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信息融合发展 规则与技术如何相辅相成?2016-04-25 来源:中国记协网
编者按:如何完善版权规则,给“复制+粘贴”套上笼头?如何更新管理理念,让“新技术+媒体”有章可循?如何升级服务水平,让“互联网+创作”有序生长?面对时代场景的转换,不仅媒体,媒体的服务者、管理者更要回答好这些问题。人民日报评论部从4月18日起再次就媒体融合发展推出系列评论,从“构筑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的角度探讨如何以更合理的规则、更完善的技术,推动媒体不断发展。我们摘取这些文章中的主要观点,与同行们一起探讨这一话题。 构筑制度保障、提升监管水平、重申媒体属性,“善治”“善用”并举,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大潮,方能激荡出更为绚烂的浪花,而媒介作为“人的延伸”,也才能更好地回馈人类自身。 以规则呵护内容生产 行政和司法部门不能总是处于“补课”“救火”的状态,而应该进一步提高法律制定的预见性,不断创新和完善规则、提高监管效率,让知识产权制度适应新的时代场景。 怎样以制度呵护内容生产,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内容创新的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从现实情况看,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并不少,但重要的是,当网络突破了传统介质的边界,这些规则如何更好地渗透与落实到新媒体领域。当前,直接侵权行为已经比较好处理,但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通过搜索链接、视频分享、APP、网盘等方式传播盗版作品,只提供技术服务、不直接提供内容,这种情况下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成为司法实践的难点。而当云计算、P2P、网络聚合、文字转码、网络电视、快速建站等新技术被违法用于网络盗版时,原始版权方以及被授权网站更难以有效控制版权内容的传播。 行政和司法部门作为规则的“裁判”,不能总是处于“补课”“救火”的状态,而应该进一步提高法律制定的预见性,唯有不断创新和完善规则、提高监管效率,知识产权制度才能适应新的时代场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技术进步在给版权保护带来难题的同时,也为版权保护开辟了新的路径。“版权印”“时间戳”等网络版权保护新手段,可以在“让正版流通起来”的同时,解决“招呼不好打,授权不好拿”的问题。著作权法也可以针对网络版权“优化细节”,例如删除侵权作品的时间规定、侵权行为的利益返还等。而更多的探索,还需要立法者、司法者、监管者和运营者在不断出现的个案中填补漏洞、积累经验,发现规律、完善规则。 现代媒体业诞生以来,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维护是始终不变的准则。也要看到,移动互联时代的知识产权规则不是为了对智力产品进行垄断,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媒体融合,因此需要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待业界发展。以对原创文章的“分享”为例,一方面,一些新媒体的无授权转载需要得到应有的规制;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作者也希望自己的文章传播越广越好,很多传播者也是出于善意的目的去分享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文章,而思想和观点的广泛传播也是对原创者的最大认可,能更好激发创新动力。因此,新的规则需要在保护作者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尽可能促进传播,这就需要我们不断革新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以动态思维不断调整快速变化的传播边界。 迫切需要“懂技术的管理者” 技术与知识产权、技术与法律法规、技术与新闻伦理之间的张力,凸显了新技术成长与旧方法滞后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考验着管理部门呵护技术进步的服务能力与引导社会潮流的监管智慧。 新技术不断拓展媒体的边界,媒体管理也离不开新的技术手段。 比如,内容发布管理上,由于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对于海量存储、大量自发的内容生产,如何进行筛查甄别?又如,行业秩序管理上,快播事件的“缓存说”,今日头条的“链接说”,相关责任如何界定?被誉为“自万维网产生以来最大的革命”,P2P技术大大促进了信息共享,却让侵权变得明目张胆、让责任认定“法不责众”,如何在道德与法律层面“给技术一个交代”?把医患新闻融入《急诊人生》的游戏、把战乱新闻做成《叙利亚之旅:选择你自己的流亡路线》,“新闻游戏”意在增强报道互动性,但如何避免喧宾夺主以致“用娱乐消费苦难”?技术与知识产权、技术与法律法规、技术与新闻伦理之间的张力,凸显了新技术成长与旧方法滞后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考验着管理部门呵护技术进步的服务能力与引导社会潮流的监管智慧。 要做好管理、做好服务、做好引导,需要有前瞻性的眼光。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者需要有“技术敏感”,密切注视技术与媒体结合的前沿走向,与时俱进地以制度创新堵住传播漏洞;也要保持“技术思维”,从根本上把握住新媒体内容生产与管理的技术关系,适应和研究新技术、新传播、新模式,既不能只知简单应用而不懂技术原理,也不能沉溺于技术本身而陷入细枝末节的应对。如何以系统思维统领监管创新,建立起技术发展的动态跟踪机制?如何整合各方资源,破除新媒体管理创新上的“撒胡椒面”现象?如何动员社会力量,让市场化的技术为我所用?只有以体制、观念上的一系列创新支撑,对媒体融合发展的未来趋势有深刻的把握,我们才能做到“因时而变,随事而制”,在服务中实现监管,在管理中实现引导。 “中国的互联网迫切需要懂技术的管理人员。我们走了很多弯路,企业的创业者和经营者对此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当代毕昇”王选的这句感慨不只是对企业管理者而言,也可视为对媒体融合发展的有力提醒。在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深刻变化的大势下,监管的创新不仅是技术要求,也是治理要求;不仅是业务素养,也是管理素养。用创新回应技术挑战,才能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最大正能量”。 既要管得了也要用得好 新媒体是科技进步给人类的馈赠,用得好了,就能成为强大正能量。从这个角度看,“管”和“导”同样重要,“堵”与“疏”并行不悖。 纵观新兴媒体,发展方兴未艾、欣欣向荣是事实,网友追捧喜爱、人气爆棚是事实,内容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也是事实,面对这样的“三重门”,如何更好地引导和管理,成为一个摆上桌面的问题。 自由发展,不是“野蛮生长”。对于新媒体,注重规范、进行规制是必要的。传播分众化、对象化趋势日渐凸显,也警示对新媒体、融媒体的管理,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抵达“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境界,需要的是在明确媒体属性基础上“向前一步”的认识。从文字、图片到音频、视频,从论坛、网站到微博微信客户端,“内容形态+发布平台”有着海量组合。各种形态、各个平台有着什么样的特点、面对什么样的用户、形成什么样的生态,都需要花心思去仔细界定。新媒体平台、融媒体形式、自媒体状态,总有绕开禁令的办法、变通规矩的后门,用老办法应付新问题,难免会踩乱了鼓点、打错了节拍。怎样做到管控而又包容,让创新与秩序并行?如何做到“致广大而尽精微”,既管得住、又用得好?厘清属性、分门别类,恐怕是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工程。 其实,新媒体是科技进步给人类的馈赠,用得好了,就能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巨大正能量。从这个角度看,“管”和“导”同样重要,“堵”与“疏”并行不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在新媒体上,主流媒体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已经成为主力军,既有强大的影响力,又有强大的引导力,仅人民日报的新媒体就已经覆盖了3.5亿用户。同样,如果能够多包容、多理解、多借力,将不同属性的“媒体小船”纳入传播舰队,借用他们生动活泼的表达、灵活多样的形式,在“说他们想说的”同时“讲我们想讲的”,才能真正实现“看不见的宣传”。唯有清晰界定各类互联网产品附着的媒体属性,正本清源、激浊扬清,才能最大限度地让一切媒介都运行在无损他人、有助公益的框架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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