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关于加快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10-21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广出办发[201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相关行业协会、行业机构,各新闻出版企业,各相关院校及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等提出的相关任务,完善新闻出版业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和凝聚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提高新闻出版业自主创新能力,在“十三五”期间推动新闻出版业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建设背景

  目前,新闻出版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保障国家文化安全与互联网安全的主要阵地。“十三五”期间,新闻出版业需要加快实验室建设,以发挥科技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研发、标准研制、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出版业拓展新业务、建立新业态、产生新效能。

  二、重要意义

  (一)完善新闻出版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迫切要求。通过实验室的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完善科技创新长效机制,提高新闻出版业可持续性创新能力。

  (二)提升新闻出版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通过实验室的建设,强化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突破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技术,有利于打破技术壁垒,提升新闻出版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促进新闻出版业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实验室的建设,跟踪、培育和掌握一批前沿技术,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应用,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有利于推动新闻出版业自身、新闻出版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强化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途径。通过实验室的建设,以新闻出版行业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整合产学研用资源,有利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夯实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三、指导思想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跨界融合、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开展创新活动、培育创新成果、凝聚高端复合型人才、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目标,立足国内、跟踪国际发展趋势,实施课题引领、项目带动战略,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探索模式创新,加强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加快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促进新闻出版业融合发展,为新闻出版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设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通过建设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实验室群,全面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深入开展标准研制,提升行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水平,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融合发展的模式创新,促进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发挥新闻出版业实验室群的创新驱动力,推动新闻出版业创新体系建设。

  五、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新闻出版业发展趋势,服从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总体部署,立足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整合资源、强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发展定位和建设布局。

  (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作用,依托行业机构加强指导,支持以新闻出版企业为主体,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积极性,鼓励技术企业积极参与,以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实验室建设。

  (三)需求导向、有序推进。全面系统梳理新闻出版业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方面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布局,突破重点、夯实基础、急用先行,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

  (四)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路径,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协同,鼓励实验室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各实验室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建立科学评价、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六、建设任务

  (一)总体建设任务

  深入分析制约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瓶颈,针对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实验课题;开展新闻出版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不断积累原始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推动与新闻出版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新兴学科建设,促进学术带头人和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基础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学术研讨和专题交流,全面掌握国内外新闻出版科技发展动向,跟踪国内外新闻出版新业态与新模式的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为行业提供咨询服务,面向企业开展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

  (二)分级建设任务

  围绕国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建立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围绕区域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立区域性实验室;围绕行业机构、行业协会相关领域的专项工作计划,由其推动建立专项实验室;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由新闻出版企业自主建立或与相关机构联合建立企业实验室。

  (三)分类建设任务

  各级新闻出版业实验室分为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科技与标准实验室两类,两类实验室互为补充、互为支撑,互相优先提供和运用研究成果。

  出版融合发展实验的建设任务,重点研究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运营、管理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度融合,开展模式创新实践。“十三五”期间,要在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内容资源与生产要素整合融通、内容生产和服务、拓展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一体化传播体系建设、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经营管理机制及生产运营方式、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发挥市场作用、政府管理服务的创新及实践等方向,建设一批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

  科技与标准实验室的建设任务,重点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的研发及应用,开展科技创新实践。“十三五”期间,要在生产技术与装备、资源编码与管理、知识挖掘与服务、内容表达与呈现、产品传播与营销、数据管理与运营、版权保护与应用等领域,建设一批专业领域科技与标准实验室、跨领域综合性科技与标准实验室。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章立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严格考评办法,分类组织行业重点实验室的征集评定工作;指导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机构与行业协会制定区域性、专项性实验室管理办法,开展征集工作;支持企业围绕自身发展规划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企业实验室,逐步完善新闻出版业实验室群的建设与管理。

  (二)加大投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对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优先安排补贴资金,对其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优先支持其承接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其有关人员参加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的专题学习和培训。

  (三)加强推广。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及时总结实验室的创新实践成果,面向行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实验室知名度与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验室建设。

  (四)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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