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刊博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日前,刊博会组委会出台《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活动举办单位的资格、条件、责任和义务。活动主(承)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资金、人员、措施和制度,具有较好的客户基础,有举办活动的经验和实力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活动举办单位应在刊博会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资料,并经组委会审核批准、备案,应对所举办活动的冠名、时间、场地、收费标准及安保等作出明确说明。
此外,所举办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如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应该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活动举办单位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者自然灾害事故时,举办单位应采取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