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法治宣传可否从“改名”开始2016-07-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昇平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如何搞好“法治宣传”,恐怕是个大问题,也是个大难题。 笔者认为,媒体应该带头进行法治宣传。比如,在报道一些案例时,应注意联系宪法和行政法进行解读;宣传行政体制改革时,要多宣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不仅如此,媒体也要尽快解决自身“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问题,或者说,法治宣传首先应从修改媒体自己的名字或栏目名称开始。 笔者检索中国记者网发现,截至目前,全国报纸名称中带“法制”二字的有29个,带“法治”的只有6个,期刊名称中带“法治”的也只有10家。此外,电视台以“法制”命名的栏目也很多,什么《法制剧场》《法制进行时》《道德与法制》。不过也有积极与时俱进者,比如《宁夏法制报》早在2004年就更名为《法治新报》,2015年又更名为《宁夏法治报》;《法制日报·周末》于2010年1月更名为《法治周末》;2015年7月21日,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法制今报》也正式更名为《福建法治报》。他们都以传播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信仰与法律意识为己任,值得所有法治类媒体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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