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总局加快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

2016-10-2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尹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要推动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完善新闻出版业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和凝聚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提高新闻出版业自主创新能力。

  意见明确了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与保障措施。在分类建设任务方面,通知指出,各级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分为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科技与标准实验室两类,两类实验室互为补充、互为支撑,互相优先提供和运用研究成果。其中,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的建设任务,重点研究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运营、管理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度融合,开展模式创新实践。科技与标准实验室的建设任务,重点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的研发及应用,开展科技创新实践。

  总局将通过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严格考评办法,分类组织行业重点实验室的征集评定工作;对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优先安排补贴资金,对其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及时总结实验室的创新实践成果,面向行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切实保障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

  又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启动首批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新闻出版企业、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技术企业可参与联合申报。

  按照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首批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分为专业领域实验室和跨领域综合性实验室两类。其中,专业领域实验室建设侧重生产技术与装备、资源编码与管理、知识挖掘与服务、内容表达与呈现、产品传播与营销、数据管理与运营、版权保护与应用、其他高新技术跟踪与应用等八大方向。跨领域综合性实验室重点关注支撑各专业领域的共性技术攻关与应用,跨专业领域的应用技术交叉与融合、集成与应用。

  通知指出,申报单位主体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稳定的科研队伍,能为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制定符合申报方向的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承担过新闻出版领域的相关课题及项目。

  通知要求,每个申报主体限报一个实验室。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不得再独立申报或作为其他实验室牵头单位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今年4月,总局已经启动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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