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文著协与《读者》签订稿酬收转协议2016-07-2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邹韧)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日前签订了《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 根据协议,《读者》《读者·校园版》《读者·海外版》3本期刊所选用部分文字作品的稿酬,将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取并转付给相关的作者或权利人。此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表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转付职责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8年来,一直主动与教科书出版社、报刊社沟通协商,积极推动作者及权利人实现获酬权。截至目前,文著协已经先后与《意林》《知音》《知音文摘》《老友》《语言文字周报》等文摘类报刊,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等教科书出版单位共计200多家签订了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为广大文字作品权利人收取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1000多万元。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长江广电传媒集团 |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 知音传媒集团 | | 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决策信息网 | 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
copyright(c) 2013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