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陕西新华出版传媒推行编辑导师制

2016-07-1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 (记者刘蓓蓓)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日前决定在所属各出版单位全面推行编辑导师制。

  为了做好导师选拔工作,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对导师资格作出了严格规定:凡具备编审、副编审职称的编辑人员以及个别条件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且担任编辑室副主任职务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担任导师。除此之外,导师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编辑业务能力和较高的职业文化素养。编辑导师制的辅导对象主要为新聘入职的编辑人员、未通过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的在职编辑人员、需要进一步培养提高的在职编辑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辅导、培养的有关人员。

  据了解,在辅导期限设置上,新聘入职的编辑人员、未通过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的在职编辑人员,辅导时限不少于1年;进一步培养提高的在职编辑人员,辅导时限不少于2年;其他需要辅导、培养的有关人员,辅导时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导师与学员“结对”,须经社编委会统一研究确定,原则上每位导师辅导1至2名学员。

  辅导期满后,所有学员须向考评机构提交业务学习笔记和编辑工作学习总结报告;导师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学员的综合能力和学习态度以及效果作出书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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