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广告招标公告

2013-04-08 16:14:00 来源: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一、投标邀请函

  首届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刊博会”)广告运营方案,已经由组委会批准,现授权组委会广告部对相关广告项目进行招标,组委会将根据各参加投标的公司或机构之投标情况择优选择,进行项目发包。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或机构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要求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要求在近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索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于2013年4月1日前持公司相关资质证件到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刊博会”组委会广告部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和索取招标文件。

  (三)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刊博会”组委会广告部。可以网上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17时。

  (四)开标时间

  2013年4月9日。

  (五) 联系人及方式

  胡 耕     电话:13986264666;邮箱:jmhugeng@163.com

  邓世清    电话:13397133970;邮箱:dsq430077@163.com

  乔焱林    电话:13907172624;邮箱:1670897379@qq.com

  李 体    电话:13707178080;邮箱:13707178080@qq.com

  二、招标相关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13年9月14—16日期间于武汉国博中心举办的国家级展会:首届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所涉及到的相关广告项目。

  1.2  首届“刊博会”所涉及的相关广告项目,包括“刊博会”自身品牌推广广告(含公益广告)的赞助、冠名、联办、合办等形式,以及各类商品广告展示,参展商、供应商及相关企业的商品、服务广告在“刊博会”期间的媒体广告投放等等。

  1.3 首届“刊博会”广告项目标底:经组委会研究、论证后确定,首届“刊博会”公益广告发布量标底为500万元,商业广告招商、发布量标底为1300万元。

  2、 定义

  2.1  “招标人”是指首届“刊博会”组委会。

  2.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体系;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2.2.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履行合作的专业广告公司或机构。

  2.4“中标人”是指经“刊博会”组委会广告部初审并上报组委会审核通过,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合作保证金的“投标人”。

  3、相关规定、政策

  3.1 “中标人” 须在“刊博会”组委会的统一决策、指挥、协调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凡未经“刊博会”组委会同意,一律不得以组委会名义从事所签合同之外的广告经营活动,如有违规,组委会可责令其整改直至中止合作,并追究相应责任和损失。

  3.2 “中标人”可根据自身及市场情况自定广告经营政策、价格体系等,但不得与组委会的总体要求相违背并须于实施前报组委会备案。

  3.3  完成合同规定任务额后,相关“中标人”可赚取合同规定比例的广告代理费,在扣除相应广告代理费后,余额须及时交组委会。

  3.4 相关“中标人”广告招商收入应足额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组委会确认进账后按实际进账额开具广告发票;媒体制作、刊播发布须支付费用的由组委会向媒体划转,媒体开具发票。广告收入扣除媒体制作、刊播、发布费用后,“中标人”代理费按合同有组委会扣税后划转至“中标人”。

  3.5 “中标人” 执行各项目广告时须坚持先进款、后刊发(播发)的原则,否则发生的损失由当事“中标人”全额承担。

  3.6  完成合同规定之广告招商任务额后,相关“中标人”(不包括由组委会出资进行媒体广告投放的广告代理发布机构)的代理费按招商额的扣除向媒体支付的制作、刊播、发布费用后的广告收入的50%(含税)比例执行,超额任务部分按每超额100万元(含)代理费提高1%予以累加递进。

  凡由组委会出资到指定媒体刊播、刊发的各项广告发布费用均不计入相关广告代理机构的招商任务,相关代理费依据行业惯例为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0%。

  3.7  本届“刊博会”结束后, “中标人”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结束相应合作,未经组委会同意并续约,相关“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从事与“刊博会”相关的广告招商、经营等活动。

  三、广告招标项目及内容

  1、首届“刊博会”会刊系列

  1.1 会刊专刊—2013年首届“刊博会”参展商名录

  1.2 会刊专刊—2013年中国期刊年度名录

  1.3 会刊专刊—2013年中国期刊年度名人录

  1.4 会刊专刊—2013年中国期刊年度榜

  1.5 会刊专刊—2013年首届“刊博会” 论坛演讲专辑

  1.6 会刊专刊—中国期刊交易博览会投融资手册

  1.7  2013年首届“刊博会”导航图

  1.8  2013年首届“刊博会” 海报、手提袋、宣传页等

  1.9  2013年首届“刊博会”纪念性文化礼品

  2、门票及证件系列

  2.1 社会门票(仅限展会门票)

  2.2 嘉宾门票(含展会门票和某一场论坛或活动门票)

  2.3  VIP套票(含展会门票和所有场论坛与活动门票)

  2.4 工作证

  2.5 记者证

  2.6 参展证

  2.7 搭建证

  3、颁奖晚会广告独家运营机构

  3.1 背景描述:颁奖晚会是首届“刊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届时将邀请中央、省市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名流、知名人士出席,拟邀请国内外知名主持人担纲;晚会盛况将安排在湖北电视相关频道播出或央视有关频道非黄金时段播出。

  4、首届“刊博会”形象大使广告独家运营机构

  4.1 背景描述:首届“刊博会”形象大使是首届“刊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拟邀请一名社会知名人士或文化界名流或体育明星或知名艺人或知名主持人担纲,形象大使最终人选选定前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海选造势,形象大使选定后可参加和出席一系列由组委会认可的公益及商业活动。

  5、“刊博会”官方网站广告独家运营机构

  5.1 背景描述:“刊博会”官方网站是2013年开始今后每年一届固定在武汉举办的国家级“刊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即是“永不落幕的刊博会”, “刊博会”官方网站将吸引众多业内机构、实体和社会资源参与,成为一个潜力巨大的聚宝盆,成为一个可无限拓展的资源平台。

  6、首届“刊博会”主论坛、分论坛以及相关活动广告独家运营机构

  6.1 背景描述:主论坛、分论坛以及相关活动是首届“刊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委会将动员全国及省内强势期刊举办符合市场及大众需求的主论坛、分论坛以及相关活动,拟邀请中央、省市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名流、知名人士参与,将论坛和活动打造成为首届“刊博会”的独有品牌及价值高地。

  7、首届“刊博会”指定用品或服务独家运营机构

  7.1 指定酒店一至两家

  7.2 指定汽车一至两家

  7.3 指定用酒一至两家

  7.4 指定饮用水一至两家

  7.5 指定饮品一至两家

  7.6 指定洗护用品一至两家

  7.7 指定电脑一至两家

  7.8 还有如指定用笔、指定用伞、指定餐具、指定办公用品、指定服装等等,独家运营机构“中标人”可根据市场反应和需求,灵活掌握。

  8、央视广告、省内外大众媒体广告代理发布机构

  9、首届“刊博会”总冠名、分冠名广告独家招商、运营机构

  10、国博中心红线外广告招商、运营机构

  10.1 国博中心红线外广告招商、运营机构负责除上述所列广告项目以及国博中心红线内广告项目外的所有组委会拥有和掌握广告资源的统一、整合运营,除大量省内外参展期刊的广告版面和资源外,组委会还将通过行政手段向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以获得一批广告资源,如广电媒体资源、强势平面媒体资源、户外路牌及LED屏、车身广告资源、地铁广告资源等,当然还包括涉及面更为广泛的社会广告资源,如省内外知名企业、品牌产品等。

  11、国博中心红线内广告招商、运营机构

  11.1 国博中心红线内广告招商、运营机构负责国博中心红线内的所有广告项目的招商并统一、整合经营。

  组委会招标的广告项目包括但并不局限于以下所列之广告项目,凡参加投标的公司或机构有以下所列广告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活动之合作需求,均可提交组委会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双方商定合作条件后签订合作协议执行。

  以上11项广告项目总包标底为1800万元。

  四、投标要求及评标说明

  1、投标要求

  1.1  “投标人”在获取并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内容后,可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情况自行选择投标项目并自行确定报价。

  1.2 投标书请于获取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内报“刊博会”组委会广告部,须准备好投标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及承诺、说明书等。(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投标人” 提交的投标书除包含投标的广告项目清单和报价外,还应包含为良好完成所投标的广告项目任务目标以及协助组委会完成广告项目总体任务目标所将采取的措施、策略、方法等内容的文字陈述。

  1.3 本次广告项目的招标合作代理方式可分为单项代理、组合代理及总代理(总包或分包),“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指定的相关广告项目自行组合确定。

  2、投标报价

  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书注意事项:

  3.1 无论“投标人”选择总包或分包方式,每一个广告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 “投标人” 提交的报价中应包含相应的税费。

  3.3 “投标人”投标时的报价在正式签订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进行适当修正,但一旦签定合作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4、备选方案

  4.1  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或多个投标方案。

  5、项目组合投标

  5.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分项目组合投标。

  6、“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

  6.1 “投标人”应提交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6.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6.1.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6.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实质上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7.2 “投标人”条件不具备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7.3 不能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提交形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7.4 投标报价低于组委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底的;

  7.5 “投标人” 的投标书未能提供其资质证明文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客观事实不符的;

  7.6 “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超出其合法经营范围之外的;

  7.7 投标文件无有效印章(包括法定代表人、代表有效签字或印章)或无有效授权的;

  8、合作保证金

  8.1 “投标人”经组委会审核通过中标后,须于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组委会指定账户交纳合同总金额的8%(足额取整)作为合作保证金,合作保证金于合同执行完成后一周内由组委会全额退还。

  8.2  未按规定交纳合作保证金的“中标人”,组委会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合作,所签合同将被中止执行并被视为无效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失,组委会将视情节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并追讨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合作保证金将被组委会依法没收:

  8.3.1“中标人”未经组委会同意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

  8.3.2“中标人”未能完成合同规定之任务指标的;

  9、评标方式

  9.1 本次广告项目招标采用议标方式进行。

  10、评标原则

  10.1 本次议标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1、评标小组

  11.1 本次评标小组由首届“刊博会”组委会指定人员及广告部人员组成。

  12、最终解释权

  12.1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首届“刊博会”组委会所有。

  12.2 “投标人”无论最终中标与否,组委会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投标广告项目清单、“投标人”资质证明、合作承诺书等详见附表)

 

首届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2013年3月28日

  附件1.投标广告项目清单

        2.投标人资质及广告垫支能力证明

        3.合作承诺书

        4.相关资质证照影印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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