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分析与构建2016-07-26 来源:出版发行研究 甄烨 薛耀文 王文
摘 要:版权质押融资可以充分利用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价值,有效缓解出版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本文首先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的三种典型模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主导下的“政府贴息+独立评估+反担保”的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并对其进行了运行机制设计;然后对出版企业开展版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最后给出了完善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出版企业 版权质押 融资 近年来,我国的出版机构逐渐完成转制。在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大多数出版企业都遇到了融资难的问题,尤其是中小出版企业。由于中小出版企业资金有限、固定资产少且信誉低下,因此很难通过传统渠道获得融资。[1]在出版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而我国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各地已相继成立了各种类型的文化银行。据统计,2015年,我国通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共融资达931.72亿元。大多数出版企业的发展依赖于版权管理运营,版权收益是此类企业最核心的资产,但版权质押融资目前还比较少。[2]据统计,2015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超过200万件,而版权质押登记仅有1000多件。如果能够发展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将缓解我国出版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同时也能够扩展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缓解金融脱媒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一、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各地均出现了一些针对出版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北京的“政府贴息+版权质押融资”模式、上海的“担保机构+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和武汉的“产业集群+版权质押融资”模式。 1. 北京的“政府贴息+版权质押融资”模式 北京市各级政府重视版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发展,提出了版权质押融资贴息的相关政策,其中北京市级的版权质押融资贴息比例为40%,海淀区、朝阳区等区级的版权质押融资贴息比例更是高达50%。[3]自从2008年海淀区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以来,截至2014年3月共有106个项目获得区政府的贴息资金支持,支持额度为2430.5万元。另外,针对数字出版企业,北京市还成立了专门的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用于软件著作权的质押融资。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已联合北京银行、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推出了“集信通”“软件贷”“知产贷”等金融产品,为数字出版企业提供版权质押融资服务。 2. 上海的“担保机构+版权质押融资”模式 上海市主要通过引导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中介机构合作的模式来实现出版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2009年8月,上海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该意见的指导下,成立了由上海市科委、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社会中介组织共同组成的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借助该平台,出版企业可以进行版权质押融资。一旦发生企业违约情况,融资服务平台将利用相关社会资源,对质押版权进行转让或拍卖,以控制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的风险。在该融资模式中,政府主要充当协调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关系的角色。例如,上海市徐汇区制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试点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应由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二者之间的风险损失承担比例分别为10%和90%。 3. 武汉的“产业集群+版权质押融资”模式 武汉市政府提出将出版企业列入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引导金融机构与出版企业进行对接,以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业集群相对于单个企业来说,信息流动更畅通,资源运用更合理,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因此更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2013年,武汉市版权局出台了《武汉市著作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引导金融机构与出版企业之间的版权质押融资。2014年3月,武汉市版权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了版权质押贷款签约仪式暨银企对接推进会,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共向产业集群中的出版企业达成1.39亿元的版权质押融资协议。 二、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设计 现有的版权质押融资服务模式中,政府部门、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之间通常是相互独立的,政府部门只是负责引导和协调,这样并不利于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也不利于融资风险的分散与控制。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由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主导下的“政府贴息+独立评估+反担保”的版权质押融资模式。 1. 版权质押融资流程设计 版权质押融资的顺利运行,需要政府部门、评估机构、担保机构、商业银行之间的通力合作。首先,可以在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主导下,建设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以实现版权质押融资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然后,通过评估机构的独立评估、担保机构的反担保和政府部门的贴息,实现版权质押融资风险的分散和控制,具体的流程如下:由出版企业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出版企业同时将其版权提交给独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政府部门必须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估机构做出评估后,将评估结果向担保机构出示,担保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银行提供担保合同;银行根据担保结果向出版企业提供信贷融资,同时,政府部门向出版企业提供一定的贴息。 2. 版权质押价值评估 将出版企业的版权用于质押融资时,对版权进行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现有的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主要有三种方法,分别是成本重置法、市场法和收益现值法。[4]成本重置法主要是以现实基础上重新创作与该项知识产权相同功能和用途的知识产权所需要的成本为计量标准。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操作,但是必须具有翔实的历史资料。市场法是以市场中同类知识产权的现有价格作为评价标准。这种方法评价价值的可靠性较高,但是必须要求存在相对活跃的交易市场。收益现值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知识产权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作为该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对价值的反映比较客观和准确,但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其度量需要承担风险。 鉴于出版企业版权投入产出的不确定性和版权内容的主观性,本文提出一种新的基于质押的出版企业版权价值评估体系。这种评估体系的基本思路是综合运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现值法的优势,结合真实的市场交易价格,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出版企业版权价值进行评估。该评估体系首先需要从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查询到与待评估作品类似的版权交易作品的最近价格;然后设计版权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给出各级指标的权重;再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度量出该作品与交易版权作品价值的差额,形成价值因子;最后计算出该作品版权的价值。该版权价值评估的指标主要由三方面构成: (1)成本性。作品的创作成本可以反映版权的价值。通过比较该作品与交易版权作品的成本高低,来衡量二者在价值方面的差异。版权的成本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创作该作品的资金投入,二是创作该作品的人力投入,三是该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成本。对于出版企业的版权来说,创作投入更多的是人力资本的投入,按创作作品人员数量和花费时间来计算。 (2)排他性。版权作品是典型的内容产品,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创新上,因此,作品的排他性是衡量其价值的关键指标。主要通过三项指标来衡量作品的排他性:首先是作品著作权人的知名度,通常来说,著作权人的知名度具有品牌效应,它会使作品在发行阶段减少宣传成本;其次是作品的新颖程度,是指以往作品未曾体现或体现较少的内容;最后是该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如果该作品已经将某些权利如转载权转移给其他团体,那其价值就会大大降低。 (3)收益性。版权作品的价值是通过收益来体现的,版权价值的大小由市场决定。在对出版企业版权进行评估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版权的收益情况和变现能力,要明确被评估版权的赢利能力。版权未来的收益等于未来发行的收入减去支出,因此与同类型交易版权相比,围绕该作品进行发行投入的减少程度和收入的增加程度,是衡量该作品收益性的两个重要指标。 三、我国出版企业开展版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其控制策略 在版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商业银行通过担保机构的反担保、质押物的变现等形式可以化解融资风险。然而,出版企业在版权质押融资的过程中,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运营资金,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 1. 版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因素 (1)运营风险。运营风险是指出版企业在版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由于运营决策失误导致的版权被拍卖或转让的风险。虽然版权质押融资可以缓解出版企业的资金约束,但是出版企业同时也要承担高额的利息、额外的评估费和担保费,以至于其融资的数额会低于版权的真实价值。如果在版权质押期间,出版企业经营不善,不能按期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银行就可以将版权拍卖或转让,出版企业不得不面临侵权风险。 (2)市场风险。在版权质押期限内,由于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存在,如果质押期限过长,则出版企业的后续收益会出现不确定性。尤其是对于二次作品的版权,由于版权质押无法限制原创版权的使用,因此在版权质押过程中,可能出现其他类型的二次作品。新作品的出现会影响被质押作品的价值,影响被质押作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从而使出版企业在后续的发行过程中面临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3)法律风险。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著作权法》《物权法》等来保护出版企业的版权,但是针对版权质押融资这一新兴的融资模式,却没有完善的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5]即使有一些部门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出台,但对于有效保护出版企业的利益仍然力度不够,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之下,对于数字出版作品版权的相关法律保护十分不完善,一些数字出版企业要想通过版权质押申请融资是非常困难的。 (4)政策风险。政府对于金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都存在着变动的可能性,从而会影响版权质押融资的实现程度。对于金融政策,在通货紧缩时,政府往往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而在通货膨胀时,又会采用从紧的货币政策。这种政策上的变动会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开放程度,从而影响出版企业获得融资的困难程度以及融资的成本。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时,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会对版权质押融资起到激励作用。同样,在数据媒体大力发展的今天,国家对于传统出版企业的政策导向也会影响版权质押融资的运行效率。 2. 开展版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策略 首先,出版企业要有版权保护意识。当前,我国版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完善,侵权现象严重。尤其是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作品传播的途径和渠道越来越多样化,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如果缺乏版权保护意识,侵权的可能性将会增加。出版企业应该强化版权保护意识,无论是自主开发的版权,还是转让得到的版权都应该防止被他人侵犯。 其次,出版企业要做好版权资产管理工作。版权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建立健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外,出版企业还需要拥有一套适合自身的版权价值评估体系,以指导版权资产的转让、质押等活动。此外,出版企业应注重版权资产管理人才的培养,版权资产管理人员应该是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出版企业应该经常组织版权资产管理方面的培训,为版权质押融资过程储备人才。 最后,出版企业要加强自身的运营管理水平。出版企业应该适应市场的需求,从组织结构框架、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在版权质押融资之前,出版企业应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合理提出融资需求,避免支付过多的资金成本。在版权质押期内,出版企业要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避免质押版权被拍卖或转让。 四、完善我国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的政策建议 1. 推动政府多部门联合制订《版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虽然目前已有一些法律法规对我国的融资担保制度进行规范,但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只适用于动产质押,对于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我国应该在现有《物权法》《担保法》和《著作权法》的基础上,对版权的财产属性、版权的许可制度、版权转让的条件、版权质押的范围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政府文化部门、财政部门、保监会、银监会应联合制订《版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明确版权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以及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评估机构、出版企业等各主体职责,为出版企业开展版权质押融资服务提供指导。 2. 健全我国版权交易市场的流转体系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版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缺乏完善的版权交易市场;[6]一旦版权质押企业违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面临质押物难以处置变现的风险。因此,健全我国版权交易市场的流转体系,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版权质押融资业务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一方面,应该完善版权登记制度,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版权动态信息数据库,以方便版权交易、版权质押、版权评估、版权维权等各方查询版权的归属状态、经营状态、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应该整合各地的版权信息交易平台,建立沟通机制,降低不同地区之间的版权交易成本。 3. 加强政府对版权质押融资的财政补贴 虽然我国的出版机构已经完成转企改制,但出版市场化运作并不顺畅,还难以与蓬勃发展的数字媒体企业以及国外大型出版机构竞争。在版权质押融资时,由于出版企业实力不强,违约风险高,因此很难得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通过恰当的财政政策,政府可以发挥杠杆效应,分散融资风险,引导社会各界对版权质押融资的支持。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版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用以对出版企业违约时银行的损失进行补偿。其次,政府可以给予出版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用以降低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期间的财务风险。最后,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补贴的形式,对版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贷款利息、版权评估费、中介费、担保费等进行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4. 完善版权质押融资的担保体系 由于文化企业资产的特殊性、创作和经营的不确定性,担保公司很少涉足文化产业,我国目前缺乏专业性的文化产业担保公司。完善版权质押融资的担保体系,就需要成立专业的版权资产担保机构。针对担保机构在进行版权质押融资业务时存在的风险,政府可以通过成立再担保公司、发展集群式担保、构建多元化分担机制等方式,降低担保机构的业务风险,鼓励担保机构为出版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同时,应该鼓励保险公司实行金融创新,积极开拓版权质押融资的保证保险业务,发挥其分散融资信用风险的功能。最后,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版权质押融资的信用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创新征信技术,为版权担保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龙敏,王文荣,李燕. 我国出版产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分析[J]. 编辑之友,2013,10:30-33. [2]向勇,杨玉娟. 我国文化企业版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2:17-25. [3]刘楠,杜少南. 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及出路[J]. 知识产权,2015,11:110-114. [4]王守龙,陈宇明,王智源. 版权资产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及其市场化运用[J].出版发行研究,2015,5:20-22. [5]李明发,田地. 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119-124. [6]杨凤祥,李萍. 我国版权产业转型中的版权制度需求[J]. 出版发行研究,2015,7:25-29. (作者单位:甄烨,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院;薛耀文,山西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院;王文利,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4021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资助项目(14YJCZH153);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20151007);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15320);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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