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报道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2016-03-28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科协学函刊字〔2016〕5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有关中国科协主管期刊主办单位,各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1号)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报刊核验的通知》(京新广发〔2016〕38号)要求,中国科协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所属期刊2015年度核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中国科协主管的期刊。 二、核验内容和要求 (一)核验内容 2015年度期刊核验对期刊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期刊出版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切实全面履行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2.期刊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社长、总编辑(主编)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3.期刊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4.期刊出版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编校质量低下、编校差错频发等问题; 5.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严重超越业务范围等违规出版行为; 6.期刊采编人员和记者站是否存在严重违规问题,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7.期刊的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二)核验重点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结合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实际,本次年度核验工作重点关注如下期刊: 1.长期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 2.休刊期满仍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 3.出版质量低劣、传播有害信息的期刊; 4.群众集中反映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突出问题的期刊; 5.超越业务范围、大量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的期刊; 6.近两年内缩短刊期,尤其是刊期变更为旬刊或周刊、周二刊等的期刊; 7.首次参加年检的新创办期刊或业务范围有较大调整的新更名期刊。 (三)其他要求 各期刊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刊年度核验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核实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内所填数据,严格把关。期刊出版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核查重点期刊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如实填报年度核验数据。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将予以缓验,并责成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建议不予通过年检,报请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对不能正常出版、超过休刊期限(按照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不得超过180日)的期刊,将报请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经催告1个月内仍未参加年检的,建议报请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出版许可证。 三、核验程序 (一)京内期刊 在京期刊年度核验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法。 1.网上填报 请各在京出版单位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网站,网址为(www.bjppb.gov.cn),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进入后点击“报刊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申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登录,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和年度核验数据并上传。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4份,交主办单位审核盖章。 2.纸质材料报送(1)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用A4纸打印的经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4份; (3)期刊出版单位2015年度全年连续出版的样刊1套; (4)期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2015年度期刊出版单位自查自检报告2份(加盖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公章); 已注册法人的出版单位,报送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二)京外期刊 京外期刊材料根据当地新闻出版局要求报送,另报送中国科协纸质材料如下: 1.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2.用A4纸打印的经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2份; 3.期刊出版单位2015年度全年连续出版的样刊1套; 4.期刊出版单位社长、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2015年度期刊出版单位自查自检报告2份(加盖主办单位及出版单位公章); 6.已注册法人的出版单位,报送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请京外期刊完成年度核验后,将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签章的年度核验表(1份)寄送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存档。 (三)主办单位 各期刊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刊年度核验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核实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内所填数据,严格把关。同时,由各期刊主办单位向中国科协报送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网址统计表1份(附件2)。 四、核验要求 各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刊年度核验工作,主办单位要督促期刊出版单位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并认真审核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数据和资料,确保期刊按规定完成年度核验工作。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各期刊出版单位按要求将上述年度核验相关材料报主办单位审核,并由主办单位报送至中国科协。 (一)京内期刊 2016年4月18日至22日,在京期刊年度核验材料由主办单位集中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许 冰,朱天宜 联系电话:62132403,6218935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01室(邮编:100081) (二)京外期刊 根据当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单位时间安排,京外期刊年度核验材料直接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 联 系 人:闫 爽 联系电话:68581259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1620室(邮编:100863) 六、其他事项 (一)报送学会期刊工作总结及办刊情况表 2015年12月22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印发《关于报送期刊工作总结及办刊情况的通知》(科协学函刊字〔2015〕236号),要求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报送本单位期刊工作情况,并填写“全国学会办刊情况表”,同时组织主办期刊(含有CN号、ISSN号、EISSN号的期刊及电子期刊)逐一填写“中国科协科技期刊基本情况表”(具体要求请到中国科协网站查询)。截至目前,尚有70个期刊主办单位(详见附件3)未报送或报送不全,请在办理年度核验材料时一并报送上述材料。 (二)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网址认证 为避免中国科协主管期刊遭到虚假网站骚扰,中国科协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网址认证工作。请各期刊主办单位认真填报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网址统计表(附件2)。 (三)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方式 1.在京期刊年度核验咨询电话:64081702,64081719。 2.如发现报刊管理系统锁定的报刊基本信息与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不符,请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核实,修改完成后再填报年度核验表。联系电话:64081718。 3.在京期刊年度核验系统网络服务咨询电话:64081736。 附件:1.附件1:中国科协主管期刊2015年度核验期刊目录.pdf 2.附件2: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网址统计表.xls 3.附件3:未报送学会期刊工作总结及办刊情况表的主办单位名单.pdf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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