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文著协与《读者》签稿酬收转协议选文稿酬由文著协转付2016-07-21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张红兵 2016年7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与读者出版集团签订了《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根据该协议,《读者》《读者·校园版》《读者·海外版》三本期刊所选用部分文字作品的稿酬,将由文著协收取并转付给相关的作者或权利人。 文著协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文稿酬的唯一法定收转机构,负责收取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的稿酬,并转付给文字作品权利人。文著协一直主动与教科书出版社、报刊社沟通协商,积极推动作者及权利人实现获酬权。成立八年来,文著协先后与200多家文摘类报刊及教科书出版社签订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为广大文字作品权利人收取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1000多万元。 截至目前,文著协先后与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等教科书出版单位,与《意林》、《中华活页文选》、《知音》、《知音文摘》、《红旗文摘》、《老友》、《半月选读》、《疯狂英语》、《人事天地》、《广东教育·综合》、《广东教育·高中》、《广东教育·职业教育》、《广东第二课堂·上半月小学生阅读》、《广东第二课堂·下半月小学生阅读》、《师道·情智》、《师道·教研》、《高教探索》、《海南人大》、《创业天下》、《城市天下》、《传奇故事·百家讲坛(红)》、《传奇故事·百家讲坛(蓝)》、《半月选读》、《党建视野》、《语言文字周报》等报刊社签订了稿酬转付协议,惠及作者数千人次,作品逾万篇次。 《读者》在我国享有盛誉,在消费类期刊月均发行量排行中稳居全国第一、亚洲第一、世界第三,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中国期刊第一品牌”。文著协与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期刊——《读者》系列杂志签订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表明文著协在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转付职责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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