,早在1990年就明确提出“多出好书、促进繁荣是出版工作的永恒主题”,并将其作为“出版工作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的最根本性的任务”,这不仅是由“我国出版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也是改善国家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需要”。⑧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是出版单位改革的特点和难点,也是出版单位“自律行为”的关键内容和追求目标。宋木文最早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辩证关系作了相对完整的表述,将其概括为四句话:“既要重视社会效益,又要重视经济效益,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作为自负盈亏的出版社(文化企业),如果不讲经济效益,也难以实现社会效益;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如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总体上,我们要争取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⑨宋木文关于双效统一的科学论断,在相当范围和相当程度达成共识,后来写入由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的指导新时期出版社改革的第一个文件《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中,作为出版社改革和发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迄今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为出版管理的鲜活实践所印证着。 (2)出版协会的“自律行为”:从社会团体到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在管理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扮演桥梁和纽带的社会中介组织,它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具有代表、服务、沟通、监督、协调、统计、科研、维权、自律等多种职能。中国出版协会(原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是改革开放后出版界成立最早的全国性、全行业、群众性社会团体,既具有一般行业协会的共同点又因为出版工作的性质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总体上经历了从成立伊始与国家出版局一套班子到现在完全由第一线退下来的出版管理者主持工作的组织变迁。宋木文在中国版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过:“现在,协会的性质在一些重要方面还未定型,比如是否和如何向行业协会过渡?随着政府管理机关转变职能,协会工作如何作相应的调整?都需要进行探索。这也是建立新的出版体制必须解决的问题。”⑩因此,以改革精神探索中国版协与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出版管理体制创新中的核心主题之一。 宋木文针对出版领域各社团多头分立、彼此分割,不同协会工作之间还不时出现交叉、重叠、扯皮和矛盾的挑战,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11号)的文件精神,顺应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催生纸、声、光、电、磁全面发展的“大出版”新格局,呼吁建立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归口管理的出版范围相对应的“大版协”体制。为增强中国版协的权威性和凝聚力,比照唯一能代表全国新闻界的社团组织——中国记协的模式,探索向全行业协会过渡的“大版协”体制,这也成为宋木文晚年的关注点和兴奋点。在宋木文的思考中,由中国版协统一规划和协调涉及出版全行业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和活动,各专业出版社团和各分支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的任务自主开展活动,这有利于图书、期刊、音像、印刷、发行等社团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尤为重要的是,中国出版协会的“自律行为”应当与国家出版管理体制的历史遗产、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相适应,在担当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等职能的已有定位基础上,越来越迫切需要进一步在代表行业权益、反映行业需求、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信誉、提升行业形象、推进行业交流、完善行业标准、培育行业人才等为行业转型升级方面贡献更多高质量公共物品上着力,直至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出版工作者之家”和传承出版文化的精神家园。 三、宋木文对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宏观思考的主要启示 透过宋木文对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党性原则和三大层次行为特征的宏观思考,我们能够从中进一步得出但不限于以下的启示。 第一,出版事业融入党性原则既是我国党政双重领导体制和“以党领政”治理结构的根本体现,也是中国出版管理体制中的核心和灵魂;既是中国共产党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的创新发展,更是当前宣传思想战线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党性是马克思主义出版观中最基本的特性,出版工作中的党性即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在其主办和领导的出版事业中的政治属性,从根本上说是由出版的本质属性、出版工作的政治定位、出版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出版单位的双效统一属性决定的,具体表现为:出版物特别是主题出版物应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健康的思想倾向,坚持正面引导和做大做强主流社会舆论,为传播正能量、塑造主旋律的话语体系作出贡献;出版工作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不同时期出版方针和政策及对出版工作所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出版工作者应注重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积极探索、认知和遵循出版的生产、流通和营销规律;出版管理者应坚持党管出版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直面党的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面临的诸多挑战,建立健全政治纪律建设的责任机制,积极探索政治纪律惩戒和激励机制的创新途径,真正做到能让“党和人民放心”。 第二,中国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根本动力在于出版业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入。当前我国出版业的最大特征和最主要发展背景就是仍然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度转型和融合升级当中,为此,中国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在于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调动起来,使市场在出版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就是要不断改革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惯性、加强加快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素和步伐,积极统筹和协调管理主体(政府)、市场主体(出版企业)、公共服务主体(公益性出版单位和出版行业团体)这三者之间在是否存有“越位”“缺位”或“错位”上的行为表现。换言之,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关键在于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摆正管理主体、市场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各自的角色和定位,即旨在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国家出版行政机构的“政府行为”;通过理顺关系、完善主管主办制度,适度弱化主管主办部门的“老板行为”;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加强出版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自律行为”。 第三,新闻出版工作和文化艺术工作的重要区别。宋木文在文化部、国家出版局和新闻出版署都曾担任过领导职务,亲历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的多次重大变迁,曾为国家出版局恢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建制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组建或起草过重要文件或提出过重要改革方案、口头意见和书面建议,对学界和社会上一再出现的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三部门合并组建为一个大文化部”的声音,较为前瞻性地指出“二合一”比“三合一”要好的理由: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出版(传统纸介质书报刊出版与音像、电子、网络、动漫等新兴出版),同属思想舆论宣传和大众传媒,性质接近、共同点多;新闻与出版内在联系密切、互为依托,广播、电视是新闻的一种形式;新闻(含广电)出版与文化艺术(文化部管辖范围)在业务性质和传播方式上有明显差别——文化部应成为以管理艺术事业(电影、戏剧、音乐、美术、曲艺等)为主,同时管理群众文化、社会文化事业并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交流事业的政府部门——出于加强文化部建制的需要,因为电影不是新闻事业而是艺术事业,可将电影事业划归文化部管理。{11}宋木文对政府管理体制中就新闻出版工作与文化艺术工作所作重要区分的一系列观点和见解,不仅对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将新闻出版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有积极意义,也对历史上新闻出版是否照搬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双轨制(国营/自由组合)、三层次(国家办/集体办/私人办)”的激烈争论产生过重要影响,同时对音像管理体制从一家主管(广电部前身中央广播事业局)到两家共管(广播电视部和文化部)、从一家归口(新闻出版署)三家交叉共管(新闻出版署、广播影视部和文化部)体制到最后由新闻出版总署(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归口管理音像工作体制的确立也产生过导引作用,并对当下数字、动漫、网络游戏和互联网出版等新形态的出版管理体制的建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四,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会成为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把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的知识谱系中甚为流行的术语“治理”和“现代化”关联起来的概念——“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历史上第一次进入中国共产党的红头文件,享有继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之后“第五个现代化”的盛誉,它代表着一种全新的重大政治理念创新,在当下中国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与此相应,文化治理、文化善治、文化治理体系、文化治理能力、文化治理现代化等概念也逐渐成为文化体制改革和研究中的关键词。毋庸讳言,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和一大任务。一直以来,出版管理领域在深化改革方面始终走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前列,在加快发展方面充当着文化产业的主力军。当下正值全面深化出版管理体制的攻坚克难和纵深推进期,中国出版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可能会成为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为深化文化体制其他领域的改革创新和培育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继续提供思路和经验,这必将是一场深刻的“行业管理革命”,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宋木文:《我的出版观》,见宋木文:《思念与思考》,海豚出版社2014年版,第229页。 ②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上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3页。 ③宋木文:《1983年〈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是怎样做出的》,见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上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8页。 ④宋木文:《关于加强人民出版社的意见》,见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下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637页。 ⑤宋木文:《关于出版管理行为问题的一点思考》,见《宋木文出版文集》,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507页。 ⑥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下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627—629页。 ⑦宋木文:《出版单位主管主办制度的由来与调整的探索》,见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下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644、649页。 ⑧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上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4—355页。 ⑨宋木文:《亲历出版30年:新时期出版纪事与思考》(下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59页。 ⑩宋木文:《以改革精神探索中国版协工作》,见宋木文:《八十后出版文存》,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21页。 {11}宋木文:《八十后出版文存》,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46—150页。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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