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全国地方史志期刊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在昆明召开2016-07-28 来源:中国方志网
2016年7月18日,《全国地方史志期刊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专家研讨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新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天武到会并致辞。会议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期刊处处长程方勇主持。 邱新立首先介绍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他指出,全国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办的史志期刊有30多家,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共有200余家,但还没有一个关于史志期刊的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他强调,《指导意见》的制订和出台既是史志期刊工作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 邱新立指出,此次研讨会主要邀请熟悉、了解史志期刊工作的省、市级期刊主编或分管期刊工作的领导,以及《中国地方志》编审专家参加。他说,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指导意见》的框架结构是否可行,能否全面反映期刊工作,能否解决期刊工作的问题;二是《指导意见》在宏观表述上是否有所遗漏;三是《指导意见》在细节描述上还有哪些需要修改的地方。 邱新立最后对《指导意见》下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期刊处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新一稿,然后征求期刊行业专家,尤其是新闻出版政策专家的意见,以及各省的意见,修改后提交今年要召开的期刊工作会研讨,争取年内印发。 与会专家表示,作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史志期刊工作的顶层设计,《指导意见》的制订具有重要意义,非常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必将推动全国史志期刊工作全面科学发展。与会专家指出:第一,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意见》的定位;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第三,要依法依规办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四,板块内容分布要更加平衡;第五,要注重虚实结合,注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第六,要充分体现史志期刊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江苏地方志》《巴蜀史志》《新疆地方志》《上海地方志》《广西地方志》《河南史志》《云南史志》《贵州史志林》《新安》《楚州今古》等地方志系统史志期刊主编或分管领导、《中国地方志》编审专家近20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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