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关于开展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推荐活动的通知2016-11-10 来源:中国编辑学会
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展示期刊界主题宣传的优秀成果,鼓励广大期刊进一步发挥在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中宣部出版局指导下,中国编辑学会现推出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推荐活动,从人文社科期刊中选出部分主题宣传优秀文章,向社会推荐。该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现将第一届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时政、财经、党史等涉及主题宣传的社科期刊可参与申报。申报文章应为原创首发,发表于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 2.推荐文章内容应体现以下重点:深入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阐释中国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回应社会重大热点话题,凝聚共识、弘扬正气;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以及其他主题宣传内容。 3.推荐文章要突出思想内涵,旗帜鲜明,引导深入;要体现宣传针对性,联系实际阐释理论、围绕关切解读政策、针对问题解疑释惑;要讲求宣传艺术,注重方式手段创新,使内容鲜活生动、引人入胜、感染力强。 4.推荐文章既可是围绕一个具体主题的一组文章(3篇及以上,相关文章应体现策划的整体性和内容的关联性,不能是简单的专栏文章合集),也可是单篇文章。副部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撰写的文章,原则上不参加申报。 二、入选名额和激励措施 中国编辑学会将组织专家遴选出20组(篇)文章作为本届主题宣传好文章。刊发相关文章的期刊出版单位将获发荣誉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创作奖励。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遴选范围的期刊出版单位,自选不超过3组(篇)文章(文章不要求在同一期发表,可以是专刊),每组(篇)文章对应填写《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推荐表》(见附件,附件请在中国编辑学会官网http://www.crs1992.org下载),加盖公章,经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后,将样刊(一组/篇文章需2本样刊)、文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寄送至中国编辑学会(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时,请在标题栏注明“XX杂志参选主题宣传好文章”)。 2.专家审读遴选。中国编辑学会将邀请新闻出版、经济、党史等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报文章进行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审,产生最终入选名单。 3.公示。入选名单在中国编辑学会官网公示7天,期内有异议可向中国编辑学会反映。 4.公布入选名单。公示期满后,将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编辑学会官网和《新华文摘》等媒体上公布推荐文章及期刊单位名单。 四、其他 1.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6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样刊等寄送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负担。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3.申报单位要完整准确填写推荐表。样刊报送不全、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 4.入选文章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中国编辑学会有权公开撤销奖励,依法追回荣誉证书和创作补助。 5.遴选活动期刊报送地址及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21号中国编辑学会 邮政编码:100708 联系人:石宝菊 朱琳君 联系电话:010—57350125/0077(座机) 13021157057、13126696991(手机) 联系人:孙涵、许运娜、鲁骥 联系电话:010—84095195/5273 传真:010-57350125 电子邮箱:zgbjxh1992@163.com 附:第一届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推荐表 中国编辑学会 2016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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