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理性看待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2016-11-08 来源:编辑之友
一、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 本刊记者:有人认为,将学术期刊评价等同于学术论文评价是一种异化,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参照;谈谈您对二者的看法。 沈固朝:学术期刊评价是对期刊形式及以所有论文为整体的影响力评价;学术评价应是对个别学术成果内容的价值评判,两者有关联,但不能互相取代。 学术评价的先决条件是评价者应该能够读懂和理解学术成果的内容,应该对相关的学术领域有深刻的了解和洞察,满足这样条件为同行专家又往往受制于其学识、兴趣、情感等等个人因素的影响——所谓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取舍标准。我们的学术评价往往带有竞争性质(评奖、评聘、评级等),在可操作性和公平性上是有相当难度的。而目前我们所说的“期刊评价”实际上更多为是一种“评比”,在共性的基础上“比”出高与低、多与少、强与弱、优与劣等等从而导致排序,而非在个性的基础上侧重“发现”——与众不同的特质、新意、创造、纠错、辩驳等等从而引导再认识。 李小平:从理论上说,学术期刊评价和学术论文评价是两种针对不同评价对象的评价,各自都有自己的形式评价体系和内容评价体系,如果简单地把两种评价当做一种评价,显然是不合道理的。但如果这两种评价不约而同地只进行内容评价(即不顾及形式方面的评价),而且把内容评价也高度集中在对学术论文的学术创新点的量的统计方面,就使得两种评价具有了很大关联性,彼此可以看做是一种“参照”。学术期刊的学术创新点的量从其刊发的每一篇学术论文的学术创新点的量统计而来。学术创新点的量决定着学术论文的评价优劣值,同时也就决定了学术期刊的评价优劣值。不过,无论是学术期刊评价还是学术论文评价,略去应有的形式评价体系,其评价就成为一种残缺的、应当完善的评价。 李雪枫:叶继元教授认为:“学术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采用一定的理论和方法,对学术成果、人员、机构、学术媒体展开的价值判断活动,以衡量学术活动及其相关事项的有无、多少、作用和价值。”这一定义,大致包含了几个意义:其一,学术评价的动因具有目的性,即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评价——如对研究者个人而言,就有科研成果鉴定、职称考评、课题申报等等;对于科研组织而言,就有学术共同体建设、学术活动开展状况、学术影响力等等;对于学术媒体而言,则体现在其在学术传播过程中的传播策略、传播技术等等。其二,学术评价的评价范式具有理论性、标准性和方法论—即是在什么理论指导下、以什么样的原则、运用什么样的方法对学术成果进行评判。其三,学术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其判断标准应该是以“意义”“作用”“好坏”“真假”等为标准的学术鉴别。 期刊评价是对期刊整体质量的评价。期刊评价应有这样的构成因素:办刊原则与风格、选题策划与栏目设置、编辑思路与校对技术、期刊装帧与版式设计、印刷与发行及广告经营等。诸多要素中,核心要素是期刊的内容,一份期刊的优劣,取决于其发表文章的质量高低。 这两个概念的区分,间接地回答了“期刊评价不等于学术评价”这一问题。但是期刊评价与学术评价又有相同之处:期刊评价的核心是学术评价,所以,期刊评价会涉及很多学术评价的思想、方法、标准等等。但是具体到一份期刊和这份期刊上的学术文章,大家都会明白:任何一份期刊上的文章,不可能“全都是”学术水平很高的优秀文章,达到发表的水平与学术水平很高的文章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从直观的意义上感知,学术评价不能完全等同于期刊评价。 秦兴俊:期刊界的期刊评价与学界所说的学术评价,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学术评价是根,期刊评价是表。在一定程度上,“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职称评定制度开启了学术评价的先河。当时,在高级职称的评定申报材料中,评委需要对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判,而以何种尺度与标准子以评判,则是摆在评委专家面前的难题。特别是对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评委专家的意见往往分歧很大。经过反复权衡与博弈,大家取得共识,那就是用论文所刊发期刊的重要程度来衡量其学术水平。问题就出现了,如何认定期刊的重要程度?由于当时还没有专业的期刊研究与评价机构,自然也没有期刊评价结果,怎么办呢?采用替代性评判标准,用期刊出版机构的地位与身份来代替对期刊的评价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就是说,论文水平的高低是由期刊出版机构的地位决定的。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字号研究机构出版的期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公认名校出版的期刊,被认为是高水平期刊,它们所发表的论文,自然被认为是高水平论文。 由期刊出版机构的地位与身份决定期刊的学术水平,进而决定论文的学术水平,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期刊界与学界对此的质疑声越来越大。为了与国际接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现了少量的期刊研究与评价机构,各自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对学术期刊进行量化评价,按一定年度发布对学术期刊的评价结果。在各种对期刊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期刊的学术水平均占据了非常大的权重。各期刊研究与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基本上得到了学界的认可。期刊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是有科学依据的,是有数据支撑的,不是异化。 田忠宝:一些时候将期刊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尽管有评价机构和评价者个人图省事的原因,有时也难免出现失真现象,但从总体而言,它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且也是短期内难以完全避免和消除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的期刊评价已得到业内的普遍认可,有较强客观性和权威性。进入期刊评价机构认可名录的期刊,出于维护自身声誉和地位的考虑,一般都会在登载论文的质量上严格把关,论文能在这些期刊发表确实标志着达到了一定水准,所以可以将期刊评价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参照,而且目前实践中还没有达到将学术评价异化的地步。但也不能将期刊评价简单化、绝对化地等同于学术评价,建议采取一些方式对以期刊评价为参照进行学术评价的做法加以完善: 其一、增加期刊数量。在确定把某种期刊评价目录作为考核、晋级基本条件时,建议增加论文数量和期刊数量,实现量化考核的多元性。 其二、增加同行直接评价。在进行学术成果评奖和授子其他学术荣誉时,可运用期刊评价结果与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具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赋子两种方式不同的权重,对评审对象的学术成果作出评价。必要时可将定量评价作为入围门槛,将定性评价作为决定依据。 其三、增设异议环节。不论学术评价结果作何种用途,凡以期刊评价为基本依据作出的评价结果,均要公示,如有人对学术成果质量提出质疑,均要认真复核,以避免将期刊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出现的失实现象。 本刊记者:各位主编分析得很对,如果学术期刊的评价代替学术论文的评价,也就落入通常所说的“以刊代评’的窠臼,“以刊代评”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垢病,但这种评价从没有停止过,您对此有何看法? 沈固朝:要对某一学术成果的价值作出判断是如此复杂,以至于要在数年之后,或得到学术共同体普遍承认之后才能看出来,这种滞后性的评价在需要即刻完成的竞争性评价中是做不到的。这可能是期刊“评比”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论文评价的原因。再者,那些论文质量高、办刊时间长、影响大的期刊在学术界的读者人数多、范围广,因此被引用的几率、被引用的次数和引用它们的刊物种数都有明显的优势,这也是“以刊代评”的原因之一。就南京大学期刊评价中心统计的数据看,来源刊和非来源刊影响因子的分布差距很大,高低差距可达5倍之多,总被引次数高低也是差距悬殊。 康宏:“以刊代评”的形成,究其原因与学术评价本身的特质有一定的关系。学术论文是学术成果的载体,学术期刊是学术论文的主要载体。和学术期刊相比,学术论文不仅数量更为庞大,学科的分属也更为详细。对于学术成果学术价值的评判,不同主体的看法可能完全不同,再加上学术本身的无限延展性,给某个学术成果的价值一锤定音,存在较大困难。因为某些当下看起来价值不大的成果,也许具有长远的潜在价值。与评价学术论文相比,评价期刊有章可循,相对易行。 至于“以刊代评”何以会一直存在,在于“以刊评文”并不是完全没道理。我国学术期刊的审稿大都遵循“三审制”原则,责任编辑初审后,学科专家复审,最后由主编(或主编主持下的定稿会议)终审。这就是说,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章,事实上已经过了学术评价,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实质性的专业化评判过程。文章选用与否,学术评价的结果占有较大比重,评优则上,评劣则下。某些刊物经过多年的发展,基于学术评价和出版标准的稿件取舍已相对成熟,再加上其审核、编校等各个环节均有十分严苛的质量标准,其专业性程度并不逊色于学术评价,在学术的规范性上甚至更胜一筹。如在国际医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柳叶刀》,是国际公认的医学学术权威刊物,大概很少有人质疑其发表文章的学术质量。因此,将学术期刊的声誉作为判断学术文章水准的参数,也是学术评价无法回避的现实情况。 “以刊代评”之所以饱受垢病,原因在于学术期刊出版的“加菲尔德定律”,即学术成果在学术期刊中呈现散乱的、无序的、不均匀分布状态,其中并不排斥一些高水准学术研究也可能出现在声誉一般的刊物上。这样一来,“以刊代评”就会漏掉许多学术水准高的文章,不能全面地反映学术动态和学术发展的方向,既不利于学科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对期刊质量的准确评价。 李小平:以学术期刊评价代替学术论文评价,其中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从理论上讲,所谓“核心”的学术期刊,也难以保证其所刊发的每一篇学术论文都是“优秀”的论文;所谓非“核心”的学术期刊,也不一定所刊发的没有一篇“优秀”的论文。由此,“以刊代评”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是,“存在的总是合理的”,“以刊代评”的做法所以经久不衰,必然是有其“合理”的成分作支撑的。“以刊代评”在多数情况下能“暗合于科学”是其存在的硬道理之一。毕竟“核心”的学术期刊所刊发的绝大多数学术论文是公认优秀的。另外,“以刊代评”还具有简单易行、富有操作性的属性,且在具体评价中可简便地阻止人情干扰,或许这也是其具有“生命力”的一些原因。 为此,没有必要完全否决“以刊代评”,而是应当针对缺陷完善这种方法。此外,各级各类评委会不要把“以刊代评”认定为终极的评价手段,而要对论文重新审视、评估,对优秀论文给子合于学理的评价。刊物的综合质量可以作为对所刊载论文质量评价的一种参考,但不宜作为唯一的依据。 李雪枫:“以刊代评”在近年来屡屡遭受抨击,但是在各级各类的学术评定中却从未停止,这种情况至少说明以下问题:其一,尽管“以刊代评”争议很大,但是,还没有一个能够取代它的新的评价规范与标准——一个客观、科学、规范的评判标准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学术积淀与理论思考过程。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各方观点见仁见智、臧否是非,对于完善学术生态、建立健全学术评判标准来说是大好事。其二,“以刊代评”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我国2800余种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进入“三大核心期刊”(这一说法也缺乏严谨性)的期刊数量在400种左右。我们知道,《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目录》的收录标准各具特色,一份期刊能被基于不同标准的评价机制认可,应该可以说,这份期其“一家之言”而曲高和寡——转摘率或影响因子无法识别本篇论文的独特性,无法判断一篇论文的质量高低。其二,数据评价的数据无法进行是非对错的事实判断。以体现文章影响力的“影响因子”来说,一篇文章中的某一观点、某一数据都可能被别的作者引用——但这一观点是被认可、被否定、被简述却无法识别,而这三种引用的情况恰好体现的是本篇文章不同的影响力与价值。其三,数据评价并不能反映出一个学科发展的前沿状况。理论具有后发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原创性的理论、观点很可能是开启本学科研究新的视域的重要文献,但是,这样的学术论文从发表伊始直至很长的时间内,都可能无法被学界认可——其影响因子与被引频次会非常之低甚至没有,但我们能说这样的学术文章没有影响力吗?其四,数据评价以“数据”自身的精准性来彰显评价的科学性与技术性,并以此消弭了评价过程的不合理性,现有的核心期刊评价涉及期刊的“排队”问题,而这也正是核心期刊评价遭人指责最为厉害的一点——基于量化的文献检索测评是否有权利对于这些各具特色的期刊进行排队?尽管评价数据、评价指标复杂多样,但有一项指标大家一看即懂,即“权重”,而这样权重的侧算,其理论依据是什么?“0.2”“0.201”的变化就可能使一份期刊的排名发生变化,甚至从“核心期刊”中掉出来。 二、评价与期待 本刊记者:对期刊评价的争议,源于其功利色彩,您认为放弃期刊评价,还是重启评价? 沈固朝:争议来自不同的理解。引文索引可以作为评刊工具,但要作为学术评价工具本身有其局限性,这种局限又往往被评价体制中的问题放大,被染上了功利的色彩。我提倡期刊评价标准多元化——主体多元,方法多元,工具多元。因为我们面临的评价有不同类型(成果评价、机构评价、刊物评价、科研评价、论文评价、著作评价)、不同对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不同层次(宏观层面的学科评价、中观层面的机构评价与科研评价、微观层面的成果评价与科研人员评价)、不同内容(学术问题的评价、学术目标的评价、学术论证的评价、学术传承精神的评价)、不同标准(定量与定性、学术标准与非学术标准、直接标准与间接标准、价值标准与科学标准、人文学科标准与社会科学标准、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研究),等等。企图用一把万能钥匙去打开那么多的锁,再怎样改进和完善都无济于事。改革评价体制,就是在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方法的合理性和缺陷的基础上,像遵循科学研究的规律那样去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切忌因便于操作而用绝对化和简单化的方式处理千差万别的人类精神产品。 康宏:放弃评价是因噎废食,因为失去了动力和标准,极易导致期刊发展停滞。目前对于期刊的学术评价,期刊社完全处于被动的局面,评价与否,怎样评价,不被知情、不被参与。事实上,无论是针对内容的学术评价,还是针对出版的期刊评比,单纯或有意绕开期刊出版者是不合理的,因为无论对于学术内容的甄别,还是出版规范的履行,期刊出版者均能基于出版行业、立足隶属专业提出不同于专业研究人士的见解,而这一点正是当前学术评价缺失的一项重要内容。 李小平:“功利”应当理解为中性词。为谋求人类事业发展的功能性“功利”是可取而且必要的,但为谋求个人或小群体的庸俗性“功利”是不可取而且不能有的。期刊评价和其他工作一样,当庸俗性“功利”显示得过度明显时必然要招致争议,这是评价机构要时刻警觉的一件大事。基于公心和事业心的学术评价应当加强。良性的学术评价对学术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并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因此,评价中的庸俗性“功利”可以尽可能少一些。一尘不染很难做到,但作为一种理想还是应当树立的。身处长鸣警钟声中的学术期刊评价人,一定会在工作中养出一身的浩然正气来,活出足量的尊严来。 李雪枫:期刊评价不可能停止,无论是从期刊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学术界学术传播的需要,期刊评价都会客观存在,所以说,不存在“重启”的问题。而真正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进行“期刊评价”,或者说期刊评价如何在学术评价中发挥出让学界认可的作用?期刊评价的核心还是学术评价。更何况,期刊评价体系、评价机制的研究本身也是学术研究的组成部分。 期刊评价被“解构”的关键因素有两点:其一,评价主体:当下以信息情报检索为基础的几大中心是否拥有评价期刊及学术论文的权利?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学术研究,还是当下国际化的学术规范,基于学术共同体意义上的同行评议才是对学术成果最具权威性的鉴定——这一定性评价方法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对学术论文进行内容层面的意义判断,能够以“内行”的眼光甄别学术文章的价值。所以,当下的期刊评价应该“重启”同行评议,以定性的同行评议与定量的文献检索相结合,共同完成期刊评价或者说学术评价。其二,评价的标准问题。学术期刊评价的核心是学术论文。应在充分考虑人文社会科学不同的学科属性、学科发展的不同状况、学术研究的不同层次、学术共同体的完善程度等等情况的前提下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与规范。 本刊记者:除了以上观点外,您对期刊评价有何建议、意见或期待? 李小平:总的来说,我期待期刊的学术评价能够进一步落实自身的“学术化”。具体来讲,可细化为: 第一,期待期刊评价努力做到高境界的去私向公,切实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尽量杜绝一切非学术理由之下的人情照顾,以此保证评价自身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并营造一种良好的期刊学术竞争氛围。 第二,期待健全期刊评价体系,包括形式评价体系和内容评价体系,使评价成果更具学术含量和学术能量。 第三,期待进一步加强对学术期刊可比性的分类工作。可比度高的比较,才能有效激励竞争。 第四,期待进行学术期刊的全量评价,即把全国学术期刊纳入自身大数据的评价体系中来,最终能给每一种学术期刊提供相关的数据服务,指出努力的方向。 第五,期待期刊评价慎定所谓的“核心”,更不要再创设所谓的“扩展版”。文献统计学是一门科学,其中具有所谓的“黄金评价”数据的划分原则。虽说再黄金的原则也是人定的,但定则定矣,是就是是,否就是否,不再人为创设出一个令人难辨“是”“否”的“扩展版”来。期刊评价的主观意愿本是大力促进学术期刊的进步和发展,但不要造成对期刊工作的客观“伤害”。 李雪枫:朱剑教授指出:成为学术共同体交流平台的学术期刊具有这样的特点:其一,学科专业或专题边界清晰;其二,对共同体成员全面开放并得到其认可;其三,具有鲜明的期刊形象和通达的传播渠道。他的观点代表了广大学人对学术期刊的美好愿景与价值期许——当下我国的学术期刊很难达到这样的高度。 时下以技术为先导的传媒业发展速度一日千里,学术期刊的办刊理念会相应有诸多变化。一份好的学术期刊应该成为学界之“公器”——坚持真理、传播真知,成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标志性传播平台;应有一个依托于学术共同体的编辑团队与作者队伍,并有一整套完善、便捷的出版流程。 学术期刊的理想状态也可以说是期刊评价的理想模式,但是上述表达又十分的泛化,而基于不同目的、任务的期刊评价又需要有极具操作性的具体方法,在此,笔者无法也无力详加表达。只是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希望能成为期刊评价的必需,即基于学术共同休意义上的同行评价应在期刊评价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同行评议实现对期刊评价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同行评议实现对期刊评价学术性的准确把握,以此提升期刊评价的公正性、权威性。 这些话很多人说过,但是其行动的过程却是异常之艰难。其实,无论是期刊评价还是学术评价,其实施者用一个笼统的概念称谓即是:学者。爱默生说道:学者是世界之眼,须有世界之心。研究者要通过学术抗拒庸俗、卑鄙和虚伪。他们的学术研究,是为了防止社会堕落到野蛮、灵魂沉沦为虚妄而作出的防御。他们的使命是抗拒鄙俗、市侩、野蛮和无聊,拯救纯粹、朴实、真诚和高贵,通过学术的追求而葆有和传播真善美,理解人类的命运,保护和坚守人类的价值,追求更好的现实世界。这样的研究者为学术思想而活着,为社会的理性良知而活着,他们才算得上是具有伟大胸怀的研究者——自然,这也是一种理想,那就让我们坚持这份理想去努力办刊并评刊吧。 沈固朝: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康 宏: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研发部主任,山西期刊协会秘书长,《编辑之友》杂志社主编。 李小平: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研究员,《语文研究》主编。 李雪枫:《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秦兴俊:《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田忠宝: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理论探素》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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