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以建设“书香内蒙古”为目标,充分保障群众阅读权利,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为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奠定坚实基础。内蒙古全民阅读活动的中期目标为:到2020年,全区成年国民综合阅读率及传统媒介、新兴媒介阅读等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持续时间、有活动深度、有积极效果的全民阅读活动,参与覆盖人口不少于30%;蒙古文书报刊及数字出版产品免费覆盖50%的蒙古文阅读人口。长期目标为:让全民阅读成为国民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书香内蒙古”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以上有持续时间、有活动深度、有积极效果的全民阅读活动,参与覆盖人口不少于60%;蒙古文书报刊及数字出版产品免费覆盖100%的蒙古文阅读人口。
规划明确了未来10年内蒙古将实施全民阅读六大重点工程,分别为设施工程、精品工程、品牌工程、“七进”工程、参与工程、数字化工程。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并加大财政投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全民阅读设施的新建修缮、功能完备、维护管理、免费开放和阅读指导与服务,用于向阅读特殊人群和贫困人群提供专项服务,包括向边远贫困地区免费提供各类阅读物,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免费提供民族语言文字阅读物,向视障人群免费提供盲文书籍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各地将建立全民阅读指数考评体系,定期发布阅读指数信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和奖惩。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姜伯彦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制定自治区全民阅读规划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全民阅读活动开展。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了自治区的实际情况。
据了解,为了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将建立健全全民阅读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包括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等社会团体相关负责人,以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对本规划的贯彻落实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此外,内蒙古各地区将把全民阅读指数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价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