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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权利与文明自觉

2016-07-0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木须虫

  平等包容对待每一名读者,不仅是图书馆应当秉承的职业伦理,也是每个读者应确立的基本文明准则。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坪山新区图书馆遇到了多名“流浪人员”,身上有异味,引起网友热议。馆方回应称,“流浪者”身份不实,而图书馆向公众开放,会平等对待每一名读者,不拒绝任何人进馆阅读。(6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图书馆真正的价值在“公共”二字,因为它的公益性和平等性,无论富人还是穷人、平民还是乞丐,都有平等的使用权,都可以堂堂正正地使用。5年前,杭州图书馆馆长曾发过这样一则微博:“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馆长的微博得到了许多网友的称赞,甚至评价其“有北大遗风”。这是社会看待图书馆开放态度的一个缩影。

  到图书馆的每个人只要是阅读的,其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坪山新区图书馆这名被一些读者称为“流浪者”的年轻人,未必真是流浪汉。而图书馆管理者通过视频核查也证实,他是图书馆的常客,大多时候都是整洁卫生的,但不能判定其身份。一些读者动辄给人贴上“流浪者”的标签,引发“流浪人员”该不该进图书馆的争议,实际上是一种歧视。

  图书馆是高雅的场所,每名读者在此能够充分感受到阅读的自由与快乐,但不能影响到其他读者阅读的自由与便利。同时,每个读者阅读的权利都值得尊重,平等包容对待每一名读者,不仅是图书馆应当秉承的职业伦理,也是每个读者应确立的基本文明准则。假如有读者的卫生状况会影响到其他读者阅读,也只能限于文明阅读的讨论,而不能泛化成权利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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