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网络传播的标签化;“五道杠少年 ”;社交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发展,广大网友成为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活跃者。然而网络这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众多便捷的同时,其负面效用也不容忽视。
一、“五道杠少年”事件回顾
这一事件时隔五年后再次进入人们视野。早在 2011年5月,一组“武汉市少先队总队长”黄艺博的照片在网络上走红,据媒体报道,黄艺博两三岁开始看新闻联播,7岁起每天读《人民日报》《参考消息》,且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发表过100多篇文章。黄艺博身上笼罩着“全国五星雏鹰奖章”“全国十佳少年提名奖”和湖北省“十佳少先队员”、湖北“首届美德少年”等诸多光环。①与此同时因为其所佩戴少先队臂章为五道杠而被广大网友标签化为 “五道杠少年”。从此以后围绕“五道杠少年”为中心的话题在网络上不断发酵:曾有网友爆料黄同学并没有考上武汉的示范学校水果湖高中,是经所在初中学校大力推荐后,被水果湖高中破格录取的;也曾有网友调侃黄艺博长得有点“官相”、文字有点“官腔”;甚至还有网友用儿歌《读书郎》曲谱重新作词的恶搞歌曲《五道杠少年之歌》也在网上热传。这则《五道杠少年考进武大》的文章近日再次刷爆了微博、微信以及各大网站的头版,文章中提到“‘五道杠少年’黄艺博已经通过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自主招生面试,只要高考成绩超过湖北一本分数线38分,即可录取。”于是正在高考的黄艺博再次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网络媒体乐此不疲地炒作与消费着这个少年:“‘五道杠少年’考进武大 引发国人关注”、“‘五道杠少年’黄艺博高考多少分”、“‘五道杠少年’重出江湖考上武大”、“‘五道杠少年’黄艺博高考成绩距离本省一本线相差80多分,未能顺利进入武大”……
二、网络传播的标签化特点与成因
所谓标签化是指一种自发的认识归类方式,将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物自发地归为一类事件或一类人物,而不是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1]标签化本身是一个中性词,但如果将其作为定语而置于特殊的人或特定的事之前,其具体语境便会发生了变化从而带有主观色彩。这里要说明的是,标签化是符号学里一个复杂概念,而本文所谓的标签化,相异于著名学者莱默特标签理论所指的那种同“社会的正常人”区分开来的越轨行为,而是仅指我国传统意义上的习惯性理解。在我国传统认知中,除了商品标签、事件标签等等之外,仅人物标签而言,有正面的,如明君贤相,抗敌英雄,文学大师等等;也有负面的,如奸臣、汉奸、卖国贼等等。但在当前,尤其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标签的正面性质急剧萎缩,其负面性质被无限地放大。其负面性的标签概念与标签传播符号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钉子户”“官二代”“富二代”等标签标号相继产生。一旦一个人或某类人被贴上标签,即使其本身并无过错甚至无一丝“越轨行为”,而在人们的理解的中,往往蒙上被矮化的甚至耻辱性的社会烙印。
标签化源于认知中的刻板印象以及未加探明事件真相的简单化归因,产生于认识的偏差而又使其认识更加偏差化。而当前网络媒体对于标签的娱乐化与污名化,使受众或用户在无形中与无意中对被标签者进行负面化的理解,从而将传播者的刻板印象进一步地“刻板化”。
本文的标签化,是专门就其负面性质进行分析的。负面化的标签行为,在当前也已达到恶意人身攻击的极致化状态甚至踩上法律底线,不能不引发社会的严重关注。而将这种应以为耻的恶搞匪夷所思地当作时尚,更是不可小觑的一种文化悲哀。
(一)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助长了传播者肆意标签化他人的行为
相比于传统媒体而言,网络传播的匿名性是其传播的主要特点之一。这种匿名性使网络传播的群体的负面情绪被放大化,著名作家池莉曾说“网络的最大问题在于匿名,因为匿名,每个人都可以毫无顾忌的释放多重人格,使许多交流都带不上真实性。”由于网络传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种虚拟的集合行为,因此群体模仿在这种网络虚拟集合行为中依然存在,特别是当这种模仿处于匿名状态时,这种模仿的非理性行为则更加突出。
在“五道杠少年”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事件起因于黄艺博的博客被网友发现并围观,以“五道杠少年”标签化黄艺博传播现象时,网友起初多处于围观状态,之后有网友以跟帖的方式来对黄艺博开始进行娱乐消遣的标签化。因为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特点,这种恶意标签化当事人的行为愈加超越道德底线,进而形成一种偏见性的网络舆论暴力,于是“五道杠少年”这一仅仅带有刻板印象但仍显中性的符号,成为黄艺博身上撕不掉的明显污名化的标签,这种污名化标签化的背后是一种主观恶意的人身攻击。从此“五道杠少年”黄艺博成了教育失败的反面教材,成了少年老成、官腔十足的“官样小大人”,黄艺博照片甚至遭到网友PS恶搞被配发各种低俗文字,以至于“五道杠少年”一词已成为网友嘲笑和鄙夷黄艺博专属标签。同时因为匿名,通过标签化他人来发泄个人内心的不满情绪也在网络舆论场被不断放大化,众多网友 “处于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中,这种状态使他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2]86从而做出非理性的行为选择。
(二)网络传播的监管乏力性使得恶意标签化他人成为一种网络时尚
当“今天你被标签化了吗?”成为一种网络时尚语,似乎随意标签化他人已成为广大网民的一种“言论自由”,然而这种“言论自由”多是建立在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基础之上。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恶意标签化他人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宪法的有关规定。然而目前由于网络传播的监管乏力,加上在具体操作中的维权困难,网络传播中的不法行为很难得到相应惩罚,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传播的不良习气。
最早给黄艺博贴上“五道杠少年”标签并赋予其贬义色彩之人是谁,我们已无从追问。因为网络传播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少有网民因为标签化或恶搞他人而受到惩戒。没有约束就没有规矩,即使五年前的黄艺博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亦或是五年后今天他也享受所有青少年应有的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然而“五道杠少年”的贬义标签又将他推上的网络舆论风口,个别网友似乎不愿轻易放弃这样一个再次恶搞“五道杠少年”的机会,似乎消遣这个孩子已成为一种时尚,他(她)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肆意践踏和羞辱着这个少年:黄艺博在武大自主招生过程中成绩被晒到网上,甚至更有好事者预测其高考成绩不能达到武大录取线。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种因为网络标签化给他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维权至少在当前还十分困难。
(三)网络传播中传统媒体的缺失是造成主观标签化他人的重要原因
网络时代的到来,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展,网络传播的世界里人人都是自媒体,网络平台已成为信息的集散地,这当中不乏谣言和各种主观偏见言论。相比于传统媒体客观中立的传播行为,社交媒体更倾向于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传播行为;传统媒体极力避免涉及他人隐私的传播行为,而社交媒体则极力奉行挖掘他人隐私及肆意标签化他人的传播行为;传统媒体更重媒体的公信力,而社交媒体则注重轰动效应。传统媒体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其舆论主导地位虽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但其权威性、信誉度依然是网络媒体无法企及的。只有权威的传统媒体发声,一些无根无由的谣言、偏激看法也会最终被消解、被化释的,这也被现实中诸多事实所证明。但实际情况是,在此次“五道杠少年”的标签化网络传播中,社交媒体充当了网络舆论的主导者,一些网友甚至不惜以人肉搜索的方式挖掘涉及黄艺博种种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而对其进行家长里短式的评判。社交媒体之所以能在网络平台上肆意传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传统媒体在此次网络舆论传播中缺失或是不给力,从而导致各种以“五道杠少年”为噱头的言论甚嚣尘上。传统媒体在该发声时未发声,不仅自己失职失责,而且给这一事件的发酵留下没有防火墙的巨大空间。
三、对于规范网络传播的几点建议
恶意的标签化传播给网络传播秩序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针对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有助于未来建立和谐的网络传播秩序。
(一)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网络传播行为应严格把关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媒体对于未成年人的报道要慎重,特别是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方面。“新闻主管部门要负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只管追求猎奇猎艳,只图赚取受众眼球,不考虑社会效果的新闻人员(不论是编辑还是记者),应限制其对未成年人内容的采访、搜集和编辑。”[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中涉及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应该得到特殊保护。而在当前网络传播环境下,由于一些网民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个人隐私方面的意识普遍匮乏,导致网络传播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时有发生。对于上文所提到的黄艺博被肆意标签化从而被恶搞与丑化网络传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触犯法律,相关部门应严格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种不当行为予以惩戒,才能有效遏制不当的网络传播对于未成年的伤害行为,同时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网络传播行为应严格把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社交媒体的管理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人们对信息消费的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特别是对于80、90后的年轻用户来说,社交媒体已超过传统媒体成为获取和发布信息的主要渠道。由于社交媒体是广大网民自发的创造新闻资讯继而得以传播的网络平台,因此这种传播更多的是以主观随意性为主,其在具体传播行为中多带有主观好恶的感情色彩,这正如“五道杠少年”事件起初的传播是基于某个社交媒体的传播,继而在网络传播场中不断传播与发酵,于是便有了歧视的味道。故而相关的网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社交媒体发言的管理,引导其理性传播、文明用语,净化和规范网络传播环境。
(三)传统媒体应尽快确立网络传播中的舆论主导地位
在当下传播格局中,虽然新媒体的势头发展迅猛,但依然不能取代传统媒体在人们心目中地位。因为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强,传播信息客观公正,同时由于其具有不主观随意对报道对象进行语言攻击,不以报道者个人好恶来评判报道对象等特点,对于同一事件的传播,人们更愿意选择具有权威性的传统媒体的报道来判断是非曲直。笔者将“五道杠少年”事件在不同网络传播平台的传播内容做以归纳总结后得出如下结论(见图表1-1、 1-2):以 “那些年”、“I看见”、“思考者iThink”以及“咋整”等为代表的新媒体网络平台,在传播“五道杠少年”黄艺博事件中多以疑问或感叹语气以渲染标签化背后的贬义色彩,同时使用“怪胎”“重出江湖”“卷土重来”等贬义色彩的词语来极力恶搞丑化事件当事人;而在为数不多的传统媒体的网络平台上,无论是“新京报评论”“澎湃新闻”“大楚网”还是“中国新闻网”,无论是从标题还是内容看都尽量以客观的姿态和用语来尽量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所以未来网络传播中应尽快树立传统媒体的舆论主导地位,同时在做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传统媒体应坚守最初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在网络传播中做到正本清源,破除网络谣言从而为发展绿色网络传播环境,推进网络传播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图表 1-1

图表 1-2
网络传播的肆意标签化,不利于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网民之间的和谐相处,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因此在网络传播中,广大网民应自觉约束个人传播行为,传统媒体应提高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地位与责任感,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力度,从而保证网络传播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着重强调的是,以恶搞为时尚的现象,是一种是非颠倒、美丑不辨、价值观念扭曲的极其严重的现象,其危害是颠覆性的。当前传统媒体的做法充其量是“叶底黄鹂一两声”,是令人不安与不满的:一是仅少数几家出来说话,二是大情况下传统媒体仅在其网站喊上几句,三是喊声本身隔靴搔痒、微弱无力。对此,全社会都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新闻媒体尤其传统权威媒体,应该担起自己责任,紧紧抓住“以恶搞为时尚的现象”这一扭曲的价值观念狠狠下力,负面标签化行为与恶搞现象才能釜底抽薪、连根拔起、彻底根治。
注 释:
①黄艺博(前中国少先队武汉市副总队长),载搜狗百科,http://baike.m.sogou.com/baike/fullLemma.jsp?max。
参考文献:
[1]朱力.泛标签化扭曲社会认知[J].人民论坛,2012(9).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冯万超.未成年人新闻报道的规制[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ld 2010/10/16.
作者简介:王勇,男,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主要从事电视新闻采编工作。
刘娜,女,作者单位是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